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房發〔2021〕16號
沅江市公共租賃住房各承租人:
根據《益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公租房信息系統建設的通知》精神,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開展全市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申報資料建檔、租賃資格聯審及信息錄入工作。承租人應在2021年11月10日前,主動到各保障服務所領取表格申報。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遞交申報資料的承租人,將不能進行部門聯合審核,不再符合承租條件。根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號)第四十二條規定,不再符合條件的承租人,應限期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對拒不騰退的,我中心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特此通知。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