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農村電商發〔2022〕 6號
各成員單位、項目實施企業:
為規范、科學、高效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現將《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日常監督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
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
為夯實我市農村電商發展基礎,促進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建設,規范示范項目建設運營及資金管理,有序推進示范項目開展,確保我市保質保量保效完成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任務,結合《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9〕50號)、《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日常監管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1〕45號)、《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號)、《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資金和項目管理細則的通知》(湘商建〔2021〕3號)和綜合示范工作文件等要求,根據項目建設方案、驗收標準及項目合同,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管理工作,根據商務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鄉村振興局、湖南省商務廳、財政廳有關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文件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項目嚴格遵守預算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規定,對于不屬于支持范圍的支出,嚴禁計入中央財政資金使用臺賬,并定期對已撥付的資金開展全面審計,對于造價、預算、支出合理性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針對尚未撥付資金,進行工作量(費用)審核,階段驗收確認無誤后進行撥付。
第三條 項目承辦主體須嚴格執行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規范,落實項目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及資產管理制度,做好資產產權歸屬登記和管理使用工作,核清中央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數量和權屬,準確入賬,定期盤點,記錄臺賬妥善管理,并積極配合紀檢、審計等部門和第三方監管機構全過程監督管理審計工作。
第四條 項目建設運營驗收全過程中,除嚴格執行現行項目建設方案、合同及績效評價體系指標的各項要求外,項目承辦主體必須自定嚴格的控制標準,對示范項目各版塊建設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自查自糾,并聽取監督管理方日常監管意見,接受資金使用、項目進度、成效監督管理,同時緊緊抓住項目成效目標全過程控制,確保達到預期建設目標。
第五條 項目承辦企業管理人員認真學習示范市項目政策文件及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相關規定要求,針對各版塊工作及時編制提交詳細、完善的建設實施細化方案,經主管部門、監督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后,進行實施;以合同總執行期為依據,項目承辦企業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分段實施計劃,計劃須及時準確,且具有超前意識,確保達到預期進度目標。
第六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類工作聯系,除必要的口頭通知外,項目驗收整改文件一律以書面指示,項目承辦企業收到書面文件須及時回復并立即落實整改,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同時著眼長遠、舉一反三,狠抓制度建設,形成長效機制。
第七條 項目承辦企業須落實工作匯報機制,項目執行日總結、周匯報、月總結、季分析機制,明確工作要點,落實工作任務,確保建設進度,保證工作成效;項目駐地團隊執行早分工晚研判機制,建立工作匯報機制,周一提報項目周工作計劃至項目主管部門及項目監管方,周五提交項目周工作總結,每月提報項目建設情況總結,每季度開展項目節點分析會議,以便項目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及時了解項目建設運營動態,監督和督促各板塊工作按計劃完成,并及時進行必要調整及問題整改。
第八條 項目承辦企業須做好工作留痕,及時收集整理 項目建設運營資料、財務憑證檔案,并在項目建設運營過程中報送本項目相關數據、資料,配合項目主管部門做好數據統計、填報工作,并做好示范項目宣傳工作,及時掌握、提煉、報送相關典型案例。
