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7月31日至10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泗湖山鎮黨委進行了巡察。11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泗湖山鎮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沅江市委第二巡察組對我鎮黨委的反饋意見主要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及圍繞奪取反腐敗壓倒性勝利等六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客觀、全面的分析,嚴肅指出了巡察過程中發現我鎮存在有6個方面24類49個具體問題。根據市委第二巡察組的要求,鎮黨委高度重視,迅速研究部署,認真整改落實,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報告。
一、強化組織保障,務求整改實效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鎮黨委嚴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認真研究部署,各黨政班子成員、各部門、各站所、各基層黨組織主動受領反饋問題,全盤接受各自整改任務,切實對照自身存在的問題逐條、逐項、逐個地“把脈會診”、“抓藥治病”,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抓好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周密部署,馬上就辦。鎮黨委按照整改要求成立了整改落實領導小組,分別召開各層次專題會議,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定人、定標、定時制定整改方案,各班子成員、各部門單位按照任務的分工,通力協作,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好各自整改任務,確保整改工作領導有力、組織得力、群眾發力、成效給力。
(三)嚴明紀律,務求實效。鎮黨委將反饋的具體問題實行分類,明確責任領導專人負責,限期整改,定期督辦。對具備條件的,立即整改,立見成效;對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問題,立即研究限期整改;對需要長期努力才能解決的問題,逐個研究,逐步到位。同時,嚴格跟蹤督辦,盯緊抓實,不達整改目的絕不收兵。此次整改工作,鎮紀委全程參與、全程督導、全程問效,對存在問題需要追究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責任的,該立案的立案,該追責的追責,該處分的處分,絕不手軟,絕不袒護、絕不包容、絕不護短。
二、狠抓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
(一)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問題整改措施
1.黨委核心作用發揮不足
(1)黨委總攬全局不夠
a.2020年1月13日組織召開黨政班子會議,組織全體班子成員學習了《黨委工作方法》,強調明確了黨委和政府的議事權責。(附:會議記錄復印件)
b.行政站所、事業站所干部已按要求每天按指紋打卡簽到、每周參加干部例會。(附:指紋簽到記錄、例會簽到表和例會照片)
c.黨建辦已完成對各黨支部屆期的梳理工作。(附:泗湖山鎮各黨支部換屆情況匯總表、換屆提醒通知單)
(2)議事規則執行不到位
a.2020年1月13日組織召開黨政班子會議,明確黨委書記帶頭嚴格執行“三不一末位”制度,由紀委書記負責監督執行,發現苗頭及時提醒。(附:會議記錄復印件、泗湖山鎮“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b.會議記錄本明確辦公室主任保管并及時存檔,重要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附:機關管理制度)
(3)黨委在直面問題和矛盾時主動擔當作為不夠
a.組織全體機關干部開展了系列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組織學習了“解放思想、務實擔當,加快推動沅江高質量發展”的會議精神。(附:學習資料)
b.2019年12月12日全體黨政班子成員召開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附:整套民主生活會資料、會議記錄復印件)
2.為民意識有待增強
(1)農村義務教育基礎設施條件差
a.2020年3月5日晚上集中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觀,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
b.2019年底投資300萬元的凈下洲小學教學樓D級危房改造項目主體工程已全面完成,由于疫情影響,竣工時間將要適當延后。(附:相關資料)
