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主任:蘇維光,辦公電話:0737-2814111.。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接待、機要、檔案、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網絡信息、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對外宣傳聯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局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會、義工、共青團等工作。。
2.人事股。股長:熊軍
負責黨務黨建、意識形態、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人事調動、干部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干部職工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設及城管系統班子建設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
3.政策法規股,股長:譚昕
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并監督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劃和工作方案;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復議、聽證、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負責行政執法監督,重大事項和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查;負責執法文書、執法案卷管理和執法統計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推進依法治市建設。參與城區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規劃的編制。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編制和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牽頭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各類證明(蓋章)材料,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辦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牽頭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管理和使用,負責政務窗口的綜合管理,負責進駐政務窗口項目的受理、綜合協調督促辦理、結果回復;負責牽頭開展城市管理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參與工程建設聯合驗收工作。
4.城市管理股。股長:江濤。
擬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規范、標準;指導垃圾分類工作;負責設置在建(構)筑物外立面與屋頂(不含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規劃許可管理)、占用公共空間的臨時建(構)筑物設置管理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垃圾調配處置管理。擬訂市政設施管理政策、技術規范、操作規程、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日常管理與維護(不含供水、城市燃氣、污水處理、地下管廊管理),負責設置在城市公園與廣場的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工作;負責臨時占道圍擋管理和城市公共停車場、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負責城市路面與廣場防洪排澇、城市道路與橋梁、照明等應急保障處理;參與城區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驗收。擬訂城市綠地、公園、道路綠化、綠道等城市綠化管理政策、技術規范、操作規程、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城市綠地及其他區域內古樹名木的管理;參與公園綠地規劃會審和工程項目的擴建會審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監督管理。負責市城市 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考核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5.計劃財務股。股長:呂科英。
擬訂年度經費收支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控購申報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裝和設施設備計劃申報、采購、監督、票據管理、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參與編制中心城區城市維護費年度經費計劃草案。
6.督查股(創建辦公室)。股長:曾毅軍。
負責交辦事項的督辦催辦,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問題交辦、督促、反饋及輿情應對、監督;負責牽頭協調城市管理重大及跨區域綜合執法行動;負責監督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對容風紀督導糾察;負責城市管理案件處置督辦。受理違紀舉報、申訴;查處系統違紀案件等。負責擬訂全局“創文”、“創衛”工作考核細則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創建工作的聯系協調、組織實施和工作督查。負責相關城市創建、復審等有關工作。
7.戶外廣告管理辦。主任:夏曦。
貫徹國家、省戶外廣告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訂本市戶外廣告事業發展專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戶外廣告行業綜合統計匯總和業務指導及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監督管理戶外廣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