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發〔2022〕42號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
現將《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
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為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根據湖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湘振局發〔2022〕32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振局發〔2022〕33號)和益陽市鄉村振興局《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益振發〔2022〕7號)文件要求,現就組織開展新灣鎮2022年度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
(一)排查內容
結合各級巡視、督查、暗訪和第一輪集中排查發現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緊扣“三個重點”,做到五個“全覆蓋”。
1. 緊扣“三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地區。主要包括:巡視、督查、暗訪及第一輪排查等反饋問題較為集中,特別是問題整改不扎實、不到位的地方;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特別是農戶收入減少,以及“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較為集中的地方;防止返貧工作任務較重的地區,特別是脫貧村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以及未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占比較高的村,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較為集中的村。二是聚焦重點群體。主要包括: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特別是收入下降明顯的農戶;務工不穩定,特別是有外地務工返鄉、新增勞動力和當地就業不穩定成員的農戶;新識別和新申請低保,特別是收入較低、家庭負擔較重的農戶;新增加的因病、因殘、因學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臺綜合比對反饋預警信息中問題相對突出,但沒有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三是關注重點問題。主要包括:受疫情、災情和經濟下行影響,一些行業領域存在的規模性失業隱患和生產經營困難的問題,特別要重點關注旅游、餐飲等吸納脫貧勞動力較多、受影響較重的行業領域;因干旱、洪澇等災害造成“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特別要重點關注水源不穩定、水質不達標、供水設施老舊和管護不到位問題,以及因災導致的房屋受損等問題;對監測對象幫扶措施針對性不強、開發式幫扶落實不夠的問題,特別要重點關注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通過低保“一兜了之”的問題,對整戶無勞力、需要兜底的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的問題,以及對有因病返貧風險監測對象的“三重”醫療保障措施不夠的問題。
2. 做到五個“全覆蓋”:一是脫貧戶和監測戶全覆蓋。全面采集脫貧戶和監測戶家庭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狀況、務工情況、家庭成員、結對聯系人和結對幫扶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等變化信息,準確掌握農戶家庭變化,預判返貧致貧風險。二是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全覆蓋。聚焦全市6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由安置點所在村(社區)組織力量,對安置點內脫貧戶和監測戶進行全覆蓋排查,同步排查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黨組織建設、鄉村治理、產業發展、穩崗就業、人居環境整治、配套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安置點群眾不發生規模性返貧風險。三是受災嚴重的農戶全覆蓋。由各村根據轄區內受災情況確定入戶排查受災嚴重農戶名單,重點排查因干旱、洪澇等災害造成“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問題,特別要重點關注水源不穩定、水質不達標、供水設施老舊和管護不到位問題,以及因災導致的產業、房屋受損等問題,排查是否有返貧致貧風險。四是生產經營困難經營性主體農民用工全覆蓋。針對旅游、餐飲等吸納脫貧勞動力較多、受疫情災情影響較重、存在規模性失業風險和生產經營困難的經營性主體中的務工農民進行全覆蓋排查,重點關注外地務工返鄉、當地就業不穩定導致收入明顯下降的農戶,排查是否有返貧致貧風險。五是本年度新納入整戶低保和新增危改指標農戶全覆蓋。對8月16日省防返貧監測平臺反饋的今年新納入整戶低保和危房改造但未納入監測的農戶再次進行全覆蓋排查,確保符合監測條件的農戶及時納入。
3. 突出“關鍵點”。一是查擺關鍵問題。各村要結合實際,對所有脫貧戶和監測戶排查全覆蓋,個別存在突出問題的一般農戶(具體名單由各村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也要開展入戶排查,并填寫好第二輪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附件1)。市鄉村振興局將以問題為導向,通過數據分析梳理歸集部分類別重點排查對象名單,反饋給各村進行重點核實。二是注重工作實效。各村要對標對表嚴格落實工作要求,著重解決“幫扶政策針對性不強、落實不到位”、“應納未納”、“不符合條件卻進行風險消除”、“符合條件卻不進行風險消除”等突出問題,確保工作成效。同時,對在排查過程中形成的相關資料要嚴格把關,建立臺賬資料。
(二)進度安排
1. 安排部署工作(10月14前完成)。各村結合實際,制定本級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安排部署和相關業務培訓。
2. 開展入戶排查(11月8日前完成)。在綜合利用農戶自主申報、行業部門預警、干部日常走訪三種監測方式基礎上,充分用好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和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逐戶上門開展入戶排查工作。重點區域和重點群體原則上要實地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好與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銜接。
3. 規范動態管理(11月15日前完成)。對排查發現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確保第一時間按程序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做到應納盡納。對發現的監測對象風險消除不穩定和識別不精準問題,嚴格按照第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進行回退清退。此外,監測對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要結合脫貧人口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統籌開展,按相關要求在信息系統中更新錄入相關信息。
4. 全面總結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認真梳理第二輪排查工作,結合全年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全面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數據分析和形勢研判,查找困難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礎上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情況報告暨防止返貧第二輪排查工作總結報告》。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內容
采集脫貧戶(人口)信息,跟蹤其收入變化和“兩不愁三保障”鞏固情況,了解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提升情況;要求結合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集中排查工作一并開展,采集監測對象基礎信息和幫扶措施,夯實防返貧監測幫扶機制;采集出列村信息,掌握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村集體經濟收入等變化情況。
1.脫貧戶和監測對象信息采集、更新和錄入工作