c.泗湖山鎮中學爭取了提質改造項目資金1500萬元,目前已完成規劃設計。(附:相關資料)
(2)產業扶貧受益分配不到位
a.泗湖山鎮產業幫扶項目共11個,2019年底共有10個項目已如期分紅到位,但湖南平芝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2019年下半年因環保不過關被沅江市環保局責令停產整改,經濟壓力較大,2019年底沒有按期分紅。(附:10個項目幫扶貧困戶名單和2019年分紅明細及憑證)
b.湖南平芝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2018年貧困戶受益分紅已發放到位。(附:湖南平芝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2018年分紅名單與明細及憑證)
c.泗湖山鎮紀委已約談平芝公司法人代表陳建波,陳建波承諾3月下旬將2019年貧困戶受益分紅資金發放到位。(附:約談資料)
3.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
(1)剎人情歪風整治不徹底
a.泗湖山鎮紀委已約談光復垸村、泗湖山社區支部書記,并出具了違規操辦酒席的情況說明,對操辦酒宴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附:約談資料)
b.鎮村兩級都出臺了“剎人情歪風”相關制度和措施。(附:相關文件)
c.鎮紀委加強了“剎人情歪風”日常督查,勸阻了4起紅白喜事。(附:日常督查照片)
(2)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走過場
a.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包片辦點的形式切實加強對村一級掃黑除惡工作的指導。鎮紀委對掃黑除惡工作開展專項督查,確保上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精神落到實處。
b.通過“村村響”、宣傳欄、宣傳海報標語、微信等多種形式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落實工作部署。通過禁毒日、憲法日等活動開展進村(社區)宣傳活動,向村民群眾發放掃黑除惡宣傳資料和調查問卷。
c.在鎮轄區內開展“警燈閃爍”治安巡邏行動。聯合派出所、市監所、綜治辦等部門對鎮區網吧、賓館、茶樓等娛樂場所進行“毒、黃、賭”專項大檢查。利用創建平安鄉鎮的契機開展全民普法活動。
d.對當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社區矯正規章制度來開展管理工作。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引導教育,提高其對毒品危害的認識程度。充分利用線索排查機制,對可能涉黑涉惡的領域進行重點排查,如房屋征拆、項目施工等。
(3)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
a.制定泗湖山鎮鎮區“三治”工作方案,成立執法大隊規范占道經營,拆除老舊招牌,統一制定新招牌,發放“鎮區三治倡議書”。(附:文件、記錄、照片)
b.機關衛生以部門站所包片的形式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區域,每周五下午集中打掃。(附:相關資料)
c.北港長河退養工作。當時由于一些主、客觀因素的影響,沒有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目前已完全實現退養。
巡察整改指出問題后,鎮黨委高度重視,充分發揚“馬上就辦精神”、“推土機精神”,如:重大工程項目泗湖山鎮分洪閘建設在15天內如質如量完成了房屋拆遷工作。
d.迎春渠--東波電排渠內有大量地籠、水面雜草,已安排鎮水管站、益環公司調派打撈船清理完畢。泗星渠淤泥較多,雜草叢生,社區安排挖機已清淤完畢。沿主公路渠道堤坡兩岸有廢棄秧盤、白色垃圾,已安排益環公司清運。(附:文件、照片)
(4)落實市委自查自糾工作部署不力
a.黨委書記多次召開會議傳達上級紀委文件精神,如學習中共沅江市十二屆紀委第五次全會精神,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自覺。
b.2019年11月25日19:30-23:30、11月26日18:30-22:30相繼召開巡察專題會議,針對存在問題進行了專題討論研究。(附:會議記錄)
c.已針對巡察反饋問題對機關管理制度進行了整章建制。(附:巡察整改制定制度匯總)
(二)圍繞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問題
4.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1)宗教工作管控不嚴
a.黨政班子確定每年研究宗教事務至少兩次以上。(附:會議記錄)
b.取締非法宗教場所4個,處理了4名信教黨員,成立三級網絡兩級管理模式,明確一名村干部宗教管理責任人,對宗教場所特別是非法宗教場所,要盯死看牢,嚴防死灰復燃。(附:相關資料)
c.成立領導機構,李中寅任統戰委員,吳慧任統戰專干,各村明確統戰聯絡員,嚴格按照民宗部門的要求,加強對合法宗教場所的管控。
