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財務管理要堅持厲行節約,量入為出,年終略有結余的原則。機關經費由局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每年度通報機關累計開支情況,做到公開透明,并按上級要求公布年度預算、決算及“三公”經費使用情況。
(二)從嚴控制經費支出,嚴格審核支出發票。局機關所有開支報銷發票必須與經濟事項相一致,并注明事由,有經辦人、證明人及分管領導簽字,并附明細以及文件通知等佐證材料。經聯審會簽審批同意后,方可到財務室據實報賬。各類報帳原則上需在事項完成后的一周內完成。每周星期一為局機關統一報帳日,原則上其他時間不予報賬。
(三)局機關的文件資料打印提倡股室人員自己動手,如有無法自行打印的文件材料、表冊,須經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到指定的打印店打印,并有經辦人的簽字確認。違反審批程序或非本局工作業務打印,局機關不予報賬。
(四)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機關干職工出差必須有相關單位出具的文件會議通知證明,并填制出差審批單,經分管領導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出差。憑批準后的審批單及原始單據,按差旅費標準填寫,完善審批程序后報銷差旅費。嚴格控制下鄉出差人數和天數,原則上不超過3人。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點工作及局中心工作,按實際人數和工作天數如實報銷差旅補助。
(五)嚴格控制餐飲費支出。機關干職工上班期間伙食費補助實行餐票日領取制度,餐票由辦公室統一發放并登記。上班工作日內,機關干職工每天上午11點至12點統一到辦公室領取當日餐票。請假1天以上(含1天)的干職工,在假期內不予發放餐票。出差的干職工,在出差期間不予發放餐票。
(六)嚴格控制電話費支出。各股室電話費異常的,由辦公室派人到電信局調單查找原因,經查實應該由當事人自行支付費用的,一律由當事人自費支付。
(七)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集中采購,實行分配、發放、登記管理。采購日常辦公用品1000元以內,由辦公室報分管財務領導同意后采購;采購日常辦公用品1000-3000元,需報主要負責人同意后采購;采購日常辦公用品3000元以上,需局黨組研究決定后采購;未經同意批準的或自行到商店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
(八)局機關大型設備購置、專項資金單項支出等重大開支經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后執行,有規定必須實行政府采購的,按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嚴禁請釣、請唱及其他休閑娛樂活動,局機關不報銷此類休閑娛樂活動支出。
(十)工會經費由工會成員進行監督,會計人員由機關會計兼任,每年須向局黨組匯報2-3次工會經費使用情況。
(十一)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單位黨建工作經費的管理,嚴格按《沅江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相關規定》(沅財行〔2018〕11號)文件執行,使黨建經費?顚S,規范有序,合理支出。每年須向局黨組匯報2-3次黨建經費使用情況。
(十二)老干支部工作經費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每年須向局黨組匯報2-3次老干經費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