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落實涉企柔性執法“四張清單”的有關要求,規范涉企柔性執法工作,我局起草了《沅江市衛生健康局涉企柔性執法“四張清單”》(以下簡稱《四張清單》)。
二、主要依據
《四張清單》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和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三、目的意義
通過制定該《四張清單》,有利于規范我市涉企柔性執法工作;有利于建立科學暢通、公開透明、便民利民、監督有力、指導精準、宣傳見效的工作流程;同時也是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
四、起草過程
我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益陽市衛生健康局涉企柔性執法“四張清單”,結合近年來執法情況,組織相關部門、相關執法人員的意見。由局政策法規股負責《四張清單》的起草工作,并多次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此稿。
沅江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