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單位、局機關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沅江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的通知》(沅編發〔2020〕30號)精神,因局機關部分內設機構屬新增“三定”機構,經市局黨組研究,同意對新增“三定”機構負責人改任職務,其任職起始時間以機構“三定”前任職時間為準。
李正才同志任市水利項目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崔哨寰同志任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局機關原所屬事業機構按沅編發〔2020〕30號文件變動名稱后,其機構其他正副職務人員所任職務名稱按沅編發〔2020〕30號文件機構名稱,不再另行行文任職,其任職起始時間以機構“三定”前任職時間為準。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