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堅決貫徹執行。(2)保證監督職能。(3)教育和管理職能。(4)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的職能。(5)負責抓好本鎮 黨建工作、群團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新聞宣傳工作。(6)發展經濟、指導生產、規劃建設、財政、民政、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