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商務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根據《沅江市商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商務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市長熱線、會務、后勤接待、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對外聯絡、宣傳信息、新聞發布、保密工作;負責辦復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愛衛、創衛、創文等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綜合性重要工作的組織實施;制訂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局機關經費預算,辦理局機關經費收支日常會計核算事務;擬訂局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專用賬戶的管理;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監督歸口管理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歸口管理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負責系統改制企業財務代管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歸口管理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養老保險、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黨務黨建、意識形態和政治思想、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出國(境)人員審查和上報工作。
(四)市場運行調節股(加掛成品油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訂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信息發布;承擔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與統計工作;負責重要商品(肉類、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狀況;負責全市成品油市場管理,制訂成品油零售(倉儲)體系行業發展規劃,辦理成品油零售企業年檢和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統籌全市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全市中小微企業流通企業服務平臺建設;協助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商務部、省商務廳、益陽市商務局舉辦的內貿促銷活動;負責商貿統計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股
負責擬訂健全、規范全市市場體系的政策、規定;負責指導全市商業體系建設、商業網點布局,制訂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政策,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負責報廢汽車、二手車流通和二手車評估機構工作的監管,負責老舊汽車更新、補貼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牽頭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統籌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指導、管理在市內舉辦的內貿各種展會(包括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洽談會、展示會、展銷會、訂貨會等)。
(六)招商投資管理股(加掛外經外貿辦公室的牌子)
負責全市重大招商活動規劃的制訂、指導協調和信息管理,組織和參與國家級、省級招商活動;推介招商項目,建立招商引資客戶檔案;負責境外招商活動的歸口管理和協調;負責外來投資者的接待、洽談、考察等組織工作;參與協調和指導協調鎮場街道的重大招商項目。
負責投資項目的開發論證、包裝,建立項目資料庫并對外發布投資項目,參與重大項目的洽談;負責投資項目的咨詢、投資項目的跟蹤調度和協調;負責市屬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在審批權限內聯合審批投資項目的有關問題;負責招商引資考核和獎勵的考評工作。
負責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審核及其變更備案;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條款;負責外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管理、協調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駐外機構的聯絡工作。
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經營者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負責出口品牌培育工作;承擔外經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組織外經貿企業參加上級和本市舉辦的對外貿易活動;指導、協調和管理外經項目的設備出口;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援助和受援項目;組織協調全市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承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貿易促進工作;配合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在市內涉案企業的損害調查,配合、協調、指導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補貼、反傾銷、保障措施案件的調查應訴工作;承擔全市范圍內有關世貿組織知識的咨詢、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承辦進出口貿易、勞務輸出、經濟技術合作、技術培訓、“三資”企業等外經貿因公出國(境)任務初審;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協調聯絡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承接產業轉移和加工貿易的相關工作。
(七)法制安全股(加掛企業改制辦的牌子)
負責本系統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法制教育、民事調解、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局規范性文件和所管企業租賃、合并、分立、終止、拍賣等重要合同的審核;承辦本局行政違法案件的行政復議、聽證與應訴;負責對本局各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監督,違法案件的審理和行政違法案件的回訪以及案卷存檔工作;負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負責轄區內商貿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項政策執行情況的行政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執行上級商務行政管理部門下達的商貿流通監督檢查任務;負責轄區內重大監督檢查事項的督查工作。
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絡;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市場準入的監督管理。
負責系統改制企業的資產監管;協助系統企業不動產登記證的辦理;負責企業留守負責人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
(八)電子商務股
統籌全市電子商務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運用并組織實施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負責電子商務企業統計、農產品網上購銷對接等工作;研究推廣跨境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指導協調服務外包網絡技術平臺建設工作;負責規劃和管理基于網絡技術平臺的服務外包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