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審 計 局
沅審公告〔2021〕15號
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新建項目(PPP項目)
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條的規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沅江市審計局對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實施的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新建項目(PPP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對與項目建設有關的湖南沅江桔城工業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和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相關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為了保護沅江市“兩江”、“五湖”水體水質及生態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為招商引資營創良好環境,保障沅江市及沅江市經濟開發區社會經濟持續穩定快速增長,2014年11月,第18次沅江市委常委會會議決定“原則上同意建設日處理能力3萬噸的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同意沅江高新區建設該項目按照PPP模式先行試點”。
2014年1月14日,益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關于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益發改環資〔2014〕12號)文件批復,在沅江市慶云山街道辦事處白泥湖村(現地址名為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凌云塔社區),由沅江桔城工業建設一座日處理規模3萬噸污水處理廠(遠期規劃6萬噸)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網41.73千米。該項目估算總投資22247.38萬元,其中污水處理廠12768.60萬元,配套污水管網9478.78萬元。
2015年7月,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權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作為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項目準備、采購、監管、移交以及對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的授予等工作。并指定沅江桔城工業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與社會投資主體成立市二污公司。2015年12月,益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該項目建設由BOT改為PPP模式運作(益發改環資〔2015〕440號)。
2017年3月,沅江高新區作為招標單位通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方式,選定鵬鷂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社會資本方中標,并與政府出資方沅江桔城工業簽訂項目合資協議。2017年4月,市二污公司在沅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沅江高新區與市二污公司簽訂PPP項目合同。市二污公司承擔二污處理廠項目的融資、建設、運營及維護工作。項目特許經營期限32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30年。
二污處理廠項目的工程承包商、設備材料單位為鵬鷂環保,設計單位為湖南省建筑設計院,監理單位為湖南城市學院建設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造價咨詢單位為湖南安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新建項目啟動了廠區樁基礎打樁工作,2018年1月18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8年2月1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2018年2月28日,各構筑物、建筑物主體工程完工,2018年3月29日污水廠通水調試, 2019年1月1日沅江高新區批準同意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開始商業試運行。
(二)項目資本金投入情況
根據項目合資協議約定,二污處理廠項目資本金6800萬元,其中:沅江桔城工業2040萬元(甲方,占30%股權),鵬鷂環保4760萬元(乙方,占70%股權)。項目建設期間,上述股東資本金已全部到位。
(三)項目籌融資情況
根據市二污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簽訂的貸款合同,項目貸款額度1.7億元。截至2019年3月末,工商銀行已發放貸款1.7億元。
二、審計評價
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新建項目(PPP項目)投入使用后,利用新的污水設備設施,治理了工業水污染、改善了周圍水體環境,保護了我市水質和生態平衡,有利于招商引資工作的開展,對推進沅江市及沅江高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但在建設單位實施管理、建設項目財務核算、建設程序、招標投標、征地拆遷、賬務管理以及工程結算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建設單位實施管理方面的問題
1.建設單位實際投資超概算
2.通過違規超付工程款的方式挪用項目建設資金
3.資本金項目476萬元逾期到位。
(二)建設項目財務核算方面的問題
1.變相增加項目融資成本500萬元,債務融資顧問服務費實際收款銀行與協議簽約銀行不一致。
2.業務招待費超標準
3.廠區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款發票不合規
(三)建設程序方面的問題
1.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情況下提前開工
2.建設單位先開工,后申請施工許可證。
3.項目工程完工后未經法定驗收即投入使用
4.規劃許可證與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與實際建設單位不符
(四)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方面的問題
1.線路工程和變電工程未招標先施工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未按規定招標。
3.拆分項目規避招標
4.部分服務、貨物、工程未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
(五)建設項目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
1.瓊湖街道辦事處征地補償款不合規問題
擠占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征地拆遷安置款500萬元。
2.沅江桔城工業征地補償款不合規問題
(1)拆遷工作手續不完善
(2)超標準支付征地拆遷工作經費26.37萬元
(3)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款結算不及時。
(六)賬務管理方面不合規問題
1.未建立項目資金專賬,進行獨立核算
2.原始票據不合規、不完整
(1)白條列支。
(2)原始憑證不完整。
3.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式。
4.部分電纜線路維護款、管網建設費、技術顧問費結算手續不規范。
5.未按施工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尾工項目工程結算方面的問題
多計工程結算價款72.1478 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沅江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沅江市第二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湖南沅江桔城工業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和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正在整改中。
沅江市審計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