(1)針對脫貧戶和監測對象,通過信息系統打印《2022年戶年度基礎信息對照表》,更新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狀況、務工情況等變化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2)采集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家庭成員變化信息,如新生兒、嫁入嫁出、死亡等。
(3)采集錄入脫貧戶、監測對象結對聯系人和結對幫扶人相關信息。
2.出列村相關信息更新、錄入工作
通過信息系統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對照表》,更新集體經濟收入等變化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3.監測對象風險消除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通過信息系統打印《2022年度監測對象信息對照表》,采集錄入監測對象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情況、幫扶措施和風險消除情況等信息。
4.駐村工作隊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采集駐村工作隊發生變化的信息,如駐村時間等。
(二)工作安排
1.動員部署(10月14日前完成)。各村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工作方案,完成安排部署和相關業務培訓。
2.信息采集錄入。各村組織基層干部進村入戶開展信息采集,在11月8日前完成。其中,國家信息系統內脫貧戶、監測對象、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出列村、地理位置信息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錄入,在11月11日前完成。
3.工作調度。10月中下旬,鎮鄉村振興辦將對各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錄入工作進行調度;10月底鎮鄉村振興辦將對全鎮脫貧戶、監測對象的年度家庭人均純收入數據進行分析調度。
4.數據清洗。11月14日至11月25日,省鄉村振興局將對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數據進行分析,下發疑似問題數據清單,各村要切實開展入戶核實和問題數據整改。11月26日起,省鄉村振興局將提取全省系統數據,全面評估數據質量,納入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的計分依據,各村所有需要操作系統的工作務必于11月25日12時前全部完成。
6.工作總結。12月2日,各村對2022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采集工作進行總結并提交書面報告。
三、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內容
1.通過信息系統打印《2022年度農戶信息采集表》,采集全省農村戶籍農戶基礎信息及鄉村建設相關指標,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以及基礎設施、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等信息。
2.通過系統打印《2022年度行政村鄉村建設信息采集表》和《2022年度自然村鄉村建設信息采集表》,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鄉村建設相關指標,包括基本情況、村莊規劃、基礎設施、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等信息。
(二)工作安排
1.動員部署。10月14日前,各村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動員部署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任務,完善鄉村建設信息采集工作中無脫貧人口的行政區劃相關信息。
2.信息采集錄入。10月14日起,各村組織基層干部進村入戶開展信息采集和錄入,要求在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
3.工作調度。2023年1月上旬,鎮鄉村振興辦將對村鄉村建設監測數據錄入工作進行調度。同時組織開展督導工作,針對信息采集工作進度、數據質量等問題開展督導,指導基層開展信息錄入,對發現問題及時加以解決,確保信息錄入工作有序進行。
4.數據評估。2023年2月上旬,省鄉村振興局將開展鄉村建設監測數據質量分析,編制鄉村建設監測數據質量報告。
5.全面總結。2023年2月中旬,各村對2022年度鄉村建設監測數據信息采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向鎮鄉村振興辦書面上報總結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聚焦“守底線、抓發展、促振興”的工作總基調,不斷健全防返貧監測與幫扶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加強領導,強化經費人員等各類保障。鎮鄉村振興辦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按照進度要求高質量推進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各項任務,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村一級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發現總結基層工作實踐的好經驗、好做法。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村要做好集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采集和鄉村建設信息采集三項工作任務之間的統籌,理清各項任務之間的關系,做到有機結合,同時,要對9月份采集的脫貧戶和監測戶收入進行核準,做到賬實相符、群眾認帳,經得起檢驗。要明確“誰采集、誰匯總、誰審核”的責任分工,在第二輪排查期間,將脫貧戶和監測戶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信息和鄉村建設信息在進村入戶時一次性采集到位。此項工作完成后,可再進行一般農戶的鄉村建設信息采集,避免重復入戶。
(三)從嚴落實要求。要實事求是開展監測對象認定和風險消除,嚴格按照程序開展監測對象識別納入、風險消除程序各項工作,嚴禁“體外循環”“應納未納”的問題發生。對類似的問題和情況將實行倒查問責。
(四)確保數據質量。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緊盯數據質量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數據,持續開展問題數據清洗,不斷提升信息系統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五)減輕基層負擔。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不得隨意搭便車,原則上不搞大范圍集中排查。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復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疫情防控任務較重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附件: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入戶排查表
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第二輪入戶排查表
排查人(簽字): 排查時間:
戶主姓名 |
|
人口數 |
|
聯系方式 |
|
重點群體屬性(在后面□內打√): 1. 脫貧戶 □ 2. 監測戶:未消除風險監測戶 □ 已消除風險監測戶 □ 3. 檔外農戶: ①受疫情災情影響較大,特別是收入下降明顯的農戶 □ ②務工不穩定,特別是有外地務工返鄉、新增勞動力和當地就業不穩定成員的農戶 □ ③ 新識別和新申請低保,特別是收入較低、家庭負擔較重的農戶 □ ④ 新增加的因病、因殘、因學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 ⑤ 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臺綜合比對反饋各地的預警信息中問題相對突出,但沒有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 □ ⑥ 其它特殊困難農戶(簡要說明): |
|||||
排查出的風險問題(有則詳細描述,無則填無): |
|||||
擬采取的幫助措施(有問題則必填): |
|||||
是否有小額信貸需求:是 □ 否 □ |
戶主(簽字): 電話(微信)排查 □
備注:入戶排查要重點關注“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以及監測對象幫扶措施針對性不強不夠、整戶無勞動力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三重”醫療保障措施不夠等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