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屬各黨(總)支部:
經南大膳鎮黨委研究,現將《南大膳鎮全域推進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村(居)民代表工作,切實發揮村(居)民代表橋梁紐帶作用,著力打通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米”,根據沅江市委組織部《關于發揮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作用的意見(試行)》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黨的二十大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網格化管理、黨群聯心“五個到戶”等工作為基礎,通過構建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機制,織密基層治理網絡,提升服務群眾質效,不斷建強我鎮基層治理體系和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全面實現鄉村振興匯聚強大正能量。
2月底,選取兩村一社區進行全域推進試點。3月底前,全鎮所有村(社區)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基層組織體系,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機制基本建立。6月份,全鎮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制度機制運行順暢,穩定發揮作用,實現常態長效。
二、健全基層組織聯系服務群眾體系
1.適當優化村(居)民小組設置。按照空間、人員全覆蓋和便于管理、有利工作開展的原則,在現有村(居)民小組的基礎上,適當優化村(居)民小組設置。優化村(居)民小組設置時,鼓勵與現行網格統籌。村(居)民小組所轄區域內的村莊、集鎮、小區、商務樓宇、街巷、商店、賓館、飯店、機關、學校、醫院、養老院、企業、社會組織等各要素、人員全部納入。村(居)民小組的優化設置,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報鎮人民政府決定。每個村(居)民小組設置一名小組長。
2.設置聯戶村(居)民代表。按照每5—15戶推選一名代表的原則設置聯戶村(居)民代表。聯戶村(居)民代表主要承擔聯系服務村(居)民群眾職責,不承擔法定村(居)民代表的其他法定職責,符合條件的,可以優先進入法定村(居)民代表后備人才庫,并經法定程序推選為法定村(居)民代表。村(社區)“兩委”換屆時通過法定程序推選產生的現有村(居)民代表,符合條件的可直接成為聯戶村(居)民代表(為便于管理和工作開展,以下統稱“村(居)民代表”)。對于現有聯系服務群眾工作機制比較成熟的村(社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推選產生村(居)民代表的戶數,但一般不超過30戶。
3.建立三級聯系服務群眾體系。建立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社區)‘兩委’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的村(社區)基層三級聯系服務群眾體系,村(社區)“兩委”成員分片聯系若干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小組長聯系若干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每人一般聯系5—15戶村(居)民。對于村(居)民小組較多的村(社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其他村(社區)工作人員分片聯系若干村(居)民小組長。
4.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可根據實際需要,按村(居)民小組建立黨支部,引導、鼓勵、支持把符合條件的黨員推選為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確保每個村(社區)村(居)民小組長中的黨員比例超過50%,穩步提升村(居)民代表中的黨員比例。
三、明確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任務
1.當好政策宣傳員,著力開展宣傳教育。村(居)民代表應帶頭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引領帶動廣大群眾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積極宣傳上級政策法規、傳達村(居)民代表會議和村(社區)“兩委”決議,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支持和配合基層治理。
2.當好民情聯絡員,著力做好民情收集。村(居)民代表應注重收集所聯系戶社情民意,將村(居)民關注的急難愁盼事項問題,及時反饋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提請村(居)民代表會議或村(社區)黨組織進行研究處理。
3.當好安全防護員,著力化解風險矛盾。村(居)民代表應全面掌握聯系戶和區域基本情況,協助做好人、房、物等基礎信息采集等工作,對本地自然災害隱患、安全生產隱患、社會矛盾糾紛、疫情防控風險等進行排查梳理,及時發現并上報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各類安全隱患。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做好政策解釋、情緒引導、矛盾化解等工作,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訴求,共同維護鄰里和諧、基層穩定。
4.當好文明示范員,著力帶頭移風易俗。村(居)民代表應積極響應村(社區)“兩委”號召,帶頭遵守村規民約,帶頭參加志愿服務,帶動群眾積極參與文明創建、環境整治等,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抵制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打牌賭博、涉詐涉毒、封建迷信等陳規陋習和不良風氣,營造崇德向善、積極向上的清風正氣,做新時代文明村(居)民。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部署(2023年3月15日前)
1.精準摸底。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對村(居)民代表進行摸底造冊,全面掌握“三個底數”:一是現有村(居)民代表基本情況,及其中黨員、婦女所占比例數;二是因外出務工、年老體弱行動不便、身患重病重疾等難以發揮作用或不勝任的代表底數;三是符合任職條件的村(居)民代表初步候選人底數、類別。
