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實施方案》和《省政務服務中心部門集中入駐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0-1123694 發布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0-02-10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省直有關單位:

        《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實施方案》和《省政務服務中心部門集中入駐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決策部署,現就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實現企業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按照“集中為原則、不集中為例外”的要求,推進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省直部門審批服務工作向一個處室集中、審批服務處室向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審批服務事項向省政務服務中心和電子政務平臺集中;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和人員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到位、省直部門對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授權到位、審批服務電子監察到位,加快實現審批服務“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

        二、實施范圍

        承擔依申請類行政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省政府部門(單位),省委有關單位可根據實際納入改革范圍。

        三、工作任務及步驟

        (一)明確牽頭處室,推進審批集中。省直部門要明確一個牽頭處室,將內部審批服務職能向牽頭處室集中,其中審批服務辦件量較大、職能分散的部門,在牽頭處室加掛“審批服務處”牌子,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審批服務、“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有關工作,并建立健全內部處室協同配合機制,形成“審批服務處室牽頭、多個處室支撐、協同審批服務”的運行模式。2月7日前,各部門明確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牽頭處室的實施方案報省委編辦,省委編辦2月14日前完成批復。(完成時限:2020年2月14日前)

        (二)明確分管領導,配強工作人員。各部門明確一名領導分管審批服務工作,統籌解決審批服務過程中的問題;任命1名副處級及以上干部擔任本部門首席審批員;挑選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專業辦理窗口的工作人員(根據審批工作量確定人數)。專業辦理窗口工作人員必須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態度好,熟悉行政審批流程,原則上要求是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完成時限:2020年2月7日前)

        (三)清理規范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各部門要按照“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規范行政權力及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應入盡入”的原則,梳理確定入駐事項,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同步向省政務服務中心和省電子政務平臺集中。要按照“減事項、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要求,對入駐事項全面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完成時限:2020年2月7日前)

        (四)完成審批授權,人員集中到位。對通過審查書面資料或現場勘查記錄、檢驗檢測結果、專家論證評審意見即可作出審批決定的事項,授予首席審批員審批決定權;對需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或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事項及專業性較強且無法進行專業把關的事項,授予首席審批員初審權;對各類審批文書,除法律法規特別規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并授予首席審批員行政審批專用章使用權;根據審批需要,可賦予首席審批員其他相關權限。首席審批員確定后,各部門要及時全面授權,并確保首席審批員和窗口工作人員按時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完成時限:2020年2月底前)

        (五)創新審批機制,提升服務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總要求,全面推行集成服務,著力構建審批服務與技術審查相分離等審批新機制。以業務協同和場景應用作為切入點,推進政務服務系統互聯互通,采取并聯審批、信息共享、集成優化等方式,建立起部門間關聯性審批服務事項協同審批機制,著力提升審批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依托“好差評”系統和12345熱線,建立健全審批服務電子監察機制。(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并持續推進)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駐工作人員管理機制。派駐工作人員的編制、工資關系仍保留在派出單位,在派出單位領導下開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績效考核由省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并向派出單位反饋考核結果。

        (二)建立審批服務事項管理機制。對各部門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統一辦理的事項,未經省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門不得隨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駐辦理事項。要按照“一網通辦”要求,持續推進事項精細化、顆粒化梳理,不斷提升事項辦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運行機制。建立完善省政務服務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審批、“一口式”收費、“一條龍”服務等運行模式,實行首問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工作制度,切實加強績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推進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實好各項具體任務,確保機構到位、人員到位、事項到位、授權到位、機制到位、監察到位。

        (二)落實責任分工。省政務局負責“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總體協調;省委編辦負責審批各部門“三集中三到位”實施方案;省政務局、省司法廳牽頭負責協調督促各部門清理規范入駐事項;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負責省政務服務中心日常管理。

        (三)完成檢查驗收。省政府辦公廳適時組織開展各部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檢查驗收,進行改革成效全面評估,對改革中有令不行、執行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省政務服務中心部門集中入駐方案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實施方案》,現就省政務服務中心部門集中入駐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企業群眾在省直部門辦事“只進一扇門”為目標,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的模式,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整合省直相關部門審批服務事項集中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

        二、窗口設置和人員進駐

        (一)窗口設置。以2018年審批服務辦件量為主要依據,對34個省直部門分類設置窗口,確保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

        1.專業辦理窗口。對年辦件量1千件以上的20個部門,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機關事務局、省林業局、省醫保局、省新聞出版局,在省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專業辦理窗口,事項全部進駐,原則上要求在窗口現場辦結,不能現場辦結的轉后臺辦理,統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員由入駐單位派駐。其中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局因年辦件量超過1萬件,部門辦事大廳超過500m2,予以保留,其他部門辦事大廳取消。

        2.綜合受理窗口。對年辦件量1千件以下的14個部門,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宗委、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人防辦、省監獄局、省文物局,在省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受理窗口,事項全部進駐,原有辦事大廳取消,實行前臺綜合受理,轉部門辦結后,統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員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招聘。