第九條 項目主管、紀檢、審計等部門和第三方監管機構采取全流程監管方式,對項目實行定期檢查及不定期抽查機制,全面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推行全流程項目監督管理,把目標、成效管理從事后檢驗轉變為事先控制,把管結果變為管過程,動態掌握示范市財政資金使用、工作進展等情況,把示范項目日常監督指導作為提升工作成效重要支撐,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未盡事宜,另行下發補充辦法;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細則及驗收標準
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日常監督管理細則及驗收標準
為扎實做好我市綜合示范工作,切實加強對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監管,保質保量保效完成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工作任務,充分發揮綜合示范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實,嚴格按照項目建設和運營標準,嚴把項目督查驗收關,確保項目建設取得實效,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特制訂本細則。
一、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湖南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號)、《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資金和項目管理細則的通知》(湘商建﹝2021﹞3號)文件精神和相關文件制訂。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參與管理、監督、建設、運營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的部門、單位及企業。
第三條 項目承辦企業為湖南惠農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條 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單位(第三方)為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及第三方監管、審計機構。
第五條 項目主管單位為沅江市商務局,由其與第三方監督管理單位負責本細則落實。
二、項目管理原則
第六條 項目建設運營須堅持因地制宜、穩中求進,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要按照項目建設和運營標準,嚴把項目驗收關,確保項目建設取得實效。
第七條 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全過程監管及驗收工作指導,規范項目監管驗收流程,嚴肅監管驗收工作紀律,建立監管臺賬和建立健全問效追責機制,從制度和管理兩個層面排查風險和堵塞漏洞。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原則,對項目建設、管理、運營和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切實做到綜合示范建設項目資金可查、可看、可追溯,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嚴防資金風險,須做到有查必果,真實可信,及時反饋,注重實效。
第八條 項目承辦企業須定期組織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對前期工作進行全方位、深層次排查,查找薄弱環節,梳理問題清單,及時調整工作方案,扎實開展綜合示范項目建設,針對全過程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條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期組織整改;對已既成事實且不能整改的,須查清情況并詳細說明原因并啟動問效追責機制,對敷衍了事、整改不到位不見效的,要按照有關程序,堅決取消承建資格、收回已撥付資金。
第九條 項目建設須秉承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求真務實原則,對可利用現有資源提升改造的建設內容原則上應優先利用原有資源改造以及重復設備的回收再利用,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堅持高效原則,注重溝通、及時反饋,嚴禁弄虛作假,謊報瞞報。
三、項目管理范圍
第十條 監督管理是指對項目承辦企業的所有建設運營行為的規范與制約。主管單位應引入紀檢、審計部門加強項目監督,引入第三方監管單位參與項目全過程管理、監督項目實施。主管及監管單位保證資金使用安全,嚴厲打擊承辦企業虛報、重復申請專項、補助資金等行為,一旦發現,即刻追回資金并在政府網站上通報批評或撤銷承辦資格;嚴格數據上報流程,承辦企業應按時按質上報項目建設運營數據,對不配合開展統計工作或存在虛假上報等情況的進行批評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一條 進度管理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各階段的進展程度和項目最終完成的期限所進行的管理。要求承辦企業按周、月、季上報建設進度,項目主管及監管單位嚴格按照上報進度進行現場查看,如與項目計劃出現偏差,需及時找出原因,責令承辦企業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調整辦法,確保項目如期保質保量建設完成。項目完成后,主管部門應組織階段及總體驗收,若驗收不合格,責令整改。對于建設進度嚴重滯后的,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取消承辦資格并按相關要求追究其責任。
