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饋問題
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從36.4%下降到0,出口斷面總磷濃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南嘴斷面水質由Ⅳ類惡化為Ⅴ類,形勢不容樂觀。
二、整改目標
到2020年,湖體水質達到Ⅲ類水質標準(總磷≤0.1mg/L)。
三、整改措施
一是開展洞庭湖生態經濟區水環境綜合治理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查五大專項行動,并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彈;二是積極推行河長制,全面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垃圾綜合治理,加強水域岸線管理,加強河道采砂整治;三是實施洞庭湖控制單元水體達標方案,以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環境問題為導向,落實責任聯防聯控,科學謀劃精準治污。
四、整改完成情況
沅江市國控監測斷面共有三個:南嘴斷面、小河嘴斷面、萬子湖斷面。監測數據顯示2020年至今,國控南嘴斷面、小河嘴斷面、萬子湖斷面均達到“水十條”考核要求(Ⅲ類,總磷≤0.1mg/L)。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從嚴壓實責任,積極籌措資金。主動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爭取項目,解決資金缺口大的問題。二是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執法水平推進執法設施建設,實現執法設備現代化,智能化。三是嚴格考核評比,嚴肅責任追究,對因工作中敷衍了事、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沅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