關于印發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垃圾應急處置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0-1135224 發布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0-02-07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沅城委辦〔20202

       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防止廢棄口罩等特殊垃圾造成二次傳染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根據益城委辦〔2020〕6號、益環辦〔2020〕8號文件和沅江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現將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垃圾處置工作方案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組織機構

      成立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垃圾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城管執法局局長汪交龍任組長,副局長蔡佑先任副組長,市城管執法局業務股、環衛中心、園林中心、市政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城管執法局業務股,由李志文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方案中特殊垃圾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普通市民用于自身防疫使用后產生的廢棄口罩、手套、護目鏡、消毒用具等廢棄物,醫療機構、有確診病例的防護區產生的口罩等廢棄物由衛健部門按醫療廢物處置要求進行處置。 

      二、工作安排

        (一)積極宣傳引導規范投放。

        由環衛中心結合城區實際,在居民小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車站、廣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場所進出口,增設專用廢棄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桶并足額到位,標記好廢棄口罩收集桶。積極宣傳指導市民對廢棄口罩投放至專用容器內。廢棄口罩專用桶每日消殺不少于2次,在清運前必須進行消殺;各垃圾收集點、垃圾中轉站每日消殺不少于2次;垃圾運輸車每班次進行消殺。消殺工作由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環衛中心要督促小區、企業、機關庭院、大型超市內部設立特殊垃圾收集容器,安排專人負責清理,定時投放至公共區域內設置的專用收集桶內。

      (二)規范清運處置。

      廢棄口罩專用桶的垃圾使用塑料袋封口后,由環衛中心安排專人專車收集清運,清運車輛必須采取密閉方式進行運輸。每次清運的特殊垃圾集中交給衛健部門指定的醫廢公司進行專門處置,不得經垃圾中轉站、轉運站二次轉運。其他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運、日產日清。小區垃圾投放桶、垃圾站的消毒殺菌工作由市住建局和所屬社區組織物業落實,環衛中心應安排清運單位按要求做好清運工作,并通過多種方式將清運單位聯系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作業防護。

      環衛中心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好從事廢棄口罩收集、運輸的一線環衛工作人員安全防護工作,為作業人員配備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對其工作、休息環境及勞動工具設備及時消毒。作業完成后,對垃圾收集容器、收運車輛及裝載工具等進行沖洗、消殺。

      鎮村疫情防控期間的特殊垃圾處置參照此方案執行。

                                

                 

      沅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26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