第十二條 運行管理是指為規范項目承辦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采取的管理。項目主管及監管單位應定期走訪承辦企業,對企業的組織機制、人員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方面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如存在問題,應責令承辦企業及時整改。對于發生較大生產事故或質量事故、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承辦企業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承辦資格。
第十三條 績效管理是指為確保項目建設達到預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項目主管及監管單位應嚴格對照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合同及相關文件要求,測評承辦企業的項目效果,對已達到建設要求的承辦項目盡快安排項目驗收、下發補助資金;對尚未完全達到建設要求的承辦項目要求其加強執行力度,延期驗收;對明顯達不到建設要求的承辦項目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項目監管內容
第十四條 監管范圍及依據
(一)監管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沅江市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二)監管依據
1.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通知、技術標準、會議精神、績效評價體系指標、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及辦法;
2.沅江市針對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制訂的各項建設、管理制度;
3.項目招投標、響應文件、項目建設運營合同及項目建設運營方案;
4.項目承辦企業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建設運營情況。
第十五條監督管理組織與分工
(一)項目督查
1.督查機構
成立項目督查小組,每季度進行現場督查,由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項目工作領導小組1名成員帶隊,電商股2名人員(含財務人員)、第三方監管機構1名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商務局其他機關股室人員參加,督查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局電商股。督查主要內容有:
(1)行政審批、項目進度、現場管理、建設質量、運營成效、項目資金使用、資產管理和處置及其執行情況、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2)資料歸檔情況、項目主管、監管單位履職情況以及各項制度、規定及調度會議等落實情況。
(3)中央專項資金固定資產登記盤點情況、商務部信息系統報送情況。
2.督查方式
督查小組到項目現場進行督查、檢查,及時了解項目動態,督促落實各類督查中所發現問題的整改,對項目進行隨機檢查。現場督查應加強突擊性,對現場發現的問題,可提出現場初步處理意見,并形成現場處理情況記錄。
3.督查程序
督查小組可通過以下方式對示范工作進行督查:
(1)聽取項目負責人匯報示范項目綜合情況;
(2)查閱與項目有關的原始資料;
(3)進行現場施工檢查;
(4)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核實;
(5)進行項目資金財務檢查。
督查小組根據督查內容進行現場查看,并記錄于現場查看表中,該表經督查小組一人以上簽字確認,督查結果反饋至電商領導小組班子成員,班子成員督促項目進行整改。
4.督查結果和處理
督查小組提出現場初步處理意見,并形成現場處理情況記錄告知項目主管、監管、承辦企業后,相關單位未在整改期限內達到整改工作要求或連續兩月未到達項目進度要求,項目主管單位由電商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約談,承辦企業由商務局約談,下達書面督查整改通知,并由相關負責人書面承諾;若相關單位收到督查整改通知后仍未按約定期限完成工作,須立即啟動問效追責機制。
(二)項目監管
1.監管機構
成立項目過程監管小組,每月度進行現場核查,由商務局1名成員帶隊,第三方監管機構1名人員,必要時可邀請商務局其他機關股室人員參加,監管小組辦公室設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監管主要內容有:
