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中隊工作職責
一、開展交通法制建設,制定執法規范化建設規劃和執法質量考評辦法并組織實施;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建立健全執法檢查監督和約束機制,開展執法檢查,加強執法質量管理。
二、負責交通違法處理及處罰中心的工作,加強處罰窗口規范化建設;負責行政拘留案件的初審并協助報批,及時整理行政執法案卷。
三、制定民警法制業務培訓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確保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
四、加強執法活動財物管理,定期對執法活動財物進行清理。
五、負責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處理;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核把關,組織交通管理行政決策聽證。
六、負責信訪和紀檢監察工作,處理來信來訪和投訴舉報事宜;及時處理涉法網絡負面輿情;加強對外綜合宣傳工作。
七、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各轄區中隊開展交通宣傳教育工作。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手段,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提高公眾交通安全意識。
九、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大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