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凡取得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4.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5.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6.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7.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8.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辦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窗口辦結
申報材料:
1、醫師執業、變更執業、多機構備案申請審核表
2、近6個月內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湖南醫師執業注冊培訓通知單及湖南醫師執業注冊培訓合格證明
4、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
收費標準及依據:無
承諾時限:1天
業務咨詢電話:沅江市政務服務大廳衛健局窗口(0737-270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