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農村電商發〔2022〕 7號
各成員單位、項目實施企業:
為規范、科學、高效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現將《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政務公示公開制度》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
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
為進一步加強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管理,規范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管理,提高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效益,根據《湖南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2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建立并推行沅江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政務公示公開制度。
1.根據項目資金、項目的不同性質和內容,在相應的范圍內公開。
2.在市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設立電子商務進農村專題專欄對相應內容進行公示公開。
1.項目工作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制度或辦法。
2.項目資金安排。
3.項目征求意見窗口或紀檢、審計舉報窗口。
4.項目有關資金支出、項目建設信息、決策文件等。
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政務公示公開工作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相關單位具體組織實施。主要流程如下:
1.由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專題專欄開設申請,經政務中心審核通過后予以設立。
2.專題專欄設立后,由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單位負責欄目設置、公示內容上傳、后臺管理等相關工作。
3.政務公示公開內容均需由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公示。
1.相關內容在獲得批準后進行公示,公示期按公示內容的不同限定公示時限,一般公示時間為3-15天不等。
2.項目實施完成并經驗收后,對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公示公開。在項目結項后,可按有關規定將市人民政府上開設電子商務進農村專題專欄予以歸檔。
對群眾反映的有關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使用或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由政務公示公開相關單位反饋至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其進行及時調查核實,視情況做出解釋或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