(1)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運營、市鎮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及運營、農村電子商務培訓體系、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電商培訓及站點運營的獎勵、項目宣傳推廣情況等電商示范項目內其他符合支持范圍的項目或內容、項目進度、建設質量、運營成效、資金使用、資產管理、商務部信息系統報送情況、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2)項目承辦企業資料歸檔、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效果、項目合同履行、信息報送、總結推廣情況及項目問題整改、監管工作配合、項目情況反饋等。
2.監管方式
監管小組到項目現場進行核查,及時了解項目動態及建設運營情況,督促落實各類督查監管中所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對項目采取隨機突查及定期檢查相結合方式。對過程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可提出現場初步處理意見,并形成現場處理情況記錄,并出具項目月度監管報告。
3.監管程序
監管小組可通過以下方式對項目進行檢查:
(1)定期或隨機核查項目各版塊建設運營現場;
(2)聽取項目負責人匯報項目建設執行情況;
(3)查閱與項目有關的原始資料,進行項目資金財務檢查;
(4)向有關主體(單位或個人)調查核實。
監管小組根據監管內容進行現場查看,并記錄于現場查看表中,該表經監管小組一人以上簽字確認,監管結果反饋至項目主管單位,由項目主管單位及項目監管機構督促項目承辦企業進行整改。
4.監管結果和處理
監管小組提出現場初步處理意見,并形成現場處理情況記錄,出具項目月度監管報告提交項目主管單位審核,審核通過后告知承辦企業,明確整改要求,相關單位未在整改期限內達到整改工作要求或未到達項目進度要求,由商務局進行約談,下達書面監管整改通知;若相關單位收到監管整改通知后仍未按約定期限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合同及相關制度約定程序進行處罰處置。
(三)項目監督
1、監督機制
啟用項目全程監督機制,項目啟動、建設、運營全程開展過程監督工作,由沅江市電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三方監管機構成員參加,具體監督工作由監管小組落實執行。全程監督主要內容有:
(1)項目承辦企業周、月、季度工作計劃總結及落實情況;
(2)項目承辦企業日常工作進度匯報、項目建設成效情況、項目督查配合情況;
(3)項目承辦企業項目資料建檔、財務支出規范、整改工作落實、合同履約情況等;
(4)不定期抽查項目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效果、項目組織管理規范性、項目綜合成效及項目突發情況等。
2、監督方式
組建項目工作推進匯報群,由項目承辦企業及時匯報項目進展情況,提報相關文件;項目主管單位及監管機構實時跟進解決項目問題,做好協調配合工作;采取突擊性抽查方式,對項目建設運營全過程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組織項目協調會議,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問題。
五、項目監管重點
第十六條 項目監管與資金監管重點
(一)項目監管重點
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制定政策、優化環境、統籌協調,加快項目進度。
2、是否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時間節點、驗收考核標準。
3、制定的相關制度是否與市域情況相適應,具有指導意義。
(1)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是否符合沅江市實際情況;
(2)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及支持農村電商發展政策是否具體、明確、可衡量、可執行、具有針對性;相關制度方案是否及時變更、公示;
(3)相關制度的內容是否完整。
4、項目信息公示內容是否完整,及時公示。
5、與“農村電子商務和社區商業信息系統”實現數據智能對接,并是否及時、準確、完整填報信息。
6、規范項目承辦單位選擇程序,項目承辦主體是否合規。
(1)以招投標的方式確定項目承辦單位,參與投標的及企業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7、規范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要素。
8、加強績效意識,做到管理留痕。
9、注重項目成效,嚴禁弄虛作假。
(二)資金管理重點
1、項目承辦單位應獨立核算中央財政資金,直觀地反應項目資金整體支出情況。
2、針對政府補助性質資金是否開具發票給政府,項目資金支出是否完整、資產權屬是否明確。
3、資金分配是否合理,實際資金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省(市縣)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資金分配比例。
4、大額資金支付至關聯方,關聯方定價是否公允,關聯方是否有支出證明。
5、是否超范圍列支中央財政資金:
(1)歸墊資金、前期其他項目資金,存在騙取中央財政資金的風險;
(2)新建公共服務中心(土建)、倉儲物流中心(土建)、新建或購買交易平臺,購買流量;