2.嚴選代表。①村(居)民委員會應按照摸底情況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要求,對村(居)民代表進行調整補選,確保村(居)民代表全員參與。②村民代表人數原則上由村民按5戶至15戶推選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居民代表原則上由居民小組推選2-3人或按照20-50戶推選1人。未設立居民小組的居民小區、安置小區,也要根據居民人數推選產生適當名額的居民代表,過半數的居民代表同意為正式當選。③對于出缺村(居)民代表的小組,由戶主代表按出缺情況進行推選。推選方式可以是舉手、投票等方式,由票數多者當選。④每戶只能是一人當選為村(居)為代表。如兩人都當選,可根據黨員代表和婦女代表的要求進行確定,如果黨員和婦女代表數均已符合要求,按照票高者或征求當事人意見的方式確定村(居)民代表。
3.聯戶結對。①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進行聯戶結對,建立“鎮聯村(社區)班子成員—村(社區)“兩委”成員—村(居)民小組長(網格長)—村(居)民代表—群眾”的五級包干責任體系。②將農戶劃分為14個類別,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其他脫貧戶、低保戶、五保戶、重病重殘戶、產業大戶、重點管控戶、烈屬軍屬戶、空巢老人獨居老人戶、其他重點管控戶、特殊關愛群體戶等13類重點戶和普通農戶。③村民代表以代表選舉單位為基礎,就近就便聯系5—15戶,實現13類農戶結對全覆蓋;居民代表按照“包片聯系、重點走訪”的原則,依托現有網格,結合實際劃分若干片區或小組,實現對13類重點戶入戶走訪和普通居民聯系全覆蓋。同時,鎮、村兩級同步建立《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結對臺賬》。④對鄉村振興結對幫扶等明確要求由市、鎮領導干部聯系的重點戶,按照雙聯戶模式進行聯系。
4.動員培訓。鎮村分類分級召開動員培訓會,鎮黨委負責對全體鎮干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駐村(社區)第一書記等進行動員培訓。村(社區)由聯點領導干部負責組織開展培訓動員,確保所有村(社區)干部、村(居)民代表培訓全覆蓋。
(二)集中走訪(2023年3月15日—3月31日)
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村(居)民代表在2023年3月31日前開展第一輪集中上門走訪,做好“三個一”:一是亮明一個身份,向群眾宣傳好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內容;二是逐戶張貼好一張“民情連心卡”,重點了解掌握所聯系群眾的家庭基本情況;三是記好一本“民情日記本”,對于群眾的意見建議和反映的問題,能現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收集并反饋。
(三)總結提升(2023年3月底前)
鎮黨委通過設立群眾意見箱、設置服務群眾熱線電話,各村(社區)召開網格屋場會等方式廣泛聽取黨員及群眾意見建議,梳理總結前期經驗做法,重點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防止走形跑偏。同時要突出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注重發現和培育村(居)民代表先進典型,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有特色、可復制的好經驗、好做法,彰顯榜樣力量,激勵擔當作為,帶動面上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健全聯系服務群眾機制。各村(社區)建立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公示專欄。公開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明確聯系服務區域和村(居)民戶數,村(居)民是共產黨員的,應標注“共產黨員戶”。分級建立政務微信工作群,即村(社區)“兩委”成員與所聯系的村(居)民小組長組建一個微信群、村(居)民小組長與所聯系的村(居)民代表組建一個微信群、村(居)民代表與所聯系的村(居)民戶組建一個微信群,實現隨時隨地同群交流。村(居)民代表可通過發放聯系卡、設立意見箱、打電話、發短信、上門走訪等簡便易行的方式,加強與聯系戶日常性交流、經常性聯系。對重點聯系戶每月上門走訪一般不少于1次,對其他聯系戶每季度上門走訪一般不少于1次。
2.建立民情收集處置機制。村(居)民代表應及時高效上報、處置和反饋收集的民情問題,對能夠當場解決的,應及時解決;對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及時上報村(社區)黨組織,并在問題解決后及時向村(居)民反饋。村(社區)黨組織每月召開1次民情分析會,由村(居)民小組長(網格長)匯總本組(網格)代表走訪情況和收集的問題,提交村(社區)黨總支委員會會議討論研究。對能夠解決的具體問題,村(社區)黨組織應及時解決;對一時難以解決的,村級黨組織應積極創造條件努力解決,并及時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對帶普遍性的問題,應及時向聯點班子成員反映。對收集的問題,要梳理形成民情臺賬。鎮黨委每兩月召開1次民情研討會,由聯點班子成員匯報所聯系村(社區)民情收集情況。對村級層面無法解決的問題,積極協調解決,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3.強化正向激勵機制。為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統一發放工作證件。鼓勵村(社區)結合實際,采取各種有效激勵措施,充分調動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工作積極性。鼓勵以村(社區)為單位,推行村(居)民代表積分制,積分可用來兌換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定期開展最美村(居)民代表評選活動,對表現突出的村(居)民代表優先發展為黨員,優先作為村級后備力量和村(社區)“兩委”成員培養,優先提名推薦為“兩代表一委員”。
4.建立教育培養機制。把村(居)民代表隊伍建設納入基層干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鎮黨委將制定村(居)民代表學習培訓計劃,結合黨員冬春訓,統籌抓好村(居)民代表培訓,確保每名村(居)代表每年至少接受1次以上學習培訓。
5.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村(居)民小組長要動態掌握村(居)民代表履職情況、思想動態等,加強聯系指導并向村(社區)反饋。村(居)民代表應采取適當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居)民小組長報告工作情況。村(社區)應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對村(居)民代表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鎮黨委會對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對不勝任不稱職、或長期在外務工經商等難以正常履職的、或因違紀違法等不適宜繼續擔任村(居)民代表的,按照有關程序及時進行調整。
