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辦理流程: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并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