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發〔2021〕23號
沅江市四季紅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沅江市四季紅鎮2021年度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通知
各村(社區),部門站所:
現將《沅江市四季紅鎮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四季紅鎮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沅江市四季紅鎮2021年度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
為推進依法治安,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20號)、《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20〕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5〕101號)、《湖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推進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執法的指導意見(試行)》(湘應急〔2020〕5號)和《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0年版)》以及《湖南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通知》(湘應急發〔2021〕 8號)、《關于印發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計劃的通知》(沅應急發202115號)要求,按照“統籌兼顧、分類分級、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的原則,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決策部署,依法履行日常監督檢查、行政處罰、投訴舉報核查等職責(以下統稱安全生產執法),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全面提升應急管理系統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的總體要求,轉理念、轉方式、轉作風、找差距、補短板,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確保在2021年,實現安全生產執法層級清晰、事權明確,確保每一家生產經營單位對應一個層級的監管執法主體,確保重點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執法全覆蓋。通過安全生產執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各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基本原則。堅持先分類、后分級,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堅持重點單位監管執法全覆蓋,優先保證重點行業領域全對接執法,確保重點單位年度執法全覆蓋,發揮有限執法力量的最大執法效能;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依法采取現場處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措施,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
三、科學分類,摸清底數,建立企業名錄庫
根據《意見》要求,開展轄區內企業基本情況摸排,建立企業基本信息庫,并定期予以更新。以安全風險等級為基本依據,結合生產經營單位行業類別、生產規模等因素,將本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分為重點和一般兩個類別,建立相應的名錄庫,重點單位納入監管執法計劃,一般行業隨機抽取執法。
四、合理分級,重點單位全覆蓋
根據本鎮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情況及安全生產執法實際,原則上對重點單位實行重點執法為主,“雙隨機”為輔;對一般單位實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對轄區內重點單位在1個執法年度內實現全覆蓋,并接受上一級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泗湖山鎮社會治安與應急管理辦受沅江市應急管理局委托負責轄區內除納入省、市范疇外的所有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依法查辦適用簡易程序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案件。
(一)檢查要求。
重點單位安全生產執法頻次一年不少于2次,一般單位不少于1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根據需要確定檢查頻次。
(二)重點檢查內容
1.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涵蓋全體人員、全部崗位和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明確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分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標準及獎懲措施;企業應當定期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2.加強安全生產源頭防范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規定;有關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嚴禁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術裝備目錄的工藝、設備;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
3.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必須按照有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排查重大事故隱患,并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已被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依法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上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4.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規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有關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業應當對包括被派遣勞動者、實習生在內的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企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加強現場作業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加強現場作業管理,落實技術防范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從事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涉爆粉塵、有限空間、吊裝及國家有關規定明確的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企業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的,應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整改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依法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演練;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7.加強對企業取得許可后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依照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范圍、事項從事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在取得行政許可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按照法定期限、條件辦理行政許可延續、變更手續,如實提供相關的情況及材料;嚴禁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發現企業不再具備許可條件的,依法責令整改直至吊銷相關行政許可證件。企業未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許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的具體落實措施,社會治安與應急管理辦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執法“一盤棋”的思想,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確保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工作取得實效。
(二)規范監督檢查行為。社會治安與應急管理辦要深入分析全鎮范圍內安全生產形勢,抓住監督檢查的重點、難點。監督檢查過程中,要嚴格依照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行政法規,規范監督檢查的各個環節,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規范、自由裁量權使用得當、文書填寫規范,不斷提高監督檢查執法工作質量。
(三)嚴明監管執法紀律。安全監管人員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持之以恒反“四風”、轉作風,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作風硬的應急管理與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公開公平執法,并接受監管執法對象的監督。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沅江市四季紅鎮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四季紅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