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經濟社會活動的行動指南和行為規范,關系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企業,所以社會各界給與廣泛的關注。民法典的編纂是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是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座里程碑。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標志著我國從民事單行法時代邁入民法典時代。下面,本人將從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基本原則、立法過程、主要變化內容及亮點等方面與大家共同學習交流。
一、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何為編纂民法典?就是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法典。這次立法很重要的一點是堅持編纂式立法理念。編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而是對現行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編訂纂修,“修”“訂”是對已經不適應現實情況的法律規定進行修改完善,“纂”是在總結現行立法和司法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改革開放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和創新。
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編纂民法典,對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
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隨著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而形成并不斷發展完善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系統總結制度建設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也能為人類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二)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 編纂民法典,就是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系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范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不斷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對于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三)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客觀要求
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于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是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編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實民事權利種類,形成更加完備的民事權利體系,完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規范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對于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不斷增加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編纂民法典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決貫徹黨中央的決策部署,堅持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充分發揮民法典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回應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為新時代保護人民民事權利的好法典。
三是堅持立足國情和實際。全面總結我國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事立法和實踐經驗,以法典化方式鞏固、確認和發展民事法治建設成果,以實踐需求指引立法方向,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針對性、有效性、適應性,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
四是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
五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增強民事法律規范的系統性、完整性,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連續性、穩定性,又保持適度的前瞻性、開放性,同時處理好、銜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類規范之間的關系。
三、民法典編纂工作情況歷時六十余年接力編纂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在學者看來,民法典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稱得上是“國家重典”。
黨和國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種原因而未能取得實際成果。1979年第三次啟動,由于剛剛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條件尚不具備。因此,當時領導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立法工作的彭真、習仲勛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1980年代初決定按照“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的工作思路,確定先制定民事單行法律。
現行的繼承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就是在這種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進行了一次審議。經討論和研究,仍確定繼續采取分別制定單行法的辦法推進我國民事法律制度建設。2003年全國人大又陸續制定了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等。
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編纂民法典被視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因為它的條文非常多、內容非常豐富,按照工作安排,整個民法典編纂的工作思路是“兩步走”,第一步先出臺民法總則,為民法典的編纂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第二步要完成民法典各個分編的編纂工作,最后把已經出臺了民法總則和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完善的各個分編合起來,編纂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著手第一步的民法總則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為基礎,系統梳理總結有關民事法律的實踐經驗,提煉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引領性的規則,形成民法總則草案,2016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三次審議,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至此,制定民法總則,完成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第一步。
民法總則通過以后,民法典編纂工作專班開始各分編的起草工作,直到2018年8月,民法典編纂邁出“第二步”,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五次對各分編草案進行了拆分審議,對全部6個分編草案進行了二審;對各方面比較關注的人格權、婚姻家庭、侵權責任3個分編草案進行了三審。
2019年11月,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對包括民法總則編和各分編在內的民法典草案進行了審議,并作了進一步修改后,提交2019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進行審議。2019年12月23日,“完整版”中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7編加附則、84章、1260個條文。從體量上看,這是我國條文數最多的一部法律,總字數逾10萬。
民法典草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草案印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部署組織全國人大代表研讀討論民法典草案工作,征求代表意見。同時,法制工作委員會還將草案印發地方人大、基層立法聯系點、中央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并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法制工作委員會還在北京召開多個座談會,聽取有關部門、專家的意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關注,結合民法典編纂工作,對與疫情相關的民事法律制度進行梳理研究,對草案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代表研讀討論中提出的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民法典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請全國人大表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審議稿)。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標志著我國從民事單行法時代邁入民法典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