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縮短辦證時間
1. 對于事實清楚、資料齊全、法律關系簡單的公證事項比如小額遺產繼承、遺囑、委托等公證盡可能實現當日受理、24小時內出具公證書;
2.一般公證事項,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的,受理后5-10個工作日內出證。(詳見附件1《公證辦理提速清單》)
二、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
3.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無爭議,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真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實現讓當事人“只跑一次”。(詳見附件2《“高效辦成一件事”公證事項(事務)清單》)
三、實行首問責任
4.公證事項由首次接待的公證員全程負責,向當事人提供聯系方式,解答當事人遇到的問題。
四、提供代查代辦服務
5.當事人確實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公證處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線索或委托進行調查核實;
6.根據當事人需求,提供郵寄公證書、代辦認證等延伸服務。
五、節假日預約辦證服務
7.節假日期間,為確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預約辦證服務。
六、為特殊群體辦證開辟綠色通道
8.對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當事人以及軍人軍屬等特殊群體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辦理,且提供預約上門服務;
9.對時間要求較急的公證事項,提供綠色通道,快速辦理。
七、實施“減免公證費”服務
10.為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等社會特殊群體申請的公證事項實行費用減收或者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