        3.“一件事一次辦”專窗。對納入“一件事一次辦”目錄清單的事項,通過專窗統一受理,轉相關部門辦結后,統一出件,工作人員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招聘。

        (二)窗口布局和人員進駐。針對省直部門服務事項涉及服務個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特點,分功能、按樓層優化布局辦事窗口。根據裝修方案已設置148個窗口,各部門窗口和人員入駐數按照“人隨事定”的原則,根據各部門“三集中三到位”明確入駐的事項確定。

        1.一樓大廳為服務群眾個人區。設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公安、民政和綜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辦”專窗等,入駐部門分別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機關事務局、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

        2.二樓大廳為服務企業、項目區。設商事登記、工程建設、投資審批等窗口,入駐部門分別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人防辦等。

        3.三樓大廳為服務機關事業單位區。設教育、衛生健康等窗口,入駐部門分別是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三、運行機制

        建立前臺后臺有機銜接、受理辦理無縫對接、業務運行集約高效、評價監督有力有效的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好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功能,為企業群眾提供優質便捷服務。

        (一)首問負責。建立咨詢服務和導辦服務制度,設立咨詢員和導辦員,負責各辦理區業務現場咨詢、接待和辦理業務引導,幫助群眾申報、辦理審批服務業務。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和網上咨詢方式,統一答復企業群眾咨詢。

        (二)清單管理。對審批服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向社會公布,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

        (三)一次性告知。對入駐事項優化再造流程,編制辦事指南,及時通過政府網站、12345熱線或制作二維碼進行公開,方便企業群眾查詢、知曉。

        (四)首席審批員審批。各入駐部門要明確首席審批員,出具授權委托書,授予首席審批員審批決定權和業務協調權。

        (五)限時辦結。建立政務服務限時辦結制,減流程、減環節、減材料,實行前臺后臺限時辦理,及時反饋。

        (六)“好差評”監督。依托“好差評”系統和12345熱線,建立健全評價制度,采取“內部評”與“百姓評”相結合,對各部門的服務行為進行評價,強化監督。

        四、線上線下融合辦理

        (一)統一受理。對通過線上(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或部門業務系統)提交的辦事申請,或者線下(省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或保留的部門服務大廳窗口)提交的辦事申請,統一由窗口受理、初審,啟動辦理程序。

        (二)分類辦理。對專業辦理窗口能即時辦結的事項,首席審批員必須即時辦結;對程序比較復雜、需要轉回部門辦理不能即時辦結的,由首席審批員審核后通過線上或線下轉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對綜合受理窗口、“一件事一次辦”專窗受理的事項,經窗口人員初審后,通過線上流轉或線下通知部門工作人員來取的方式,轉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三)出件寄送。辦件辦結后由申請人現場領取結果;非即辦件經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辦結后,辦理結果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轉回窗口,根據自愿原則,可由申請人到窗口直接領取,也可由窗口寄送給申請人。

        (四)統一監察。行政效能電子監管系統從受理環節開始到辦結完畢,實行全流程監察、“好差評”監督。

        五、窗口管理

        (一)統一管理。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大廳和窗口統一管理,分析匯總窗口業務辦理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統一協調。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對入駐窗口業務進行協調,全面實行一站式辦理、聯合審批、統一收費、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進審批標準化,促進前后臺、部門間業務運轉順暢、銜接有效。

        (三)統一考核。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對窗口及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省直部門績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省直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在省政務服務中心集中服務的重要意義,一把手要負總責,強化組織保障、機制保障、人員保障,選派業務骨干入駐中心,確保人員到位、事項到位、授權到位。省政府適時召開動員會議,對入駐工作進行部署。

        (二)梳理事項。省直相關部門要按照《省直部門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實施方案》,完成事項梳理,明確入駐事項和人員,開展職責授權,開具授權委托書,優化服務流程,編制辦事指南。(完成時限:2020年2月7日前)

        (三)培訓人員。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完成部分窗口人員招聘,按照新指南、新流程完成進駐人員業務培訓,設置綜合受理窗口的部門要支持配合做好招聘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完成時限:2020年2月14日前)

        (四)建章立制。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制定業務運行、工作人員管理和考核、大廳現場管理、群團建設等規章制度。(完成時限:2020年2月底前)

        (五)保障經費。將省政務服務中心日常運行經費列入省財政預算,并支持工裝、培訓等專項費用。

        省直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本單位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的方案,方案內容應包括分管領導、進駐事項、審批服務授權委托書、牽頭處室、首席審批員(姓名和聯系方式)、設置窗口數(設專業辦理窗口的部門提出)、業務系統接入省政務服務中心的技術需求,于2020年2月7日前向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報備(聯系人:劉鑫浩,電話及傳真:82210069、84443038)。

       附件:1.審批服務授權委托書.doc

            2.入駐省政務服務中心審批服務事項表.doc

           3.線上線下融合辦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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