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核準沅江高新區有機食用菌標準化廠區建設(EPC項目)招投標事項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0-05-07 11:40 信息來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作者:市發展和改革局 瀏覽量:

      沅發改核〔202021

       

      沅江市遠大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關于沅江高新區有機食用菌標準化廠區建設(EPC項目)招標核準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批復如下:

      一、核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二、核準內容:

      1 、招標內容:1、標準化廠房建設工程:建設標準化廠房6棟,共計43000平米;2、科研樓、辦公室、其他用房建設工程等4棟建筑,建筑面積5200平方米;3、配套設施:綠化、停車場、場地平整、道路工程、亮化工程、配電工程、給排水工程、燃氣管線等工程                  2、招標金額:約7491.75萬元

      3、招標范圍:設計、施工、采購全部招標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標段情況: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進行招標

      6、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招標組織形式:由湖南湘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組織

      三、如需對本核準文件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四、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舉辦招標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招標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五、你單位收到文件后,必須嚴格按國家、湖南省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開展招投標工作。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57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