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發改核〔2020〕37號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懇請對沅江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備擴容提升項目招標事項的核準請示》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二、核準內容:
1 、招標內容:滲濾液處理車間、生化組合池、縮液池及污泥池等。濃滲濾液處理工藝安裝包裝包括預處理系統、生化系統、超濾系統、納濾系統、反滲透系統和通風系統等 2、招標金額:4598152.22元
3、招標范圍:施工、設備全部招標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標段情況: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進行招標
6、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7、招標組織形式:由湖南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組織
三、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四、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舉辦招標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招標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五、你單位收到文件后,必須嚴格按國家、湖南省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招投標工作。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