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沅江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預算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沅財績﹝2021﹞1號)文件的工作安排,根據《湖南省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我局對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開展了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沅江市審計局內設辦公室、財務人事股、法規審理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農業農村審計股、政府投資審計股(重大項目審計股、重大項目稽查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股、企業審計股(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股)、經濟責任審計股、政策跟蹤審計股、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股、審計技術計劃股、審計執行股14個職能科室,管理下屬二級機構1個,即沅江市建設投資審計中心。
(二)人員情況
市編辦核定我局機關行政編制17個,核定機關工勤編制1個,事業編制20個,年末實有人數行政人員15人,機關工勤人員1人,事業人員18人,退休人員27人,共計61人。
(三)主要工作職責
沅江市審計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 中共沅江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全市審計工作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中央、省、益陽市委、市委和市委審計委員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等。主要職責如下: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進行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中央、省、益陽市、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中央、省、益陽市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負責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負責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本級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鎮場街道黨委(工委)和政府(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中央、省、益陽市、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鎮、場、街道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轄區及市屬園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省級、益陽市級和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我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5)負責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8)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草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9)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0)組織和指導信息技術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11)承辦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委審計委員會、市紀委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2)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增加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增加預算執行情況、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增加國有企業監事會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
二、部門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圍及資金的管理情況
2020年度基本支出454.5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 373.32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等支出;公用經費支出81.21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等支出。
2.年初總預算收支情況
2020年度部門預算數為424.2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46萬元,項目支出36萬元(經濟責任審計經費10萬元,聘用專家審計費6萬元,“金審”工程及信息化建設經費4萬元,預算執行及行政專項審計經費8萬元,學習培訓經費8萬元)。
3.本年財政撥款預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財政撥款預算指標情況
2020年度實際收到的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為602.82萬元,與年初預算安排424.246萬元相比追加178.574萬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整體調資,公務交通補助、績效考核獎金及年初納入市級的專項收入(政府投資審計、外購服務100萬元等)。
4.年度預算收入決算情況
2020年度收入合計707.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07.01萬元,占100%。
5.年度預算支出決算及結余情況
2020年度一般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02.82萬元,其他收入77.95萬元,上年結余26.24萬元,支出698.95萬元,本年結余8.05萬元。
6.“三公經費”情況
2020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預算支出7萬元。決算支出2.8萬元(公務接待費2.8萬元),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較上年同比下降2.77萬元,減幅率49.73%。
(二)專項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020年度項目支出244.42萬元。其中:審計項目專項經費支出49.03萬元;經責審計專項1.28萬元;精準扶貧項目支出4.07萬元;防汛工作經費1.79萬元;黨建活動經費0.1萬元;政府投資審計、外購服務支出100.7萬元;學習培訓經費支出0.12萬元;穩增長項目審計1.67萬元;扶貧工作隊經費支出11.71萬元;上級審計專項支出0.39萬元;新冠疫情防控2.61萬元;機關搬遷70.95萬元。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根據市財政局要求,我局以績效評估為契機,認真對照評估指標,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扎實推進2020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總的來說,2020年我局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履職、扎實工作,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標。
2020年除3個已取消的上級審計項目和1個調減的審計項目外,31個審計項目完成現場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通過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27427萬元,上繳財政金額51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4141萬元。對11個市直單位、鎮街道的15名領導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違規金額78.39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4082.13萬。被審計單位采納建議80條,發表各類信息72篇,報送《審計要情》7期。政府投資審計核減工程造價4572.55萬元,審減率11%,為財政節約了大量建設資金。完成市委、市紀委、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中心工作14項。2020年獲省審計廳通聯工作先進單位;沅江市新灣鎮原黨委書記李春華、原鎮長湯國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獲益陽市2020年度區縣(市)審計質量考核表彰項目;獲全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先進黨組織等榮譽稱號。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有關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1.編制有待更嚴格執行。預算編制與實際支出項目有的仍存在細微差異。
2.固定資產管理有待加強。部分固定資產折損,未及時進行清理。
(二)有關建議
1.按照預算規定的項目和用途嚴格財務審核,經費支出嚴格按預算規定項目的財務支出內容進行財務核算,在預算金額內嚴格控制費用的支出。
2.預算財務分析常態化,定期做好預算支出財務分析,做好單位整體支出預算評價工作。
3.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從資產采購、使用以及報廢各環節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減少資金浪費。
沅江市審計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