(3)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
(4)以中央財政資金投資設立公司。
6、中央財政資金是否存在不合理支出:
(1)大額資金以現金支出(獎勵個人等支出);
(2)服務中心建設投資、購置資產,要考慮必要性及投入產出比;
(3)建設非交易性網站、農村政務網等(平臺建設禁止使用中央專項資金),是否與農村電子商務存在相關性;
(4)大額資金是否補助至一家企業(以獎代補項目須遵循項目實施方案內規定的補助比例);
(5)是否用于接待、游玩等,用于金融扶持資金等不合理運營費用,建設電商或大數據平臺(可使用小額資金購買相應系統服務)。
7、資金支付程序是否合規:
(1)資金撥付程序需符合沅江市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資金支付是否按照合同履行;
(3)資金支付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審批。
8、賬務處理方面:
獨立核算基本要求:
(1)設置符合本單位執行的會計制度
(2)核算不能違反《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3)明細賬能直接反應出本項目
(4)項目明細賬與項目決算表相符
(5)根據情況設置專項銀行賬戶
(6)在確認的支出科目下,可按項目名稱設置二級明細賬,并按公共服務體系、三級物流體系、服務站點建設、電商培訓體系等方向設置三級明細核算科目。
(7)記賬憑證上務必反映:
①項目名稱
②五大支出科目(支出)
③經費來源
9、支付憑單是否規范:
(1)以白條入賬,大額資金支付至個人賬戶,支付個人獎勵支出;
(2)以普通收據入賬,培訓等勞務費無銀行回單、簽到簿及簽收表等;
(3)取得的發票有誤。
10、購入設施設備等直接計入費用支出,是否按固定資產管理,驗收、交接及監管辦法進行登記。
11、是否對已使用中央財政資金進行有效監管(定期、專業、留痕)。
12、資金撥付及使用率,是否有資金沉淀,財政資金使用是否發揮效益。
六、項目監管驗收標準
第十七條 項目組織管理規范性標準
(一)組織領導與配套政策
工作領導小組和多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建立落實及開展工作情況;支持農村電商發展政策及配套資金落實情況。
(二)工作方案與管理制度
工作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公開公示情況。
(三)承辦單位選擇與合同規范
依法、依規、依紀、依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選擇承辦企業情況;承辦企業簽定的合同執行情況。
(四)中央資金管理和使用
落實《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和三部門文件規定,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專賬設置、賬實相符情況,有關支出賬目、票據是否規范齊全,資金撥付程序、使用方向、使用內容、比例是否合法合規情況。
(五)監督檢查管理機制執行
監督檢查機制及承辦單位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展現場檢查與指導落實情況;審計監管發現的問題及績效評價存在的問題整改情況;項目建設形成的資產處置和有效管理使用情況。
(六)政務公開
政府門戶網站綜合示范項目公示專欄建立情況;項目資金支出、項目建設信息、決策程序等是否及時公示。
(七)信息報送
及時、準確、完整填報商務部“農村電子商務和社區商業信息系統”和智慧鄉村應用信息。
(八)總結推廣
工作總結全面客觀,對典型經驗與做法進行宣傳推廣,營造電商發展濃厚氛圍;對存在問題及短板客觀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九)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1、建立領導小組和協調機制的相關文件;
2、工作開展相關證明材料;
3、支持農村電商發展的政策和配套資金相關文件或依據;
4、綜合示范工作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如有修改,提供相關修改依據);
5、項目決策相關文件、網上公示截圖和網址;
6、簽定的相關合同協議;
7、中央資金專賬及有關撥付文件、憑證等(①設立中央專項資金專賬;②資金撥付請示、憑證等資料留存;③建立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④承辦企業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及憑證日常更新及留檔; ⑤項目資金分配及支出進度管理);
8、各類項目建設合同、支付憑證、票據等;
9、項目指導、監督、檢查等日常管理相關文件及記錄;監督檢查的記錄、檢查報告等證明材料;
10、第三方監管合同及出具的相關報告等資料;資產管理和處置規定及其執行情況;
11、核查公示專欄相關資料和網址;
12、核查信息系統日報、月報和年報的報送情況和智慧鄉村的推廣和信息填報情況;
13、工作總結材料;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告、橫幅標語、演講比賽、創業達人比賽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和推廣綜合示范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
14、結合現場查看是否有濃厚電商氛圍。
第十八條 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效果標準
