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沅江市農機事務中心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復議、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負責制定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范、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制度、規章、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絡建設,擬定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范,負責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四)根據國家農業產業化政策,提出全市農機產業化發展意見,引導農田作業、植保、畜牧、漁業、農副產品加工等農機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應用水平。
(五)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參與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組織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開發。
(六)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負責農機產品質量檢驗、鑒定和認證工作。
(七)負責農機制造、農機供油的管理;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
(八)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局屬單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根據編委核定,我中心內設股室5個,即:綜合辦公室、科技質量股、農機裝備股、推廣培訓股、財務股,納入2022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
(二)決算單位構成。沅江市農機事務中心2022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為沅江市農機事務中心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沅江市農機事務中心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1108.61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24.65萬元,減少27.7%,主要是因為2022年減少了人員,減少了項目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554.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32.02萬元,占95.98%;其他收入22.29萬元,占本年總收入4%。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555.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8.95萬元,占本年總支出64.66%。項目支出196.19萬元,占本年總支出35.3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64.0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19.82萬元,減少11.26%,主要是因為減少了人員,減少了項目資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2.02萬元,占本年總收入95.98%。與2021年度相比減少59.91萬元,主要是項目資金減少,人員減少。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2.0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農林水支出491.77萬元,占本年支出92.44%,住房保障支出17.1萬元,占本年支出3.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4萬元,占本年支出4.35%。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314萬元,支出決算為532.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69.43%。支出決算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項目資金。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2.0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農林水支出491.77萬元,占本年支出92.44%,住房保障支出17.1萬元,占本年支出3.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14萬元,占本年支出4.35%。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農林水支出
年初預算為295.42萬元,支出決算為農林水支出491.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6.4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預算為18.58萬元,支出決算為1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3.14萬元,主要原因是退役軍人慰問沒有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5.4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5.33萬元,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89.98萬元、津貼補貼53.29萬元、獎金33.29萬元,伙食補助費6.4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6.63萬元、職工醫療保險繳費20.46萬元、住房公積金23.3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5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0.36萬元。
公用經費34.4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44萬元、印刷費0.05萬元、水費0.16萬元、電費0.76萬元、郵電費0.17萬元、勞務費4.3萬元、差旅費0.02萬元、會議費0萬元、維修費0.23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79萬元、工會經費11.70萬元、其他交通費7.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83萬元。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4.62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12.34萬元、撫恤金17.26萬元、生活補助10.76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4.27萬元。
其他資本性支出1.09萬元,主要是添置了辦公用品。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0.79萬元,其他支出為0.69萬元。一般全年共1.48萬元,完成預算的98.66%,其中:
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48萬元,完成預算的98.6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無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
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0.79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79萬元,占100%。公務用車維護費0萬元,占0%。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0.79萬元,其他支出為0.69萬元。一般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6個、來賓48人次,主要是農機工作迎檢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我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41萬元,比年初預算數25萬元增加9.41 萬元,增長37.64%。主要原因是:工會慰問經費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2.47萬元,用于召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會議,油菜全程機械化推廣會議等,人數500人,內容為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宣傳,油菜全程機械化推廣等等。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為特種專業技術用教練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本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實現情況。我單位嚴格按照年初預算進行部門整體支出,真對照評估指標,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扎實推進2022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總的來說,2022年我站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履職、扎實工作,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標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復議、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負責制定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范、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制度、規章、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在專項資金組織管理上,我們嚴格按照省財政廳《湖南省農機示范推廣及服務能力建設資金管理辦法》(湘財農〔2015〕45號)和《湖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經費資金管理辦法》(湘財農〔2015〕44號)要求,內部實現了專項資金統一歸口管理,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各項專用資金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并達到預期目的,嚴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我們按照省局下發的《關于切實做好省級農機化項目實施管理的通知》(湘農機計發〔2016〕10號),要求各項目實施單位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切實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項目實施。全市各級農機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相應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項目實施小組,嚴格執行會計法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覺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設立項目專賬,制訂完善財務審批制度、出差審批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項目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和項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厲行節儉,強化監管,確保專項資金管理規范,促進項目順利實施。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退休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其他補貼。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