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沅江市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4-1891966 發布機構:沅江市城管局 發文日期:2024-01-24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沅江市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

      集中排查整治實施方案

       

      為切實消除城市建成區屋頂棚架安全隱患,改善城市風貌,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集中整治的通知》和《益陽市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和安全理念,通過開展建筑物屋頂棚架集中排查整治,摸清屋頂棚架底數,采取維修加固、拆除、改坡屋頂等措施,整治存在安全風險,影響城市容貌的屋頂棚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城市運行安全有序。

      二、集中排查整治對象

      本文件所稱“屋頂棚架”是指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建筑物屋頂搭建的鐵皮棚,彩鋼棚,石棉瓦棚等各類棚架,特別是人流密集區、主次干道兩側違規搭建的存在年久失修、銹蝕破損、構件松動、極易倒塌等嚴重安全隱患的屋頂棚架。在建筑物屋頂違法加層建設,形成封閉空間的,不屬于屋頂棚架整治范圍,按照違法建設進行處置。

      城市建成區以外的街道辦、鎮(中心)建筑物屋頂棚架排查整治參照本方案執行。

      三、集中排查整治時間

      2023年12月-2024年6月為集中排查整治時間。集中排查整治結束后持續推進,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到常治長效。

      四、工作任務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為切實推進屋頂棚架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沅江市城市建成區屋頂棚架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執法局局長曾維佳任組長,副局長葉世民任副組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街道辦、鎮(中心)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街道辦、鎮(中心)要成立分管負責人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

      (二)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協調聯動街道辦、鎮(中心)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所轄區域城市建成區屋頂棚架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切實保障屋頂棚架排查整治工作經費。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各自職責對改建坡屋頂進行審查、監督管理和驗收。各街道辦、鎮(中心)的執法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建筑物屋頂棚架所有人(使用人)及時管控或整治到位,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屋頂棚架進行強制拆除。建筑物屋頂棚架所有人(使用人)對屋頂棚架安全負主體責任,在大風、暴雨、暴雪、冰雹等極端天氣前、后要做好安全檢查。鼓勵建筑物屋頂棚架所有人(使用人)通過安全檢測甄別屋頂棚架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三)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排查整治

      1.認真開展排查,建立底數臺賬。街道辦、鎮(中心)的執法部門要通過網格化巡查、無人機巡查、日常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全面摸清轄區范圍內屋頂棚架設置基本情況,2024年2月底完成排查,建立《城市建成區屋頂棚架底數臺賬》(附件1)。對排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或采取有效管控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2.實行分類處置,嚴格消除存量。對摸底排查發現的現有存量屋頂棚架,要本著尊重歷史、突出安全、保障群眾合理需求的原則,引導群眾改建為坡屋頂。不能改建的區分輕重緩急,實行分類整治:(1)依法經過審批且符合建筑使用安全要求的,定期開展巡查,并根據安全管理狀況動態調整管理措施。(2)不符合建筑使用安全要求,存在構件銹蝕、螺絲松動等一般安全隱患的,要求建筑物屋頂棚架所有人(使用人)及時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并加強日常安全管控。(3)不符合建筑使用安全要求,與城市風貌嚴重不協調,存在年久失修、構件大面積銹蝕、明顯破損松動、棚架高度過高等嚴重安全隱患的,特別是利用屋頂棚架空間作為人員密集活動場所或經營場所,且存在結構安全性或消防安全性隱患的,要作為整治重點,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實施強制拆除,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宣傳引導,依法穩妥推進。各街道辦、鎮(中心)要通過媒體、公眾號、張貼公告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講清楚屋頂棚架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提供相關咨詢服務,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積極穩妥有序推進排查整治工作,要講究方式方法,防止出現簡單粗暴野蠻執法,防止引發群體性事件和負面輿情。

      ()建立長效機制,嚴格控制增量。建立屋頂棚架長效管理機制,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各街道辦、鎮(中心)的執法部門要持續對已納入臺賬管理的屋頂棚架加強檢查,實行動態監管,注重指導服務,引導改造坡屋頂。各街道辦、鎮(中心)的執法部門要將屋頂棚架納入違法建設網格化監管體系,實行網格化巡查管控。嚴格控制新增屋頂棚架,本文件印發后未經依法審批不得新建、改建屋頂棚架。倡導鼓勵在建筑屋頂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計建設坡屋頂,做好屋頂隔熱、防水處理,滿足群眾日常生活居住要求。

      ()做好信息報送,加強工作督導。街道辦、鎮(中心)2024年1月15前報送工作方案及聯絡人,2月25日前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和《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底數臺賬》。2024年3-6月,每月25日前報送《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和《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屋頂棚架重大隱患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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