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
根據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就2024年度村級財務審計通知如下:
一、工作專班
組 長:鄔 雙
副組長:周 偉 夏一琦
成 員:陳旺秋 陳浩良 彭鳳姣 黃 照
王勝祥 謝瑤琳 黃柏榮
財政預決算審查委員會成員和部分人大代表
下設辦公室,由彭鳳姣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財政所辦公室。
二、時間安排
3月初完成審計,具體安排如下:
2月24日:振興社區
2月25日:周公湖村
2月26日:蓮花村
2月27日:老屋沖村
2月28日:楊閣老村
3月3日:橋北村
3月4日:新灣村
審計范圍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審計內容
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村級集體收入是否符合上級要求、足額入賬。
2.各村(社區)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重點查明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坐收坐支現象,有無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審查村干部、監事會、理事會遵守財經法規和廉政規定情況,是否存在超標發放工資、獎金和補貼;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審核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內容是否真實,筆跡是否相同,與賬實是否相符,支出類憑證與有關政策規定和財務制度對照,檢驗非生產性是否合理,有無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章。
3.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和村務公開監督情況。村務管理的公開性和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執行的情況,如重大項目決策,村級公益性設施建設等作為開展村級財務收支審計的重點內容進行監督,促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4.資產管理債權債務情況。審查各項資產的管理及完整情況。重點調查固定資產的購置、建設、報廢、清理的手續是否完備、價格是否合理,數量是否真實;審查各項往來,債權債務是否及時進行清理,債權債務形成的依據、原因、用途。
5.財務民主決策情況。主要看重大事項是否按要求集體討論決定,是否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財務公開是否落實、是否透明。
6.相關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專項資金是否挪作他用。
五、問題處理
對被審計單位在審計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責成整改,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