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確保合理有效使用獎勵資金,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24〕306號)、《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湘財建〔2021〕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保護好生豬產業和市場供給基礎,以促進生豬生產和穩定豬肉市場供應為目標,支持生豬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生產,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保障我市生豬產業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二、資金來源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24〕306號)下達資金396萬元。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引導生產、多調多獎、注重績效”的原則;
2. 堅持“公開公正、專款專用”的原則;
3. 堅持促進養殖業健康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原則;
4. 堅持扶持規模養殖場的原則。
四、支持方式
獎勵資金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
五、資金安排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湘財建〔2021〕13號)規定,該項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沅江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支持范圍包括:生豬生產環節的圈舍改造、良種補貼、糞污處理、防疫、保險、養殖設施設備和無害化處理等方面。2025年沅江市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396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1. 列支79萬元用于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糞污收集及技術服務費支出。根據《沅江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沅江市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糞污收集及技術服務費79萬元。
2. 列支56萬元用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收集與處理費用支出。根據《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協議》9.1.2條“其他病死動物(牛、羊、家禽等)處理費用為20萬元/年計算。”需資金20萬元。根據《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充協議》8.1條“本項目病死畜禽收集、保管、運輸服務費采用包干形式:叁拾陸萬元/年”,需資金36萬元。
3. 列支153萬元用于生豬產業發展的獎補。包括生豬養殖場(戶)出欄獎勵、糞污處理設施改造升級、欄舍改造升級、畜禽養殖安全設施建設、助力鄉村振興支持生豬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4. 列支78萬元用于動物防疫服務支出。包括防疫技術服務、防疫物資采購、技術培訓、畜禽監測等方面支出。
5. 列支30萬元用于生豬屠宰、加工、冷鏈設施設備等方面的獎補。
六、實施要求
嚴格按照《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湘財建〔2021〕13號)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要求,堅持“引導生產、多調多獎、責權對等、注重績效”的原則,實行先建后補,通過對公賬戶或陽光審批系統打卡發放獎勵資金。
七、實施程序
獎勵資金在實施中分為:政策公開、項目申報、審查確定、驗收評審、資金撥付五個環節。
(一)政策公開
方案制定后,及時在政府或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網站上公示公開,并利用基層防疫員、畜牧協會、規模養殖場技術培訓會等對獎勵政策進行宣傳。
(二)項目申報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規模養殖場均實行自愿申報,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由鎮(街道、中心)進行初步核實養殖場相關信息。建設過程中接受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的技術指導與服務。
(三)審查確定
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組織有關人員,按照相關要求,對申報獎勵資金的單位、規模養殖場資格條件進行核查,根據獎勵資金列支情況,確定獎勵資金實施的養殖場。
(四)檢查驗收
由畜牧水產事務中心聯合財政局、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養殖場所在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驗收小組,對實施建設的規模養殖場進行現場檢查驗收,并填寫驗收審核表,驗收結果在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政府網站公示7天。
(五)資金撥付
驗收結果公示無異議后,驗收小組將驗收審核表和有關材料上報市財政局審核。市財政局依據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提供的驗收審核表等資料,將獎補資金撥付給養殖場。對在檢查驗收時未按標準完成建設內容的,不得享受財政獎補資金。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由財政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等部門組成沅江市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使用領導小組,以確保此項工作高效推進。
(二)加強工作督導
建設過程中畜牧水產事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對養殖場進行檢查指導,重點對項目進度、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等情況進行實地檢查,確保項目實施按質按量圓滿完成。
(三)強化責任追究
要廣泛宣傳各項獎勵政策,讓廣大養殖場真正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落實政策,提高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做到獎勵政策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堅決杜絕違規操作,對弄虛作假、騙取冒領、截留、挪用獎勵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獎勵資格,收回獎勵資金,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績效目標管理
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后,達到如下績效指標:
(一)產出指標。
1. 數量指標,年出欄生豬50萬頭以上。
2. 質量指標,規模養殖場保持穩定在95個以上。
3. 時效指標,當年撥付進度達100%。
(二)效益指標。
1. 社會效益指標,肉品供應基本穩定。
2. 經濟效益指標,生產率提高。
3. 生態效益指標,糞污資源化利用率提高。
(三)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服務對象滿意度90%以上。
沅江市畜牧水產事務中心 沅江市財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