(2)網絡輿情重視不夠
a.2020年3月5日,在機關二樓會議室召開意識形態會議,會議研究學習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附:會議記錄)
b.2020年3月5日,黨政班子會議學習了市委提出的“七個及時”精神。(附:會議記錄)
c由宣傳干事負責對21件未回復到位的輿情進行了梳理,報市委宣傳部同意,這些輿情不需要在網站上予以回復。對于現在產生的新輿情由宣傳干事張宇軒按相關要求及時回復到位。(附:2020以來紅網百姓呼聲網回復截圖)
5.黨委中心組學習走過場
(1)黨委中心組學習開展不實
a.2020年以來黨委中心組學習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每月開展一次,每次半天以上,嚴格執行考勤、請假、補學制度。嚴格遵循自學、聽課、發言、研討、小結、通報六個環節。(附:中心組學習會議記錄)
b.在2020年1月份的中心組學習會議上,黨政班子形成統一意見,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班子成員要認真學習,做好筆錄,今后絕不允許出現代抄代寫的現象,如再發生此類情況,將嚴肅處理。(附:會議記錄)
(2)學習記錄本缺失
a.明確中心組學習秘書為宣傳干事,每月及時歸檔,年底集中歸檔。
b.2019年12月12日民主生活會上,學習記錄本有缺失內容的班子成員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附:相關材料)
(三)圍繞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
6.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
(1)民主生活會走過場
a.2019年12月12日全體黨政班子成員召開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附:整套民主生活會資料、會議記錄復印件)
b.2019年12月上旬全體黨政班子成員之間開展了談心談話。(附:2019年“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記錄本)
c.“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組織生活會召開之前,由黨建辦提交嚴格的方案、標準要求,交班子會擬定實施;明確會中邀請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指導監督;明確組織委員對材料嚴格把關,確保實事求是。(附:黨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會議方案)
(2)組織生活會流于形式
a.學習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的相關程序,嚴格按照相關流程開展組織生活會。(附:會議記錄)
b.明確組織生活會由副鎮長孟友良牽頭,機關支部書記曾磊負責,機關支部干事祁軍具體實施,確保組織生活會有人抓、有人管,不流于形式。
c.2019年12月18日泗湖山鎮機關黨支部開展了組織生活會,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d.黨建辦加強了對機關支部的指導,將支部委員選舉辦法、組織生活會流程、相關黨建工作要求以紙檔文件的形式下發給機關支部,確保機關黨建工作有序開展。
e.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黨政班子成員要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自覺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一般可不再參加民主評議黨員。(附:市委組織部文件)
f.根據市委組織部對鎮駐村工作隊組織關系轉到村里的要求,2019年鎮機關黨支部沒有支部委員合適人選。2020年3月5日,鎮黨委對駐村工作員進行調整,將機關支部委員候選人曾磊、張維君、劉軍組織關系轉到鎮機關黨支部,不再擔任駐村工作隊員。2020年3月8日,泗湖山鎮機關黨支部換屆完成了選舉。
7.黨建統領意識不強
(1)對下級黨組織的評定主觀臆斷、隨意性大
a.對2018年度、2019年度評定泗湖山社區、坪塘嶺村為軟弱渙散黨組織的原因,黨委作出了書面情況說明。(附:2018年、2019年黨委班子會議確定軟弱渙散黨組織的會議記錄復印件、情況說明、摸排方案)
(2)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改不實
a.黨建辦制定資料清單,指導軟弱渙散黨組織整理相關資料,及時歸檔。(附:相關資料)
b.軟弱渙散黨組織的呈報,必須經班子會議集體決議。(附:2019年3月18日班子會議記錄)
8.農村黨組織建設不扎實,黨員管理存在盲點
(1)村支兩委干部選任把關不嚴
a.根據市委組織部要求,村支兩委干部補選時,應到黨員數不包含流動黨員及生病不能外出黨員,補選推薦會上到會黨員數達應到黨員數一半或一半以上,即合法生效。(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內容及補選推薦會議圖片)
