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發改核〔2020〕67號
湖南沅江瓊湖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懇請對沅江市南洞庭大道(中聯大道-(中聯大道-X011))自行車道、人行道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二、核準內容:
1 、招標內容:1.新建自行車道5900平方米、人行道9447平方米;2.路緣石的安裝6002米;3.其他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2、招標金額:1700萬元
3、招標范圍:設計 、施工全部招標(EPC)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標段情況: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進行招標
6、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招標組織形式:由湖南廣大天平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組織
三、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四、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舉辦招標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招標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五、你單位收到文件后,必須嚴格按國家、湖南省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招投標工作。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