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管理中隊工作職責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0-745908 發布機構:維護 發文日期:2020-06-19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秩序管理中隊工作職責

       

      一、在大隊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中心城區及“兩辦一鄉一區”(瓊湖街道、慶云山街道、萬子湖鄉、經濟開發區)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宣傳貫徹執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三、加強轄區交通秩序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組織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查處交通違法。

      四、建立健全高峰守點勤務制度,加強路面巡邏管控,做好疏堵保暢工作;負責對城區違停車輛的抄牌和違法信息錄入。

      五、加強學校、幼兒園周邊交通環境的治理,在重點學校設立“護學崗”。

      六、負責全市交通警(保)衛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七、負責轄區機動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監督,加強對營運客車、運危車輛、校車(含學生用車)的安全監管;負責轄區客貨運輸企業和客運站場的安全檢查監督。

      八、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加強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基層交通安全組織開展工作;加強基礎工作,建立人、車、路臺帳。

      九、完成大隊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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