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南大膳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南大膳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4-1903412 發布機構:沅江市南大膳鎮 發文日期:2024-03-01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各村(社區)、鎮直單位、駐鎮單位:

      《南大膳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已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制度要求,認真抓好落實。

                      

           

                             沅江市南大膳鎮人民政府

                          

       

       

       

      南大膳鎮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鎮村級財務管理和公開工作,規范財務管理行為,建立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維護村級集體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我鎮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相關法律和文件精神,并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組織機構設置

      第一條:成立鎮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王浩任組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立宏,黨委委員、副鎮長徐志斌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村賬鎮代管辦公室,由袁宇同志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各村按要求成立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

      第二章  財會人員管理

      第二條  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參加業務培訓,學習財會業務,掌握專業技能,增強崗位意識,提高業務素質,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條  財會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報賬程序,必須堅持原則,自覺抵制不正之風,不做假賬。

      第四條  村級報賬員要按月做好財務報賬工作,村賬鎮管辦要做好記賬、報表工作,村級財務憑證、賬簿必須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第五條  財會人員要做好村支“兩委”領導安排的工作,提高工作責任心,工作中互相幫助、互相配合,杜絕相互推諉等問題。

      第六條  財會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工作需要必須調整的,要迅速充實人員,盡快辦理業務交接手續,防止出現業務工作的脫節。

      第三章  財務會計核算

      第七條  統一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統一記賬方法,統一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會計賬簿、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

      第八條  村級的所有收入、支出都要納入賬內核算,嚴禁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  村級財務賬目要堅持日清月結,做到賬證、賬實、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

      第十條  每年年初,村民委員會根據前三年收入、支出發生額的平均數,預計年內重大收支事項,編制年度財務預算,交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報村賬鎮管辦備案,并在村務公開欄內張榜公布。

      第四章    財務報賬程序

      第十一條  實行費用支出“先審后用制度”。堅持村黨總支書記一支筆審批制度。村級財務開支500元以下的,由村黨總支書審批;500-2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后審批;2000-5000元的,由村支“兩委”研究,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后審批;5000元以上的,由村“兩委”研究后,送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議事會議事后,提交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審批,并按要求進行公示公告。

      第十二條  實行“集中審核制度”。每月24日確定為村級財務集中審核日,集中審核由村級黨組織負責人負責召集,全體村支“兩委”干部(含報賬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

      第十三條  實行聯審會簽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發票要逐張簽字并蓋章,開支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都必須簽字,做到手續健全、開支合理、運行規范。

      第十四條  實行村級財務定期報賬制度。村報賬員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進行聯審會簽的發票,登記流水賬并整理后,向村賬鎮管辦報賬。

      1、除工資、誤工補償、少量調工(必須注明地點,項目類別,日期,天數,金額,工時記錄表)、救助、喪事之外,其余一律不論金額大小、所有事項均需開具稅票,同類物品可按月統一開具稅票,堅決杜絕“白紙條”入賬。

      2、稅票和領條每一張都要簽字并蓋章(在同意支出前面加上:經村支兩委研究決定,附件、購貨單、明細可不簽字但必須蓋商戶的公章)。

      3、調工與各項工程建設,報賬須附上:兩個會議記錄、兩會議簽到表和會議照片,監督事項結果、議事會議題、討論表決結果三公示,預算、決算,合同,記工表,前中后照片,驗收報告,稅票,轉賬憑證,領款單。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資金必須由村賬鎮管辦統一管理,并統一在銀信部門開設專戶,以村為單位設銀行存款明細賬。

      第十六條  對上級財政下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如“一事一議”資金、專項“鄉村振興”等項目專項資金(一百萬元以下由村級按正規程序自行招投標,一百萬元以上由村級向鎮財政所上報,再鎮財政所上報市財評中心走招投標。),收到撥款后必須及時入賬核算,支出必須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確保專款專用、程序公開透明、資料完備、資金安全。

      第十七條  實行村級結賬非現金結算制度。村級與村賬鎮管辦辦理結賬手續,一律通過銀信部門非現金結算,不得以現金結算。

      第十八條  實行村級報賬員備用金制度。村級報賬員的備用金視村級經濟業務量發生的大小限額在1000-5000元之間,不準留存其他現金,村級報賬員必須登記備用金使用的流水賬。

      第六章  資產資源管理

      第十九條  實行村級資產、資源登記制度。村報賬員要對本村的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登記、核算,并設專項登記臺賬。

      第二十條  村集體資產要按規定提取“年度折舊”,資產的報廢、損失要按規定程序核銷,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集體資產、資源的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置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嚴禁暗箱操作、營私舞弊。對涉及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發包租賃合同,發包租賃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5年,發包租賃收入原則上按年收取,實行一年一結算兌現,確保集體經濟收入不流失。

