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瓊湖街道工委 瓊湖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沅江市瓊湖街道管竹山村、澎湖村、蓮花島村等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2-1537210 發布機構:沅江市瓊湖街道 發文日期:2022-03-15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站所、部門及相關村(社區):

      《沅江市瓊湖街道管竹山、澎湖、蓮花島等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安置工作方案》已經街道工委、辦事處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沅江市瓊湖街道工作委員會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2020年10月13日

      沅江市瓊湖街道管竹山、澎湖、蓮花島等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安置工作方案

       

      為落實沅江市委、市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按時完成禁捕退捕洲島漁民搬遷退島工作任務,維護搬遷漁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本著即要“搬得出、穩得住”;又要確保退捕漁民搬遷轉產轉業有安置,上岸漁民就業有出路,長遠生計有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沅江市瓊湖街道管竹山、澎湖和蓮花島等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整村整組拆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

       委:梁成偉

            長:張衛東

      副組長:王  浩、彭世偉、丁建軍、朱另熹、張  

        員:劉秋田、陳衛平、陳獻波、李潤芝、劉建龍

          拆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拆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同時,抽調相關人員組成拆遷工作隊,其名單如下:

            長:陳獻波

       員:李春華、李光輝、劉克輝、李潤芝、秦旺、

      劉小平、孫恩勝、林  

          拆遷工作隊職責:

      1.負責宣傳洲島漁民搬遷的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定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工作計劃方案,并組織抓好落實,同時協調解決拆遷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2.負責測量評估、統計、核算、簽定協議、兌現拆遷補償資金和組織拆遷工作。

      3.所有拆遷檔案資料由拆遷事務所、瓊湖街道辦事處和市征拆辦各自妥善保管。

          二、工作原則

          本次拆遷由瓊湖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為拆遷實施主體堅持以下四個工作原則。

         (一)實行拆遷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的原則。

         (二)堅持依法拆遷的原則。

         (三)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

         (四)堅持做好穩定工作的原則

      本次三個村洲島漁民搬遷整村整組拆遷必須依法依規,陽光操作,群眾思想工作要耐心細致,及時發現問題化解矛盾。

      三、拆遷計劃

      本次洲島漁民拆遷計劃

      1.管竹山村,房屋140棟、約412戶;

      2.澎湖村,房屋119棟、約386戶;

      3.蓮花島村,房屋177棟、約450戶;

      三村共需拆除房屋436棟、約1248戶。

      四、拆遷獎補標準

      1.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參照沅政發〔2019〕9號文件執行,原則上住房主房平房補償標準500-860元/㎡,樓房900-1320元/㎡,未住人的破損房屋按實打折進行補償。

          2.主房宅基凈地面積清騰用地補償參照湘政發〔2018〕5號和沅政發〔2018〕4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按每畝5.1萬元標準進行用地協議補償。

      3.對按期搬家拆遷退島的實行獎勵,獎勵標準為160元/㎡,以合法正房面積計算獎勵。未按期拆遷退島的,不得獎勵。

      具體完成時間與獎勵標準:凡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家拆遷退島的,按主房面積160元/㎡進行獎勵。

      另外,每棟主房在2020年11月30日前騰地清理的,獎勵3000元/棟。

      以上獎勵經瓊湖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支付。

      4.過渡費:洲島漁民搬遷先期實行過渡性安置,由政府補償過度安置費,時間兩年。補償標準為:洲島漁民過渡費按核定戶數400元/月/戶計算,對洲島有房、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搬遷的,另外獎勵過渡費400元/月/戶,按年度一次性發放。

      五、安置辦法

      1.集中安置,洲島漁民統一認購瓊湖投提供的商品房源集中安置。

      2.優惠購房,洲島漁民按人均30㎡面積實行優惠價認購(具體房價以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為準)。

      3.超標購房,洲島漁民超過人均30㎡購房,購房價由瓊湖投確定。

      六、實施步驟,分四個階段開展

         (一)宣傳發動階段。勘測確定拆遷范圍(2020年8月),摸清了解群眾訴求和拆遷困難;I備資金,發布搬遷公告,完善安置方案,召開拆遷動員會議,安排部署拆遷工作。

         (二)登記評估階段(9月-10月10日)。包括對地上附著物登記、丈量、評估、計算,依據補償標準分戶測算出補償金額,準備拆補協議。

         (三)征拆補償階段(10月10日-11月30日)。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主房宅基地凈地用地補償協議,完成房屋倒地,清理地上附著物,分期分批支付相關拆遷補償款項。