(一)市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
1、建設標準:
經濟適用,硬件和軟件設施設備配套,各類功能齊全,制度完善、服務規范;
2、運營標準:
有專業團隊負責運營管理,引進電商服務企業數量及農產品電商銷售企業數量符合項目合同要求,場地和設施大部分投入使用;能提供各類電商綜合性服務(包括產品孵化研發、品牌包裝、網店運營指導及代運營、倉儲物流、數據服務、電商培訓、直播帶貨、文案短視頻拍攝等營銷策劃服務),且收費合理;
基礎性運營服務和推動本地農產品上行及產業升級相關工作落實較好,在建立完善農產品資源信息數據庫、建立推廣區域公共品牌、打造精品網貨、制定農產品標準化流程和指導傳統企業轉型升級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農產品展示展銷館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指揮中樞”作用發揮好,統籌推進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為鎮、村兩級電商服務站點提供運營指導服務,豐富經營內容,探索市場化運營管理模式,增強服務體系可持續發展能力。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1)根據相關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和支付明細清單、工程建設清單、購置設備清單進行現場核實,看是否賬票物相符;
(2)核查各項電商服務功能區建設情況;
(3)各項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
(4)現場核查各項電商服務開展情況有關臺賬和資料是否真實,設施設備利用情況,看是否有閑置;
(5)查看為本地生產流通企業、合作社、帶頭人等研發網銷產品、認證許可、品牌培育、營銷策劃;依據提供完善農產品資源信息數據庫、建立推廣區域公共品牌、打造精品網貨、制定農產品標準化流程和指導傳統企業轉型升級、農產品展示展銷館建設和銷售額、農產品上行各類活動等方面材料,核實成效和服務落實情況及相關資料;
(6)查看統籌引領作用發揮情況,推進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物流快遞、鄉村振興、傳統商貿轉型升級、站點運營指導、人員培訓等服務板塊情況;
(7)查看農產品展示展銷館建設和盈利情況,入駐電商企業的產品銷售情況;
(8)通過運營企業對當前盈利點及盈利情況介紹,看運營思路是否清晰,查閱運營相關財務報表,評價持續運營能力。
(二)鎮村電商公共服務站點
1、建設標準:
鎮村電商公共服務站點建設布局合理,建設規范,對符合條件的脫貧村(鄉村振興重點村)、脫貧戶要有傾斜照顧;硬件和軟件設施設備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村覆蓋率達標,站點的覆蓋重在服務的覆蓋,而非地理位置的覆蓋。
2、運營標準:
電商服務站點服務規范、業務操作熟練,能提供各類電商服務和便民服務。有一定的持續運營能力,所建站點代購代銷金額月均達到項目合同標準。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1)根據相關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和支付明細清單、工程建設清單、購置設備清單進行現場核實;
(2)現場核查站點布局圖,及各站點建設是否規范,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服務覆蓋率是否達標;
(3)站點的各類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
(4)已建設和運營的站點詳細資料(含每個站點門頭照片,站長基本信息、培訓情況、運營情況);所建村級服務站點的每月交易額統計匯總表;
(5)根據可持續運營的站點名單及相關佐證材料,進行現場抽查站點進行檢查,看是否達到建設和運營標準。
(三)市鎮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
1、建設標準:
市級電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設經濟適用,硬件和軟件設施設備配套、制度完善,配送路線和末端配送點布局合理,與電商服務站點保持基本一致,對站點進行全覆蓋。
2、運營標準:
整合快遞物流配送企業數量、疊加商貿物流配送企業或社區電商配送業務數量符合項目合同要求,物流整合應是業務的實質整合,而非經營場地等形式上的整合;
快遞物流成本比項目實現前降低20%以上,物流效率有效提升,市到村配送時間2天1次;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1)根據相關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和支付明細清單、工程建設清單、購置車輛設備清單進行現場核實,看是否賬票物相符;
(2)核查物流解決方案,相關物流整合協議書、全市配送服務路線圖,末端配送點布局情況;
(3)核查物流快遞整合數量情況及業務整合情況, 看是否針對市鎮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問題,以共同配送為主要形式,統籌市域商貿、郵政、供銷、物流快遞等資源,整合定單、數據、場地、車輛、人員、包裹、線路等;
(4)核查物流補貼標準相關文件及執行情況有關材料;
(5)現場核查各村級站點物流配送是否實現打通,并統計覆蓋率;
(6)通過現場向村民調查及核查配送價格、查閱歷史快遞配送記錄、臺賬等方式,確定快遞物流成本是否下降,配送時效是否提高;
