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經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布《沅江市鄉鎮(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沅江市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
二、主要依據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5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是《沅江市鄉鎮(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主要對鄉鎮服務管理權限的類型、名稱、依據、履責要求等基本要素進行規范和統一,適用于全市12個鎮(街道),共116項。其中:行政許可5項、行政處罰5項、行政給付3項、行政強制8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裁決3項、監督檢查14項、其他類75項。
二是《沅江市賦予鎮(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為市公安局等12個部門下放事項,共46項,適用于全市12個鎮(街道)。
四、目的意義
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規范鄉鎮權力運行。
五、起草過程
由沅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起草,同時征求了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多次修改完善,于2020年5月最終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