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有關部門:
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鄉村振興局、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做好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2〕41號)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我街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益陽市委市政府和沅江市委市政府關于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確保我街道2023年戶籍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以及穩定脫貧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二、參保繳費政策
(一)參保對象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企業居民、在校學生、取得我市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二)個人繳費標準。2023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350元/人,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三)全面落實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醫療救助渠道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給予50%的資助。
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相關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可享受2023年參保資助政策。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對困難對象實行同繳同補,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應繳部分資金。困難群眾已在異地參加居民醫保的,在本市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四)參保繳費時間。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費時間如有變化,再另行通知。
(五)參保繳費方式。大力推行“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非接觸式”繳費方式。
(六)信息采集。街道醫保經辦服務窗口和村級經辦服務點負責對參保人員的信息采集、錄入。各村(社區)需安排專人辦理采集、錄入工作,堅決杜絕參保戶漏登、錯登的情況發生。
三、征繳任務及經費保障
各村(社)要嚴格落實街道下達的征繳任務,完成戶籍人口的95%,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實際征繳人數(不含財政及部門全額代繳人員)下撥工作經費,對于完成任務較好的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協調配合。社會事務中心、財政所、經濟發展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加強協作,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動態數據比對和實時共享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順利完成任務。
(二)完善管理機制。要按照全覆蓋的要求,以街道為支點、村(社)為末端,建立網格化管理機制。堅持戶口屬地管理原則,參保對象原則上到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參保,堅持“村(社)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原則開展工作。
(三)嚴把信息錄入關。切實做到身份證信息與參保地信息一致,參保人數和繳費金額一致,確保參保城鄉居民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屬性、家庭住址和聯系方式等參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確保信息錄入準確率100%。
(四)嚴格資金管理。遵循“專人儲存、專人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統一規范資金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五、目標考核
(一)組織領導。街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考核工作,下設目標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
(二)考核獎勵。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目標任務指標完成情況,并依照考核結果,確定村(社)的工作經費,并表彰一批先進單位或個人。
(三)考核懲處。將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納入我街道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率低于目標任務的村(社),給予通報批評,績效考核扣分,扣除工作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約談。因工作失誤或政策解釋不到位引發信訪、群訪事件,在征繳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挪用、截留基金等違法違紀行為,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附件:2023年度瓊湖街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目標任務分解表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2023年度瓊湖街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
目標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單 位 |
戶籍人口數(人) |
2023年目標任務數(人) |
1 |
山巷口社區 |
3796 |
3606 |
2 |
保民村 |
3686 |
3502 |
3 |
新興社區 |
3425 |
3254 |
4 |
慶云山社區 |
7905 |
7510 |
5 |
新建社區 |
2954 |
2806 |
6 |
和平社區 |
4167 |
3959 |
7 |
韓家汊社區 |
4268 |
4055 |
8 |
義和社區 |
7383 |
7014 |
9 |
九只樹村 |
2154 |
2046 |
10 |
蓮花島村 |
1167 |
1109 |
11 |
湘北社區 |
878 |
834 |
12 |
金田社區 |
3440 |
3268 |
13 |
太白社區 |
4540 |
4313 |
14 |
實竹社區 |
1376 |
1307 |
15 |
新和社區 |
4961 |
4713 |
16 |
青年壩社區 |
1373 |
1304 |
17 |
加禾社區 |
3289 |
3125 |
18 |
澎湖村 |
975 |
926 |
19 |
管竹山村 |
1033 |
981 |
20 |
王家亭社區 |
2170 |
2062 |
21 |
萬子湖村 |
1821 |
1730 |
22 |
榨南湖村 |
2779 |
2640 |
23 |
五島社區 |
2266 |
2153 |
24 |
楊泗橋社區 |
3611 |
3430 |
25 |
凌云塔社區 |
3109 |
2954 |
26 |
百樂社區 |
4819 |
4578 |
27 |
雙鳳社區 |
3885 |
3691 |
28 |
共和社區 |
4696 |
4461 |
29 |
小河咀村 |
1539 |
1462 |
30 |
書院社區 |
7731 |
7344 |
合 計 |
101196 |
96136 |
注: 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目標任務數按照益陽市醫保局文件精神,以我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戶籍人口為基數,再剔除本街道戶籍已參加城鎮職工醫保人數后,按人數的95%作為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目標任務數(含財政和部門代繳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