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R-2023-22002
局屬各股室、各單位:
根據《湖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湘政辦發〔2019〕53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林業行政執法,我局研究制定了《沅江市林業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制度》《沅江市林業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沅江市林業局
2023年11月2日
沅江市林業局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制度
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構
擬以局機關名義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構為局資源林政股。
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1.行政處罰:局機關以一般程序辦理的全部林業行政處罰案件。
2.行政強制:與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相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3.行政許可:(1)權限內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批、審核;(2)權限內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審批。
三、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內容
1.審核內容包括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程序、事實與證據、法律適用、裁量權基準運用、法律文書規范性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
2.涉及行政強制的,除上述第一項內容外,還應審核實施行政強制的必要性,包括當事人是否具有違法行為,查封、封存、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與違法行為是否有關,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是否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不再需要查封、封存、扣押等等。
四、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序
1.送審程序: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的機構在機構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經由執法系統(含行政審批系統、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系統等執法事項辦理系統)送后續法制審核環節,同時將執法材料送交局法制審核機構,法制審核機構審核后提出審核意見,并將材料退回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的機構。
2.送審材料報送要求:需要送交的材料為涉及行政執法的所有材料;原則上通過執法系統進行傳送,無執法系統或者無法通過執法系統傳送的,送交紙質文本。
3.審核方式:書面審核。
4.審核時限:行政處罰(含行政強制)案件、行政檢查事項5個工作日,行政許可申請件3個工作日。涉及行政許可的,具體負責行政許可的機構內容審查的時限減去3個工作日,以確保法制審核的時限。
五、審核結果運用
法制審核通過的,依程序進入后續環節;未經法制審核或者法制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的機構對法制審核不予通過的意見有異議的,應與法制審核機構協商;協商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不得作出決定。
六、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責任
法制審核機構對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但因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的機構提供虛假送審材料或者不予提供符合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要求的送審材料導致法制審核錯誤的,由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的機構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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