         (四)拆遷掃尾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針對拆遷過程中暴露和存在的復雜事項,制定專門方案集中解決,完成漁民禁捕退捕拆遷任務(包括啟動司法拆遷),組織好計發獎金前的驗收工作。

      七、資金撥付

      1.所需拆遷補償資金,由市財政局按拆遷進度及時組織撥付。

      2.所有拆遷補償和獎勵由市征拆辦統一辦理。其中,需要購買瓊湖投所建房源安置的拆遷戶,原則上,房屋拆遷補償金暫存財政賬戶、留作抵購房款(辦理好相關財務手續),過渡費和獎勵及其它按實發放;

      八、工作經費

      相關村要積極開展工作,對搬遷工作有力有效的村,工作經費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另行給予獎勵。

          

      附件: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管竹山、澎湖、蓮花島等村洲島漁民搬遷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管竹山、澎湖、蓮花島等村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瓊湖街道工委辦事處制定的《沅江市瓊湖街道管竹山村、澎湖村、蓮花島村等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安置工作方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洲島漁民搬遷工作任務,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管竹山、澎湖和蓮花島等村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整村整組拆遷工作指揮部,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次拆遷工作。

         委:梁成偉

          指 揮 長:張衛東

      副指揮長:王  浩、彭世偉、丁建軍、朱另熹、張  慶、

      張拓拓

         員:劉秋田、劉克輝、陳獻波、李光輝、秦  旺、

      李春華、李潤芝

      二、成立五個相關工作組

      第一組:拆遷工作組

      負責工作區域:蓮花島村洲島漁民拆遷(五個村民小組)

       長:張  

      副組長:劉克輝、陳獻波

       員:賀建偉、  威、李  峰、李博文

      (所有村組干部)

      第二組:拆遷工作組

      負責工作區域:澎湖村洲島漁民拆遷(六個村民小組)

       長:丁建軍

      副組長:李光輝、秦旺

       員:黃啟波、袁  峰、黃建偉、張  磊、韶  

      (所有村組干部)

      第三組:拆遷工作組

      負責工作區域:管竹山村洲島漁民拆遷(七個村民小組)

       長:朱另熹

      副組長:李春華、李潤芝

       員:劉建龍、劉亞雄、朱  浩、羅學理、謝逢順、

        文(所有村組干部)

      工作職責

      1.負責宣傳洲島漁民搬遷的有關政策法規,按照《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管竹山、澎湖、蓮花島等村洲島漁民搬遷退島拆遷安置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退島搬遷拆遷工作。

      2.協促拆遷戶解決搬遷工作中困難問題,做好思想與服務工作,確保洲島漁民按時搬遷退島。

      第四組:宣傳工作組

       長:張拓拓

       員:陳思佳、鄧  鵬、李佳星

      工作職責:正面輿論宣傳,引導洲島漁民積極搬遷退島,收集報道本次拆遷工作的相關先進事跡。

      第五組:后勤保障組

            長:黎曙明

       員:柴金龍、胡鐵光、吳  

      工作職責:組織資金等相關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實行拆遷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的原則。

         (二)堅持依法拆遷的原則。

         (三)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

         (四)堅持做好穩定工作的原則

      四、實施步驟

      1.協議文書完善準備階段(10月13日-10月25日)由辦事處征拆辦(劉秋田、陳獻波、李潤芝、秦旺)協促征地拆遷事務所完善所有拆遷補償協議書,并進行張榜公示。

      2.工作隊進村開展政策宣傳與協議簽定階段(10月25日-11月15日)三個拆遷工作組,分別組織責任村開展分村分組洲島漁民拆遷戶集中簽約。

      3.漁民搬遷與房屋拆除階段(11月15日-11月30日)三個拆遷工作組協促洲島漁民,組織交通工具進行搬遷退島,隨時組織機械設備進行房屋拆除。

      4.宅基地清理與驗收階段(11月30日-12月20日)由拆遷工作組對相應村組宅基廢墟組織機械清理,并申請指揮部組織驗收。

      五、工作要求

          1.服從指揮、認真履職

      2.進島起工作人員,取消雙休假日,連續工作。

      3.堅持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4.嚴禁優親厚友、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一經發現,交街道紀工委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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