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審計局關于沅江市防洪轉移大道
瓊湖大橋工程項目決算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條的規定,2021年10月至12月,沅江市審計局對沅江市防洪轉移大道瓊湖大橋工程項目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沅江市防洪轉移大道工程( 桔城大道和南洞庭大道組成)由湘發改基礎〔2011〕1386號批準立項建設,其中瓊湖大橋位于桔城大道上,是連接南北向的交通樞紐。該橋全長173.2m,起止樁號K0+211.4-K0.384.6,上部結構采用4*40m預制裝配式預應力混凝土T梁,下部結構為鉆孔灌注摩擦樁配柱式墩、重力式橋臺,橋梁全寬36米。
本項目由沅江市人民政府組建項目法人,負責該項目的籌資、建設和管理。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為23615萬元,建設資金全部由沅江市籌措解決。
本工程含橋梁主體、圍堰土方、鋼板樁支護、T梁預制場及接線道路兩側駁岸護坡、南北接線土方等,瓊湖大橋施工合同由瓊湖投下設子公司沅江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同金額共計5497.26萬元,
二、審計評價
瓊湖投公司較好的完成了瓊湖大橋的工程建設任務,大橋的建成和順利通車,有效的緩解了城區交通的壓力,南北城區得到了進一步的貫通,方便了人民群眾的出行;基建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反映了該項目的基建財務情況,基建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但在財務管理方面、建設管理方面、工程造價方面、竣工結算備案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財務管理方面
1.多計監理費12萬元,多付監理費2.76萬元。
2.違規向個人支付指揮部工作經費。
3.資金支付財務資料及原始憑證資料不齊。
4.審批程序不到位。
(二)建設單位管理方面
1.因設計方案不成熟進行設計方案調整,損失浪費設計費83.78萬元。
2.因設計缺陷造成質量事故,建設單位未履行索賠職責,造成國有資金損失。
3.合同金額與中標金額不一致。
4.大橋主體結構部位無檢測報告。
5、先施工后辦施工許可證。
6、施工單位違規出借資質給個人。
7、未及時辦理驗收、竣工結算且已按合同付全款。
(三)工程造價審計方面
施工單位多計工程造價1590.02萬元。
(四)竣工驗收備案方面
未組織聯合驗收即交付使用。
針對上述問題,沅江市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了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瓊湖投公司正在整改中。
沅江市審計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