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2022〕30號
中共沅江市新灣鎮委員會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新灣鎮應急管理委員會的通知
各村(社區),各部門、轄區各企業:
根據改革發展要求和新形勢需要,為全面加強我鎮應急能力建設,建立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指揮體系,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新灣鎮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鎮應急委的組成及職責
(一)應急委成員名單
第 一 主任: 湯國華(鎮黨委書記)
主 任: 匡新安(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主任: 周燕音(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 主 任: 夏 琳(黨委專職副書記)
臧 勇(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趙 丹(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胡娟(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歐陽敏(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劉治國(黨委委員、政法書記)
周正軍(副鎮長)
肖山奇(副鎮長)
成 員: 黃海軍(派出所長)
王正芳(紀委副書記)
陳旺秋(財政財務辦主任)
郭嘉(黨政辦主任)
廖愛民(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胡永勝(社會事務辦主任)
陳浩良(經濟發展辦主任)
劉 曄(黨建辦主任)
鄔鋒波(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主任)
譚志忠(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匡涵坤(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張 鑫(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劉衛平(司法所所長)
王海明(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晏建波(退伍軍人事務站站長長)
周正斌(中心校校長)
臧 暉(市監所所長)
張 勝(中心醫院院長)
陳律云(鎮供電所所長)
袁 芳(交警一中隊)
左明陽(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校長)
各 村(社區)支部書記
下設辦公室在鎮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廖愛民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應急委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政府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制定全鎮應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全鎮應急管理的重大問題。
2、定期(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和適時分析研判全鎮安全生產及自然災害形勢,部署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
3、按照“黨政同責、ᅳ崗雙責”、“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的原則,組織指揮、指導協調村(社區)和轄區各單位應對處置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等領域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情況按程序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指導協調各方力量參與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4、根據應急救援實際需要,鎮應急委員成立戰時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的應對處置工作。
5、負責編制全鎮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和督促檢查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村(社區)、部門單位(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實施;負責全鎮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統一規劃、調配全鎮應急處置資源。
6、督促檢查村(社區)及轄區內各有關單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任務和責任落實情況,并將其納入目標績效考核。
(三)應急委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督促落實應急委工作部署,承辦應急委日常工作;負責銜接市安委會、市抗震救災(防震減災)指揮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應急委、市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工作,統籌向各專項指揮部傳達部署并督促落實市安委會、市抗震救災(防震減災)指揮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應急委、市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和鎮黨委、鎮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應急委成員單位和各村(社區)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及應急救援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負責事故調查、災情收集匯總和信息發布工作;協調組織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鎮黨委、鎮政府指定的負責人組織重特大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
二、鎮應急委的工作機制
(一)日常工作機制
按照鎮應急委的總體部署,各成員單位分類管理所負責的突發事件,協調組織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科普宣教工作。
鎮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對鎮應急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開展“一案三制”和應急體系建設,指導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業務培訓、應急演練活動,督辦、檢查各地各部門值守應急工作。
(二)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機制
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鎮、村逐級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先期防范和處置工作;事件達到一定等級需要鎮級響應時,鎮應急委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對處置工作,同時將情況上報鎮應急委,事件達到需要區級響應的等級時,由鎮應急委向市應急委報告,再由市應急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鎮應急委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掌握情況、研判形勢,適時提出處置意見報鎮應急委。
當突發事件擴大或復雜化,超出了專項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或職責時,經專項應急指揮部申請,由鎮應急委組織協調或直接指揮處置工作,鎮應急委辦公室會同有關方面提出處置方案;當出現新類型或混合型突發事件,無法明確由哪個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時,由鎮應急委辦公室提出建議,鎮應急委指定某個專項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或成立新的臨時性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工作,或由鎮應急委直接指揮處置工作。
中共沅江市新灣鎮委員會
沅江市新灣鎮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