b.市委組織部最新規定:村干部補選提名由市委組織部直接進行聯審,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提名。(附:《中共沅江市委組織部關于持續深入推進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實施方案》文件)
c.規范村支兩委干部任選程序,鎮派人指導、監督選舉程序。(附:片長陳志紅、組織委員張丹參會照片)
(2)村支兩委干部管理寬松軟
a.2020年3月5日召開黨政班子成員會議按程序免除了唐應昌和平村黨支部委員職務。(附:會議記錄復印件和免職紅頭文件)
b.2018年度對和平村村干部唐應昌的工資按工資標準的一半進行發放,從2019年1月起,已停發唐應昌的村干部工資待遇。(附:工資發放表)
c.由片長黃愛民牽頭,組織委員張丹配合,按程序罷免唐應昌村委委員身份。(附:情況說明)
d.鎮紀委對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市紀委,及時對唐應昌給予黨紀處分。(附:情況說明)
(3)村干部年齡結構不合理
a.出具南竹腦村村干部名冊及分工情況,說明相關情況。(附:南竹腦村村干部名冊及分工情況詳表)
b.加大對后備干部的培養力度,新入人員年齡必須小于45歲。(附:沅江市泗湖山鎮村級后備力量花名冊情況匯總表)
c.加大對各村(社區)后備干部的培訓。(附:附培訓資料各村(社區)后備干部參加村級工作的會議記錄、照片)
(4)黨員管理存在盲點
a.加大對流動黨員的聯系力度,至少保證每6個月聯系一次。(附:流動黨員名單和通話記錄、微信聯系記錄截屏)
b.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責令凈下洲村黨總支部與四名失聯黨員聯系對接上。已與代磊、朱月紅、王鳳姣、曹志程四名同志取得聯系。(附:通話記錄截圖)
c.及時補充黨員檔案。(附:農村黨員補檔案工作進度通報表)
9.支部換屆程序不規范
(1)機關支部班子人員經歷三次變動,程序均不規范
a.機關支部學習中共沅江市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選舉辦法,嚴格按照該程序進行換屆選舉。(附:學習文件會議記錄)
b.2020年3月8日,泗湖山鎮機關黨支部按照中共沅江市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選舉辦法流程進行了換屆選舉。
10.“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嚴格
(1)會議召開不全不實
a.于2019年12月10日召開黨建工作迎省檢部署會,組織委員張丹強調提高黨建資料整理質量,搞好分類分冊并及時存檔。(附:會議記錄復印件)
b.鎮對各村設立黨建點長,對口培訓,及時指導。(附:2020年泗湖山鎮黨建點長花名冊、各黨建點長下村知道黨建工作照片、會議記錄)
c.黨建點長在每月9日黨建工作日到村指導工作。(附:各黨建點長下村指導主題黨日的工作照片、會議記錄)
(2)黨員大會記錄不規范不完善
a.黨建點長每月9日黨建工作日到村指導工作。(附:各黨建點長下村指導主題黨日的工作照片、會議記錄)
b.對黨建資料照搬照抄的,嚴肅批評,造成不良后果,鎮紀委問責處理。
c.2019年12月10日黨建站召集各組織委員、便民服務員、黨建點長召開了黨建工作迎省檢部署會。
11.機關黨員日常管理與教育不嚴不實
(1)黨員干部發言材料照搬照抄現象嚴重
a.機關支部書記和相關個人在組織生活會上開展嚴肅批評與自我批評。
(2)黨員積分管理不到位
a.學習黨員積分管理條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12分制積分管理。(附:學習記錄、黨員積分表)
(3)黨員人數不清
a.當前泗湖山鎮機關黨支部人數為27人,機關支部日常工作嚴格按照此人數進行。
12.黨員活動開展不規范
(1)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開展不實不經常
a機關支部出具書面檢討。
b.2020年3月11日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關心社區留守兒童及孤寡老人。(附:相關資料)
(2)主題黨日未按要求開展
a.2019年12月10日黨建站召集各組織委員、便民服務員、黨建點長召開黨建工作迎省檢部署會。(附:各黨建點長下村指導主題黨日的工作照片、會議記錄)
b.黨建辦對各支部各項日常工作實行“一單四制”,制表在黨建群通報進度,件件抓實到位。(附:黨建站日常通報各項工作的截圖)
13.干部人事基礎工作薄弱
(1)在編不在崗人員清理不到位
a.泗湖山鎮鎮長葉釗與各在編不在崗人員進行了談話。
b.經過談話后,6名在編不在崗人員均表示返崗上班,考慮到疫情影響,鎮政府要求其4月中旬全部上崗。
d.因在編不在崗人員暫未上崗,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從2020年1月開始已停發工資,工資待遇根據實際到崗情況進行發放。(附:1、2、3月工資發放表)
(2)干部選任制度執行不到位
a.2020年1月13日黨政辦班子會議學習了《沅江市中層干部管理暫行辦法》,強調嚴格規范干部選任程序。
b.2020年1月22日召開班子會議研究鄉鎮機構改革人事任免方案。(附:會議記錄復印件)
