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確認(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發布時間:2022-11-04 14:48 信息來源:市稅務局 作者: 瀏覽量:

      【事項名稱】

      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確認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業務描述】

      已實行“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的納稅人,首次辦理涉稅事宜時,對稅務機關依據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共享信息進行確認,對其中不全的信息進行補充,對不準確的信息進行更正。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44號、第48號修改)第一章

      【辦理材料】

      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確認無需提供材料。

      【辦理地點】

      1.前往辦稅服務廳(沅江市政務服務大廳二樓辦理

      2.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電子稅務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0737-2800027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2.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納稅人應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按期進行相關稅種的納稅申報。

      4. 全面認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時已采集的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集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實名信息的,無需重復采集。

      5.新辦納稅人通過優化后的程序到辦稅服務場所現場辦理開辦涉稅事項,若暫時無法提供單位印章,符合以下條件的,稅務機關予以容缺辦理:有法定代表人在現場辦理的,由其直接填寫《納稅人開辦容缺辦理承諾書》,承諾后續補蓋印章;僅有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已完成實名采集認證的辦稅人員在現場辦理的,由其填寫《納稅人開辦容缺辦理承諾書》,承諾后續補蓋印章。納稅人及其相關人員在承諾期限內未補充提供印章的,稅務機關將其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對其實施風險管理并嚴格辦理發票領用。

      6.納稅人采用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可一并辦理以下涉稅事項:電子稅務局開戶、登記信息確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實名辦稅、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發票領用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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