6.健全資源力量整合機制。整合“基層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鼓勵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居民小組長、居民代表擔任社區兼職委員。整合黨群連心“五個到戶”工作機制,把現有聯戶黨員推選為村(居)民代表,結合實際對現有黨員聯戶情況進行優化。整合黨建引領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機制,原則上由村(社區)“兩委”成員兼任網格長,村(居)民小組長兼任網格指導員,村(居)民代表兼任網格員。
五、明確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保障。建立協調機制,由黨建辦具體牽頭負責,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應急辦、派出所、司法所、社會事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參加,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明確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每月至少研究1次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協調解決村(居)民反映的訴求問題。落實村(社區)黨組織領導責任,全面組織領導、全力支持保障轄區內的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切實抓好村(居)民代表隊伍建設、履職服務等。
2.強化考核督查。把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績效考核重要內容。由鎮紀委牽頭,定期對各鄉鎮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序進度推進到位。
3.加強統籌結合。要將加強組織建設、鄉村振興、清廉鄉村建設、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平安建設,全面推行林長制、田長制、河長制等融入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工作中,讓推進當前重點工作和群眾需求無縫對接,確保取得實效。
附件:1.村(居)民代表名冊
2.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聯戶結對花名冊
3.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民情臺賬
附件1 鎮 (街道、中心) 村(社區)村(居)民代表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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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鄉鎮 |
村(社區) |
代表 姓名 |
年齡 |
性別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聯系方式 |
產生方式 |
所在村 (居)民小組 |
代表類別 |
是否新任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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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戶推選 |
村(居)民小組 推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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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可重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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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類別”:①村(居)民小組組長②網格長(網格員)③村(社區)便民服務員④村(社區)黨組織成員⑤村(社區)下設黨組織成員⑥村(居)委會成員⑦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⑧村(居)民議事會成員⑨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理事會成員或監事會成員⑩村(社區)紅白喜事理事會成員⑪七方面人員(鄉村教師、鄉村醫生、退役軍人、駐村輔警和村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成員)⑫黨代表⑬人大代表⑭政協委員。 |
附件2
鎮(街道、中心) 村(社區)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
聯戶結對花名冊
序號 |
代表姓名 |
組別 (網格) |
聯系電話 |
戶主姓名 |
人口數 (人) |
戶主類別 |
聯系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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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戶主類別”一般為①產業大戶②低保戶③3.五保戶④重病重殘戶⑤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戶⑥烈屬軍屬戶⑦脫貧不穩定戶⑧邊緣易致貧戶⑨突發嚴重困難戶⑩其他脫貧戶⑪重點管控戶⑫特殊關愛群體戶⑬普通農戶。
附件3
村(居)民代表聯系服務群眾民情臺賬
鎮(街道、中心) 村(社區)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戶主 姓名 |
戶主 類別 |
聯系人 姓名 |
具體問題 |
責任單位 或責任人 |
交辦時間 |
辦理期限 |
辦理意見 和措施 |
是否 銷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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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農戶類別”一般為①產業大戶②低保戶③3.五保戶④重病重殘戶⑤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戶⑥烈屬軍屬戶⑦脫貧不穩定戶⑧邊緣易致貧戶⑨突發嚴重困難戶⑩其他脫貧戶⑪重點管控戶⑫特殊關愛群體戶⑬普通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