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沅江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沅江市2021年度績效考核驗收工作的通知》沅財績【2022】1號文件工作部署,根據財政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對2021年度部門預算績效開展了自評,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決定,報益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益辦發〔2019〕14號),成立沅江市應急管理局(加掛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牌子)(沅辦〔2019〕40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為沅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二)人員情況。
沅江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實有人數42人,在職人員38人,退休人員4人,其中行政人員16個,非參公事業人員22人。
(三)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中和防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救災規劃并監督實施。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推進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7、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權限做好駐沅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全市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9、指導協調全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益陽市下達和市本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場、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相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省、益陽市、沅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1、2021年基本支出預算328.89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3.89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35萬元。
2、2021年預算總收入524.691萬元。其中:經費撥款521.891萬元,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撥款2.8萬元。
3、2021年財政撥款預算追加215.283萬元,為可用預算指標。
4、2021年度預算收入決算合計739.9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39.974萬元。
5、2021年度預算支出決算合計1,215.4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8.006萬元,項目支出767.473萬元。
6、2021年,我局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萬元。
7、2021年“三公”經費決算為17.02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35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668萬元。原調入公車平臺的公務車,經決定,留沅江市應急管理局使用,費用由應急管理局承擔。
8、2021年三公經費總支出17.020萬元,占年初預算10萬元的170.20%,與上年度11.728萬元相比,增加45.12%。
三、部門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我局加強專項項目組織管理,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等有關制度,確保安全監管建設項目的質量。根據項目特點和要求明確各類項目管理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對各類專項項目開展實施、組織和驗收等工作。
(二)嚴格執行項目預、決算審核制度,嚴禁擅自調整專項工程的計劃、內容和規模。嚴格按照既定的項目實施方案,即使整編完工項目驗收資料,認真開展項目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工作,盡快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嚴格按程序結算工程款項,確保各類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2021年部門支出滿足了機關正常運轉,確保了各項計劃和任務的完成。應急管理工作績效較好地履行了職責,為全市生產安全提供了穩定、有效的秩序。
一、資金使用效益高。表現在:一是保障了職工工資,津補貼和追加工資的及時足額發放,沒有出現拖欠職工工資,離退休費用等現象;二是保障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資金支付正常;三是財政供養人員控制較好;四是資金使用無虛列支出及隨意使用現象,無大額現金支付現象。
二、資金使用社會效益好。一是保障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保障了保民村“精準扶貧”經費開支。
三、可持續方面。生產安全是良好市場秩序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是應急管理工作的最低要求和最高標準,強化安全保障和服務,提升執法精準性和內部管理運行的高效化。持續深化源頭管理,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推進智慧安監,切實提升安全履職能力,進一步推進工作規范化,信息化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使用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績效目標設立不夠明確、細化和量化。單位雖然設立了項目資金績效目標,但目標不夠明確、細化和量化。
(三)預算管理不夠精細。在預算管理過程中,需加強全局內設機構的協調聯動,保證預算編制的合理與精細。
(四)資金的撥付存在滯后的現象。撥付中走程序花費時間較長,導致撥付滯后。
六、改進措施及有關建議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及我局整體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著重在以下方面予以改進:
(一)細化整體預算編制工作。加強全局的預算管理意識,嚴格按照預算編制的相關制度和要求進行預算編制。全面編制預算項目,優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對剛性的費用支出項目,盡量壓縮變動性的、有控制空間的費用項目,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嚴謹性和可控性。
(二)強化財政預算執行的剛性。嚴格按照預算項目進行,不得隨意調整和變更預算,確保預算的剛性。做好與財政部門的銜接協調,保障項目資金的投入進度,發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堅持定期進行財務分析。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分析,對收支不合理現象做出預警,并及時通報。落實項目專項的報批進度和指標文的下達,加強項目實施進度跟蹤,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確保項目績效目標完成。
(四)嚴格財務管理監督。按照預算規定的費用項目和用途進行資金使用審核、列報支付、財務核算;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杜絕挪用和擠占其他預算資金行為,嚴把“三公”經費支出審核、審批關口,細化“三公”經費的管理,合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
(五)保證程序合規的前提下,加快資金撥付。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