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處罰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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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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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處罰事項 |
實施機關 |
不予處罰適用條件 |
法律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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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未按照行業標準和規范作業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企業不履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義務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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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材料等堆放在護欄圍擋外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三十條:違反本實施辦法規定,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法規授權的部門責令改正。有下列(一)至(六)項行為的,可以并處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七)至(十一)項行為的,可以并處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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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材料等堆放在護欄圍擋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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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擅自擺設攤點,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第三十條:違反本實施辦法規定,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法規授權的部門責令改正。有下列(一)至(六)項行為的,可以并處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七)至(十一)項行為的,可以并處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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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亂停、亂放交通運輸工具,影響城市市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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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店外堆物、經營、作業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在店外堆物、經營、作業的,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未將餐廚垃圾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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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將餐廚垃圾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置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在店外堆物、經營、作業的,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未將餐廚垃圾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運輸、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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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散發廣告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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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散發廣告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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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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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在戶外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聲污染的,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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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商販不在規定區域和時段經營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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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流動商販不在規定區域和時段經營的,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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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泥漿和渣土等廢棄物運到指定地點處置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設置圍擋作業、未對施工場地進出路口和出場車輛沖洗、未將泥漿和渣土等廢棄物運到指定地點處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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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二條: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十七)違反規定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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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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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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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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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滿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時清理現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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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或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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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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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景觀照明中有過度照明等超能耗標準行為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違反本規定,在城市景觀照明中有過度照明等超能耗標準行為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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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刻劃、涂污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規定,有第二十八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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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護城市照明設施,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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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刻劃、涂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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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張貼、懸掛、設置宣傳品、廣告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規定,有第二十八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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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護城市照明設施,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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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設施上張貼、懸掛、設置宣傳品、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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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戶未取得排水許可,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排水許可,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排水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可以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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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戶未按照排水許可證的要求,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排水戶未按照排水許可證的要求,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吊銷排水許可證,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水戶,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將有關情況通知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向社會予以通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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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排水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項變更,未按規定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排水戶名稱、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項變更,未按本辦法規定及時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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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擅自占用或者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的處罰 |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情節輕微并主動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3.初次違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并主動消除了危害后果,且法律法規規章授予是否處罰的選擇權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
《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門采取措施恢復原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可以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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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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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擅自占用或者破壞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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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擅自占用城市橋梁下空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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