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指標
1.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相關內容納入年內黨委(黨組)中心組集中學法內容和本單位、本系統法治培訓內容,開展宣講不少于1次。
2.突出宣傳憲法,開展憲法進機關活動,組織系統干部開展日常憲法學習宣傳,集中組織好本系統“憲法宣傳周”活動。
3.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年內組織學法不少于2次。
4.落實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職中加入述法內容。
5.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日常學法制度、法治培訓制度、學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內舉辦法治專題培訓班或法治學習講座不少于1次。組織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學法,年內課時達標率100%,應考人員參考率100%,合格率100%以上。
6.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制度,組織網上集中觀看或是現場集中旁聽庭審,年內不少于1次。
7.在部門單位門戶網站、自辦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開辟法治宣傳專欄(專題),設置“以案釋法”欄目,定期發布普法宣傳內容和“以案釋法”案例,年內報送不少于3個典型案例。
8.有鄉村振興聯系點的單位,結合鄉村振興聯系點打造本單位普法聯系點,有針對性地宣傳普及本部門與群眾生產生活和鄉村治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年內開展“送法下鄉”活動不少于1次。
9.認真貫徹落實市“八五”普法規劃,制定年度任務清單并抓好組織實施。
二、個性指標
1.把普法宣傳教育融入崗位工作、學習、培訓等工作中,與各項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標準化法》《計量法》《價格法》《湖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認證認可條例》、特殊食品及食鹽、食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和防范非法集資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普法教育與日常工作互相滲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知識產權日”“計量日”“標準化日”“質量月”“食品安全宣傳周”“6·9國際認可日”“12·4”國家憲法日等特殊時間節點,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開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質量意識和經營者守法意識的專題普法宣傳活動。
3.緊密結合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四進”農資打假下鄉、食品質量安全等專項檢查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和宣傳活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普及法律知識,增強生產經營者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市場法治氛圍。
4.做好打擊和防范傳銷普法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