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沅江高新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服務幫代辦工作的通知》(湘政務發〔2021〕5號)要求,依托市政務服務大廳、園區企業服務中心、鎮(街道)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進一步規范政務服務幫辦代辦工作,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保姆式“一對一”貼心幫辦代辦服務,切實提高企業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推行政務服務幫代辦工作,是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構建主動型政務服務模式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優化政務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政務服務幫代辦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幫代辦體系,加強隊伍建設,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水平,主動幫助企業和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打通服務企業和群眾“最后一百米”。
二、把握工作重點
(一)規范窗口設置
建立市(園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全覆蓋的幫代辦服務體系。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園區企業服務中心、鎮(街道)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設立幫代辦服務窗口,受理企業和群眾咨詢引導、事項辦理、辦事協調等幫代辦申請,幫助現場辦、幫助網上辦、幫助就近辦、幫助在家辦。在市政務服務大廳和園區企業服務中心設立“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專門受理企業和群眾辦不成的事,專業“問診”企業和群眾辦事過程中的“疑難雜癥”,解決企業和群眾政務服務領域的“急難愁盼”,提供“兜底”幫代辦服務。
(二)明確服務范圍
根據企業和群眾需求,立足本級政務服務可辦事項,市鎮村三級政務服務中心(含園區企業服務中心)要梳理發布幫代辦服務事項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重點提供“一件事一次辦”、企業開辦、工程建設領域、民生領域以及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幫代辦服務。市政務服務中心要根據需要將外國專家、華僑、歸國留學人員等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幫代辦事項范圍,打造幫代辦服務示范點;園區企業服務中心實行全程幫代辦服務,實現項目審批服務“兩不見面(即征拆不與群眾見面,審批不與審批部門和審批人員見面)”。鄉鎮(街道)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要將人口計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福利救助、低保辦理等高頻民生保障類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幫代辦事項范圍。
(三)充實工作隊伍
統籌安排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人員、導服人員或專人作為幫代辦人員,從事幫代辦服務工作,具體人員數量、選派方式根據各自實際情況設定。幫代辦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負責解答咨詢、受理幫代辦申請、指導和督促政務服務職能部門在承諾時限內辦結審批服務事項,協調解決幫代辦服務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四)規范工作流程
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建立幫代辦工作運行管理制度,規范咨詢指導、申請受理、幫代辦實施、辦結送達、事后評價等各階段工作流程。對有意向申請幫代辦的企業和群眾,當場審查其現有材料是否齊全,對于材料齊全的幫辦事項,幫辦人員帶領辦理人去相關業務部門辦理;對于材料齊全的代辦事項,辦理人與代辦人員完成材料交接和簽收委托協議后,由代辦人員代替申請人去跑腿,完成代辦事項。對于材料不齊全的,幫代辦人員應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補齊材料的途徑或方法,方便群眾補齊材料。幫辦代辦工作完成后,幫代辦人員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移交相關材料。
三、加強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強對幫代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及時研究解決工作場地、人員、經費等難點問題,確保幫代辦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幫代辦工作機制,出臺幫代辦服務工作實施辦法、聯辦處置方案以及人員管理考核辦法、審批服務工作辦法等制度措施。明確幫代辦事項辦理條件、工作范圍、辦理時限等要素,全面提升幫代辦服務水平。要加強與同級業務部門溝通協調,促使幫代辦事項聯動辦理、便捷辦理、高效辦理。
(三)提升服務水平。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強與企業和群眾聯系互動,積極了解企業和群眾幫代辦需求,及時主動、精準貼心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幫代辦服務。要根據企業和群眾需求及意愿,不斷創新幫代辦服務方式,提供上門辦、智能辦、全程辦等豐富多樣的“幫代辦”服務方式。探索實行“5+X”工作日模式,除正常工作日外,可通過預約、輪休等辦法,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錯時、延時服務和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為重點對象、重點項目提供個性化、定制化服務。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幫代辦隊伍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提高切實提升幫代辦人員服務意識、業務水平和協調能力。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充分運用橫幅海報、村村響、宣傳車等途徑,準確發布、廣而告知幫代辦服務方式,公布幫代辦聯系方式和渠道,加大對幫代辦服務工作的宣傳,讓企業和群眾更多地了解和接受幫代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