c.黨建辦要將每次推薦、考察、研究、公示等資料整理成冊并存檔。(附:推薦票數匯總表、17名股級干部考察材料、黨政班子會會議記錄、干部例會會議記錄、名單公示照片)
(3)超設股室
a.已撤銷重點辦、農清辦。(附:鄉鎮機構改革泗湖山鎮干部崗位調整安排文件)
(4)輪崗交流不到位
a.本次鄉鎮機構改革,農技站、衛計辦、農清辦等站所負責人按輪崗交流要求進行了調整。(附:泗湖山鎮交流調整后股級正職干部名冊)
(5)聘用臨時工不合規
a.對機關臨時聘用人員楊越非、劉少東,已對接勞務公司辦理勞務輸出手續,簽訂了勞務合同。(附:勞務派遣合同)
b.對劉學儒的身份進行核實,其為泗湖山鎮水管站下崗分流人員,不是正式在編在崗職工,與其委托勞務輸出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附:勞務派遣合同)
c.泗湖山鎮村賬鎮代管辦公室聘用人員楊越非為村級財務資料管理員,劉爭為村賬鎮代管辦公室會計,負責財務工作。(附:銀行預計留印鑒、劉爭任職文件)
(6)到齡退休人員未及時辦理手續
a.到齡退休人員杜愛珍已辦理退休手續。(附:杜愛珍退休資料,《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登記表》、《益陽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時相關工資和退休費待遇備案表》)
(四)圍繞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14.公務接待不規范
(1)公務接待無公函、開餐通知單填寫不規范
a.對沅財行(2019)3號文件《沅江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進行了學習。
b.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對《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進行了修改。
c.規范填寫財政局統一下發的《來客接待通知單》(附件:《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來客接待通知單》)
(2)公務接待含酒水
a.由經手人退返2017年9征兵工作用餐時,酒水消費598元。
b.酒水是送兵的家屬在用餐中消費的,參加送兵的鎮干部并未在工作餐中消費酒水。(附:退返資金入賬單據、鎮武裝部情況說明)
(3)接待超標準現象
a.由經手人退返2017年9綜治維穩工作用餐時超標準消費的368元。
b.嚴格落實《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中規定的工作用餐標準,不超標準消費。(附:退返資金入賬單據、《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五)圍繞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問題
15.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a.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在民主生活會上進行了批評與自我批評。
b.再出現記錄一模一樣、報告一致的現象,嚴肅問責。
c.2020年3月份,我鎮領導班子成員嚴格按照巡察相關要求開展了廉政談話。(附:談話提醒記錄本)
16.工程項目管理不嚴
a.班子會議對相關工程項目招投標流程和法律法規進行了集中學習。(附:會議記錄)
b.鎮紀委對華田敬老院、凈下洲敬老院、濱湖路、機關籃球場、華紅村部地側征地等項目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判斷是否集體討論、是否為公、是否造成不良后果。(附:相關資料)
c.黨委書記在民主生活會上嚴肅自我批評,向鎮黨委作出書面檢討。(附:檢討書)
17.固定資產管理不嚴
a.對歷年來的辦公用品報銷進行清理。對所有未列入固定資產的資產登記造冊,在2020年1月補記固定資產。
b.鎮財政所單位會計負責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工作(含入賬、折舊、報損、核銷等)。
c.登記造冊錄入市級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固定資產明確責任人。(附:固定資產補記明細表、固定資產責任清冊)
18.報銷票據審核不嚴
a.對2018年7月中無發票入賬的運費和電費發票、2016年1月列支的電話費、2016年2月列支的電話費,補開正規發票入賬。
b.對2016年1 月的一筆調查取證差旅費122元,已由經手人退返。
c.費用報銷嚴格按《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附:補開發票復印件、退返資金入賬單據、《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19.村級財務審核監管不嚴
a.坪塘嶺村全面核實2016年3月14號憑證入賬情況,出示書面證明材料,交村理財小組、經手人、證明人簽字,補充原始憑證。