      第七章  費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村級支出要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嚴控非生產性支出。村級非生產性支出作為村級財務的重要部分,必須嚴格實行限額、聯審、公開制度。村賬鎮代管辦要加強對非生產性開支的審核,對原始憑證真實、有效、合法性必須嚴格把關,對手續不齊全、未經審核審批的開支票據不得入賬列支。

      1、村干部報酬。村干部報酬按市相關文件統一執行。嚴禁巧立名目,變相發放各類補貼、獎金。

      2、辦公費。村級辦公經費主要指必要的辦公用品購置費、水電費、通訊費、網絡費和郵費等維持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村級集體不得為村干部安裝住宅電話或購置手機,不得將上級配發的電腦或用公款購置的電腦挪為私用。    

      3、交通費。正常情況下村干部到鎮區開會、辦事一律使用個人交通工具或搭乘公共汽車。市內交通費可以給予定額補助,補助標準每人每天市內交通費100元,生活費80元,需住宿的按住宿發票報賬(每人每晚不得超過150元)。市外出差(含租車)參照《沅江市差旅費管理辦法》制定補貼標準執行。

      4、伙食費。市、鎮場街道機關干部下村辦事或檢查工作,原則上不得在村用餐,確需用餐的,應在村內自辦伙食或安排到農戶(居民)用餐,不準進餐館,并按照市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繳納伙食費的有關規定繳納伙食費。村干部到鎮場街道或到駐鎮區部門開會或辦事,不得報銷餐費。嚴格執行“零接待”制度。確因招商引資工作需要而發生接待費用的,應事先向鎮場街道申報,按批準標準執行。

      5、會議費。村級會議不安排香煙、水果,原則上不安排就餐。上級政府部門和鎮場街道在各村召開的現場會、推進會、觀摩會等所產生費用由舉辦單位承擔。村級召開“三八”婦女節、“七一”建黨、“八一”建軍、老年人重陽節等會議,如需要發放慰問金或紀念品,應事先制定會議方案報請鎮場街道黨建部門審批,按審批意見執行。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不得發放工資和補助。

      6、培訓費。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習培訓,事先必須經過鎮場街道批準并按文件規定標準報銷費用。個人參加學歷進修的,一切費用自理,待領取畢業證后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7、考察費。各村不得組織無實質性內容、無明確目的的學習考察。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干部(含黨員、組長或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事先填寫外出學習考察審批表,并經鎮政府批準。

      村級集體在公務活動中,應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發票,嚴禁白條入賬。村級不得列支捐助款和贊助款;不得列支應酬費;不得列支紅包禮金、煙酒和土特產;不得以爭取項目名義設定比例領取費用;不得列支釣魚等休閑娛樂性活動開支。

      第二十二條  賬面余額與銀行賬戶實有余額和備用金必須核對一致,確保賬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  村集體經濟組織為爭取外單位、個人援(捐)助資金和項目資金發生的費用開支。在本市范圍內爭取項目和資金,除差旅費外,不得開支其他請客送禮費用;在市域外爭取項目和資金,所需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等資金到賬,按照所產生費以內據實報銷的原則執行;已列入各級財政預算(計劃)內的項目資金、各種撥款不得以任何名義列支爭資費用。

      第八章  債權債務管理

      第二十四條  村級要設立債權債務臺賬,由報賬員負責管理。

      第二十五條  定期對債權債務進行一次清查核實,及時調整變更數目,切實做到賬賬相符,對經核實的債權債務按季度進行公布。

      第二十六條  加大債務清收力度,采取積極措施全力化解債務,嚴禁增加新債。

      第九章  民主管理

      第二十七條  村級要依法由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其成員必須懂財會業務,辦事公道,在地方上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八條  村務監督委員會一般由35名成員組成,其中主任1名(原則上應為中共正式黨員),任期與村民委員會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九條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要監督本屆村委會任職期間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實施情況、村級財務年度收支情況、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處置情況和村干部任期履職等情況。

      第十章  財務清理

      第三十條  每年3月為全鎮村級財務清理月。村民委員會要及時組織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對本單位上年度或本屆的村級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認真清理。

      第三十一條  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對本村期內村級財務管理情況做出客觀公正的書面評價,作出書面審計結論,并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

      第三十二條  村級財務必須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對有重大問題的村,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及時向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反饋情況,并實施送達審計。

      第三十三條  財政所應當加強對村級財務的指導、監督和審計。

      第十一章  財務公開

      第三十四條  村級應在交通方便、人員密集的地方設置村務財務公開欄,公開欄設置要全面、規范、科學。要公開舉報電話和意見箱,并按季度公開。同時,按季度在省“互聯網+監督”平臺上全面公開村級財務每一筆收入和支出及其發票憑證。

      第三十五條  村報賬員要在每月的10日張榜公布村級收支情況、債權債務、內部往來、征地拆遷、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資產資源明細表以及村民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每年3月底前要公布本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方案和上年度財務清理結論,接受全體村民的監督。

      第十二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七條  村級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鎮經管站要加強對村級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三十九條  村級財務檔案查閱,應到檔案管理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