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灣鎮設下列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一)黨政辦公室。協助鎮領導處理黨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務和政協委員聯絡事務;負責黨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重要文稿、綜合調研、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綜合考核等工作。負責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有關賦權事項相關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宣傳、統戰、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農業農村和扶貧辦公室牌子)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推進工業經濟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交通公路、農業、水利、移民、扶貧等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經濟社會調查統計工作;負責脫貧攻堅、農業農村、農業機械、畜牧獸醫、水產漁政、水利、移民開發、濕地保護、農民負擔監督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科技、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社區建設、醫療保障、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民族宗教、僑務、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管理。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自然資源(含林政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城市(村鎮)管理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與處置。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信訪、防范邪教、平安建設等工作;負責綜洽中心平臺建設管理;協調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司法所、基層法庭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災、防災減災、社會安全等)應急管理與處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財政財務管理辦公室。負責財政預算編制、居民補貼資金發放、財政性資金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債權債務管理組織協調收入征收;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村級財務監督,推行村級賬務政府購買服務不再保留民政與勞動保障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衛生和計劃生育執法監督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黨政辦公室不再加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黨建工作站、法制辦公室牌子。經濟發展辦公室不再加掛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牌子鎮紀委和監察機構、人大、人民武裝部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設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置;政協委員聯絡工作由專人負責。
二、市新灣鎮機關行政編制36名
領導職數共設11線,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3線、副科級領導職數8線,具體配備按照《中共益陽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做好鄉鎮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益組發〔2016]2號)執行。正股級職數7名,機關后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空一減一)。
三、市新灣鎮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規定
(一)市新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整合民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國土、規劃、生態環境、村鎮建設與管理、水利、農業(含農機、畜牧水產、動物防疫)、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衛生計劃生育、安全生產、林業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沅江市新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鎮政府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鎮政府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接受有關市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市新灣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主要負責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市級以上執法部門主要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鎮執法活動。
(二)市新灣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掛市新灣鎮文化綜合服務站牌子)為鎮政府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協助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負責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社區建設、醫療保障、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民族宗教、僑務等方面的公益服務性、技術性工作。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市新灣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為鎮政府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協助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負責種植業、養殖業、水產業、農業機械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培訓推廣、技術服務和農業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指導工作;負責國家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免疫接種和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報告、控制與撲滅以及動物檢疫等工作;負責農機購置補貼核實,協助處理農業機械安全事故;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林業生產、開展林業技術服務推廣林業科學技術、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的技術性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維護管理、河道湖泊與水庫治理、水旱災害防御堤防維護管理、機電排灌、水資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辦農民負擔監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土地流轉漁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市新灣鎮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為鎮政府管理的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場所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與辦事效率考核,受理辦事群眾投訴;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平臺管理與維護;負責統籌協調“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指導村(社區)綜合服務工作與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市新灣鎮退役軍人服務站為鎮政府管理的正股級公益類事業機構。負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采集、走訪慰問等事務性工作。服務站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