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發〔2022〕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大力優化營商環境,實施優質企業梯度培育行動和市場主體倍增工程,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在真抓實干中闖出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子,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打下堅實基礎。
二、發展目標
——市場主體總量顯著增長。市場主體生命力、活躍度不斷提升,總量持續增長。到2025年末,全省市場主體力爭達到800萬戶。其中,企業220萬戶,個體工商戶567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13萬戶。
——市場主體結構不斷優化。市場主體多元發展,三次產業布局更加合理,“三個高地”支撐更加有力。到2025年末,全省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規模以上建筑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分別達到0.66萬戶、0.41萬戶、0.8萬戶、1.6萬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貿實績企業分別突破2.5萬戶、1.4萬戶、1.3萬戶、1.1萬戶。
——市場主體質量穩步提升。加快“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提檔升級,市場主體綜合實力、創新能力、經濟效益不斷提升,實現綠色化、有質量的增長。到2025年末,培育3家世界500強、10家中國500強、10家中國民營500強、23家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發展上市公司200家,千億級企業達到8家左右,國家級、省級小巨人企業分別突破500家、2000家,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達到50個,評價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突破1.5萬家。
——市場主體生態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全面優化,土地、資本、數據等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不斷深化,產業配套能力持續提升,經營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務水平和市場治理效能不斷提升,企業辦事簡捷方便,發展生態更趨良好。
三、主要任務
(一)精準實施宏觀政策,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1.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優化監控系統功能,強化日常監控,確保直達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優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實制造業增值稅留抵退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免征等減稅降費政策。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落實到位。支持招大引強,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行業領軍企業來湘新設立企業總部的,按“一事一議”方式對其在湘企業給予支持。(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牽頭,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 提高助企紓困實效。開展“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活動,推廣銀稅互動、銀保合作、政銀擔合作等模式,用好“信易貸”“瀟湘財銀貸”等平臺和工具,增加信用貸款、首貸投放,推廣隨借隨還貸款。實施普惠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接續轉換工作。建立產融合作制造業企業“白名單”制度。落實個體工商戶穩崗就業補貼,降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地租成本,引導平臺企業降低不合理收費和抽成。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稅務局、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 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整治園區、樓宇、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違法加價行為。加強銀行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整治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嚴厲查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長沙海關、湖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 降低企業要素成本。完善周轉地、標準地、彈性地政策,引導企業集聚發展。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加快推進寧電入湘、荊門—長沙特高壓交流等重點工程建設,科學調度煤、電、油、氣、運,防止要素成本高企造成市場預期減弱。加強城鎮供水供電供氣清理規范,幫助企業解決用工、資金、關鍵零部件供應等生產要素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供銷合作總社、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成本
5. 持續優化市場準入。嚴格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施企業開辦“四減”(減項目、減材料、減時間、減跑動)、“四零”(零距離、零見面、零付費、零差評),將更多事項納入“一件事一次辦”,提高“一網通辦”效率,擴大“跨省通辦”范圍。推廣電子簽章、電子發票等應用,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和跨區域互認共享。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政務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切實降低市場準營門檻。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壓減電力接入審批時間。推動“一照通”改革,實現涉企行政審批證照集成“一碼涵蓋、一照通行”。探索以市場主體信用為基礎的市場準營制度改革,開展“承諾即入制”試點。(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司法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政務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加快推進注銷便利化改革。發揮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推進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優化簡易注銷制度,探索企業退出“一網通辦”。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注銷試點。探索企業歇業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長沙海關、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優質企業梯度培育行動,推動市場主體做大做強
8. 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建立“個轉企”種子培育庫,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個轉企”企業,轉企三年內享受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推動實現“個轉企”登記程序一件事一次辦,保持“個轉企”登記檔案延續性、一致性,支持個體工商戶享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權等權益保護轉移至“個轉企”企業名下。(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實施“四上”企業培育工程。開展“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行動,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促進全省規模工業企業數量穩步增長。支持小微企業擴大經營和服務,引導社會融資持續向小微企業傾斜。支持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宿餐飲企業、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規模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鼓勵和支持企業股份制改造,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嚴格落實股改企業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加大對改制企業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推動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實施企業上市“金芙蓉躍升”計劃,進一步加大重點企業培育力度,動態調整省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支持建立投資者教育基地,加強上市后備資源輔導和支持。抓住資本市場改革機遇,深化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交流合作。優化企業上市政務服務環境,著力推動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上市,加快推動“三創四新”企業創業板上市,穩步推進創新型中小企業北交所上市,鼓勵再融資和并購重組。規范上市公司治理,做好風險防范,嚴厲打擊證券違法行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盯緊“三個高地”建設,加強重點市場主體培育
12. 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優質企業。大力實施產業發展“萬千百”工程,創建國家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試驗區,圍繞“3+3+2”重點領域,推進產業鏈群建設。建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制造業領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鼓勵領航企業開展兼并重組、跨界整合各類資源,鞏固和提升行業地位,支持一批企業加快向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航企業躍升。鼓勵企業做專做精,打造一批制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小巨人”,嵌入產業鏈群配套體系,營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生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推動創新主體增量提質。建立“科企—高企—小巨人—上市領軍型”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實施產業領軍企業“頭雁領航”工程,支持各類企業申報科技計劃項目。加強“大院大所大企”合作,加快“三區兩山兩中心”建設,推動產業鏈創新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和產學研深度融合,高標準建設岳麓山實驗室、湖南先進技術研究院等科技創新平臺。升級優化“雙創”平臺,加大對專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的培育力度,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全孵化鏈條。完善知識產權綜合服務體系,開展知識產權強鏈護鏈行動,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試點,發揮好知識產權運營基金、高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作用。(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促進外資外貿市場主體發展。認真執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開展產貿融合、重點外貿企業招引、創新“飛地”行動,建立健全覆蓋大中小型外貿企業的綜合服務機制,推動外貿企業破零倍增、提質增效。高標準建設自貿試驗區,加快建設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統籌海關特殊監管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發展。深入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支持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優勢產品高水平“走出去”,形成對外合作新優勢。(省商務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長沙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加大農村市場主體培育力度。推進“六大強農”行動,實施“千社”工程,鼓勵家庭農場、返鄉下鄉人員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農業企業,實施農村雙創帶頭人培育行動,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小農戶組建聯合社和農業產業聯合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鄉村振興項目,鼓勵支持農業企業股改、上市。持續推進“快遞進村”工程。(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構建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6. 增強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營造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制度環境。廢除與企業性質、屬地或規模掛鉤的歧視性準入規定和補貼政策,加快實現競爭性環節市場化。落實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公益訴訟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民生保障、促進創新等重點領域的反壟斷執法,依法查處達成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加大對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商業詆毀、侵犯商業秘密、網絡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防止資本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建設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發揮“互聯網+監管”平臺作用,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推廣信用承諾制、告知承諾制,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全面保護各類產權。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推行輕微違法“首違不罰”。嚴格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金融監管,加強違法懲戒,嚴守市場安全底線。(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問題會商、信息通報和統籌推進。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和中央在湘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制定實施舉措,并認真抓好落實。
(二)優化服務環境。抓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貫徹實施,建立“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服務企業工作機制,推行行政效能“紅黃牌”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兌現各項惠企政策。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和閉環處置流程優化。弘揚企業家精神,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營造引商、親商、扶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環境。
(三)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市場主體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加強日常監測、統計分析和工作調度,促進各市場主體持續健康發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