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核準沅江市南洞庭大道 (中聯大道-X011縣道)自行車道、人行道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EPC)招投標事項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0-10-12 14:41 信息來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作者:市發展和改革局 瀏覽量:

      沅發改核〔202067

       

       

      湖南沅江瓊湖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懇請對沅江市南洞庭大道(中聯大道-(中聯大道-X011))自行車道、人行道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二、核準內容:

      1 、招標內容:1.新建自行車道5900平方米、人行道9447平方米;2.路緣石的安裝6002米;3.其他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2、招標金額:1700萬元

      3、招標范圍:設計 、施工全部招標(EPC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標段情況: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進行招標

      6、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招標組織形式:由湖南廣大天平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組織

      三、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四、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舉辦招標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招標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五、你單位收到文件后,必須嚴格按國家、湖南省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招投標工作。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1012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