b.華田敬老院全面核實2016年6月8號憑證入賬情況,出具書面證明材料,交經手人、證明人、民政所簽字,補充原始憑證。
c.對朱馮村少記支出現象,已出示書面說明情況。
d.鎮村賬鎮管辦嚴肅村賬鎮管紀律,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20.差旅費報銷不規范
a.國土所出具書面材料,對差旅費未月清月結且跨年報銷說明情況。
b.經查秦希良無重復報銷情況。另對2017年8月16日重復報銷的一筆差旅費180元,已責令當事人退返。(附:退返憑證)
c.舉一反三,鎮機關嚴格機關差旅費報銷制度,要求差旅費月清月結,嚴禁跨年度報銷和重復報銷,明確辦公室主任、分管副職為第一責任人,報銷嚴格按《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附:鎮國土所情況說明、退返資金入賬單據、《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21.大額報銷無明細或為自制附件
a.經查鎮計生辦2018年9月列支租車費無明細表。由經手人列清租車明細清單。
b.針對各站、所使用自制單據入賬的情況,今后報銷單據必須嚴格落實《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在鎮黨政辦申領租車、采購、宣傳等采購申請單。(附:鎮計生辦租車清單、《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22.往來款長期不清理
a.對所有賬套的往來明細清理造冊。
b.根據鎮級財力情況,逐步進行清收和歸還。(附:鎮級往來明細表、2019年收回、歸還往來憑證復印件)
c.明確常務副鎮長牽頭,加大應收款清收力度(附:2019年度清收明細)。
23.賬務處理不嚴謹
a.對錯記2017年5月16號憑證,對經手人、報賬人進行核實,確認無誤。
b.對錯記賬務進行補記,農業服務站報賬員已及時報賬。
c.財政所對內部業務制度進行學習。(附:錯記憑證補記憑證復印件、財政所學習記錄復印件)
(六)圍繞奪取反腐敗壓倒性勝利方面的問題
(1)虛列項目、套取資金
1.虛列工程項目
a.黨委書記、鎮長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了深刻書面檢討。(附:黨委書記、鎮長檢討書)
b.重大工程實施落實“三重一大”工作要求,必須經黨政班子會討論決定,嚴格按照沅財購〔2019〕1號、沅財購〔2019〕2號、沅財購〔2019〕3號文件的要求操作實施。
c.嚴格落實《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各項要求。(附:《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d.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紀委履行監督責任,財政所財務把關,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開支。
2.虛列機關水管維修項目
a.經核實2018年12月中列支離心泵7200元系虛列開支,由經手人退返違規報銷資金。
b.嚴格落實《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機關各項開支厲行節約。
c.強化紀委監督,對各項開支嚴格管理,規范和減少非生產性支出。(附:退返資金入賬單據、《泗湖山鎮機關管理制度》)
3.虛列公路維修項目
a.進一步核查了三個村的公路維修項目,對未完成的維修工程已督促落實到位。(附:項目資金使用說明)
b.鎮紀委加強項目建設監督,嚴禁公路維修資金挪作他用。
三、堅持舉一反三,發揮長效機制
(一)嚴格落實責任。在整改過程中,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針對整改內容細化整改方案,確保每項整改措施均由黨政班子成員牽頭,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形成整改路線圖、時間表,做到可檢查、可評估。
(二)加強督辦檢查。整改過程中,整改落實領導小組對各個責任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定期檢查督辦,并在黨政班子會上及時通報,對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追究責任。集中整改期間,對整改內容和進度進行公示,通報整改落實情況,接受黨員評議和群眾監督。
(三)總結經驗,注重長效。整改過程中以及整改結束后,鎮黨委將不定期開展“回頭看”。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及時總結整改經驗,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鞏固、堅持好整改成效,真正使整改成為改進工作思路、轉好工作作風、促進事業發展的動力與源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饋。聯系方式:電話2351001;電子郵箱:2567787197@qq.com。
中共沅江市泗湖山鎮委員會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