(7)對物流盈利點進行分析結合查閱物流企業財務綜合評估物流企業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備注:結合站點抽查核實快遞物流整合和最后一公里暢通情況,看是否在站點就辦理相關快遞業務。
(四)農村電商培訓
1、培訓標準:
各類培訓教材完善,針對性強,內容可操作,并通過網站、公眾號、宣傳材料等途徑向社會免費公開;建立培訓后服務機制,加強跟蹤,做好訓后服務,建立完善培訓檔案,強化培訓轉化機制,鞏固培訓效果;主要面向農村青年、返鄉農民工、退伍軍人、鎮村電商服務站長、基層干部、脫貧戶等,加強電商普及和創業技能培訓。
2、效果要求:
普及宣傳培訓范圍要覆蓋70個行政村和脫貧村(鄉村振興重點村)70%以上留守人員(16歲以上),農民電商意識得到普遍提升,農村電商發展氛圍濃厚;技能培訓培訓人數達到工作方案所定人數目標,且創業、就業率合計達到20%以上。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1)各類培訓方案、合同和考核標準等文件;
(2)各層次培訓標準化教材及公開情況;
(3)各類各期培訓檔案和訓后服務記錄;
(4)技能培訓的就業和創業轉化率名單及有關就業創業證明材料;
(5)核查傳統企業轉型升級典型案例匯編和電商創業典型案例匯編等材料。
備注:根據創業技能培訓轉化人員花名冊和相關證明材料,隨機抽取就業創業轉化人員進行現場核實,核查轉化率。
(五)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
1、建設標準:
立足本地優勢產業和資源稟賦,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當地企業開展農產品產后商品化設施設備建設、農產品標準化建設、生產認證許可和品牌培育、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等建設。
2、效果要求:
在農產品加強產后商品化處理設施建設、冷鏈物流設施設備建設等方面逐步建立與市域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電商供應鏈體系,拓寬各類農村產品線上線下銷售渠道,有效推動農產品上行和產業升級。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農產品供應鏈建設項目申報通知及項目申報評選的有關證明材料;項目當前進展及取得的成效材料。
第十九條 項目綜合成效
(一)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1、驗收要求:
聚焦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有機銜接,充分挖掘農村電商發展潛力,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促進農民增收,推動農村傳統產業和流通企業信息化升級改造。
2、考核效果:
電商在帶動農村各類人員創業就業效果明顯,實現鞏固脫貧,增收致富;電商經營主體(企業網商和個人網商)數量明顯增多,電商帶動傳統商貿企業實現轉型升級和快速發展,為改變當地經濟發展方式發揮作用明顯;通過農產品供應鏈相關項目建設,完善本地特色產業基礎設施,推動農商互聯互通,提升農產品供應鏈質量和效率;通過各類項目建設,農村電商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加強,電商在便民服務和助推農村消費升級上發揮作用電明顯,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高。
3、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通過政策支持方向、補貼標準,站點分布、培訓對象、帶動貧困戶等綜合考量。
(1)提供資金和項目安排上對脫貧村(鄉村振興重點村)和脫貧戶傾斜的證明材料及項目幫扶工作臺賬(在產品營銷、物流快遞、電商培訓、就業用工等領域幫扶脫貧戶情況);
(2)相關電商企業和支持的供應鏈建設企業利益聯結機制建立情況及通過電商幫扶脫貧戶或帶動創業就業情況統計及佐證材料;
(3)網商數量和增長情況證明材料,傳統商貿企業實現轉型升級和快速發展材料;
(4)農產品供應鏈建設取得的相關成效證明材料;
(5)針對電商在便民服務和農村消費升級方面,開展群眾或服務對象對電商滿意度和獲得感情況調查情況及結果材料。
(二)電商促進網絡銷售
1、考核要求
(1)電子商務交易額同比增長符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
(2)農村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長符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
(3)農村產品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長符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
(4)在線旅游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長符合最新政策文件要求。
2、現場/檔案核查內容:
核查年度或季度各類網絡交易額增長情況統計證明材料(即當地統計主管部門或第三方權威數據機構發布數據)結合項目建設實際情況進行綜合確定。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未盡事宜,另行下發補充辦法;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