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沅江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分配管理實施方案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3-1769592 發布機構:沅江市住保中心 發文日期:2023-05-25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為切實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分配工作,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參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號)和《益陽市2023年市級公租房分配管理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請對象

        1.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

        2.本地城鎮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3.市人民政府決定納入保障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房源情況

        (一)房源位置:位于瓊湖街道新興社區新中公共租賃住房小區11棟、15棟,共107套。

        (二)房源戶型:單間配套、二室一廳。

        (三)房源裝修標準:簡易裝修,配套水、電、燃氣入戶。

        三、分配原則

        (一)公平公開,陽光透明。嚴格執行供應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結果公示制度,進行網上申請,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分配公平、公開。

        (二)依法依規,合理分配。嚴格遵循中央、省、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分配政策規定,根據房源類型和家庭人員結構,合理分配。

        (三)個人申請,部門聯審。嚴格把關申請資格,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牽頭,用人單位(社區)、不動產中心等部門協同,層層把關,聯合審查。

        四、申請審核和分配程序

        (一)申請條件

        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新市民。因本人創業就業、子女上學、投靠子女等原因來到城鎮常住,未獲得當地戶籍或獲得當地戶籍不滿三年的各類群體。

        2. 青年人。18歲以上至45歲以下的有為青年。

        3. 本地城鎮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2022年度沅江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及以下,且在本地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決定納入保障范圍的其他人員。

        (二)申請材料

        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 住房困難報告(單位或社區核實簽字蓋章)

        2.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婚姻狀況證明;

        3. 收入證明(社區或就業單位如實提供并蓋章確認)(如已婚,則夫妻雙方均需提供)(享受低保或已退休可不提供);

        4. 新就業對象另提供畢業證和錄用單位證明;

        5. 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對象另提供在公租房申請所在地勞務合同。

        (三)申請程序

        1.申請準備。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通過政府門戶網站、街道、社區發布分配通知,將房源信息、申請對象、申請條件、所需資料、申請程序、分配程序等進行公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規定準備相關資料。

        2.資格初審。申請人向用人單位或所在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申報材料,用人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社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核把關后,出具初審意見并進行線上申報(新市民通過政務服務大廳住房中心窗口線上申報;城鎮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社區、街道線上申報。)

        3.資格復審。線上申報成功后政務服務大廳的各相關聯審部門將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人的戶籍、婚姻、家庭收入、車輛信息、住房等一系列情況進行資格復審;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根據各聯審部門的復審結果確定配租對象并短信通知申請人。

        4.復審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按程序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將進入分配程序。

        (四)分配程序

        1.房源配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復審合格名單,按照申請人家庭人員結構,分類分戶型,由山巷口住房保障服務所選房配租(單間配套戶型針對未婚申請人,低保戶、低收入且家庭人口數1人的申請人;兩室一廳戶型優先已婚家庭人口數2人及以上的申請人)。對復審合格未分到房的申請人納入輪候庫,列入下一批次分配計劃,并對復審合格未分到房的申請人符合租賃補貼發放條件的,按季度發放租賃補貼。

        2.簽約入住。選房結果公示結束后,取得入住資格的申請人,憑《沅江市保障房入住通知書》到新中公共租賃住房小區物業公司辦理登記備案,簽訂租賃合同,按合同規定繳納相關費用后辦理入住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配租資格,房源將分配給輪候庫申請人。

        五、監督管理

        (一)資格年審。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承租人的承租資格進行資格年審。承租人有離職,調動,住房狀況變更等情況,用人單位、社區和街道辦事處應及時反饋至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備案。

        (二)續租管理。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后仍滿足配租條件需繼續配租的,在租賃合同期滿前 1個月,由承租人提交續租申請,經山巷口住房保障服務所審核通過后,在山巷口住房保障服務所辦理續租手續,山巷口住房保障服務所須將空置房源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備案。

        (三)退租管理。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內或期滿因離職、調動、住房狀況變更等原因不再滿足配租條件或承租人不愿再繼續租賃的,由承租人提出退租申請,繳清相關費用后,在山巷口保障服務所辦理退租手續,空置房源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備案。

        (四)責任追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請人入住資格,并納入個人誠信檔案,2年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房;已入住的,終止其租賃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房;構成損失的,據實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申請人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違規申請或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

        2.申請人將房源轉賣、轉租、出借給他人的;

        3.申請人已不具備申請資格未及時報告的;

        4.申請人改變房屋用途,損毀、破壞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擅自裝修的;

        5.申請人未按時繳納房租、物業、水、電、氣等費用超過6個月的。

        六、其它事宜

        (一)相關說明

        1.房屋租金。參照《湖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辦法》  (湘發改價費【2022】745號)和《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關于規范公共租賃住房與直管公房租金管理的通知》(沅房發【2022】3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本次配租房源實際情況,本次分配的房源單間配套的價格為3元/m2/月,兩室一廳的價格為3.5元/m2/月。

        2.房屋押金。入住者按1000元/戶標準繳納押金,押金在入住者辦理退租手續時一并退還,入住期間對房屋資產有損壞的照價賠償,拒不賠償的,將房屋押金抵扣賠償款后退還。

        3.物業管理費。物業費參照該小區收費標準(暫行為0.7元/月/平方米)執行,由入住者按實際配租的建筑面積自行承擔。

        4.其他費用。水、電、氣已安裝到戶,入住對象須自行對接相關供應單位入戶調試安裝,產生的費用按各供應單位定價執行,由入住者按實際發生額度自行承擔。

        5.公租房家具、家電需要由承租人自行購置,退租不予補償,由承租人自行搬除。

        (二)咨詢及舉報。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窗口(政務大廳二樓)電話:0737-2710976。

        (三)解釋權限。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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