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沅江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10-14 16:49 信息來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作者:市發展和改革局 瀏覽量:

      沅發改價費〔202019

       

      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不斷提高學生伙食質量,切實維護學生家長利益,以適應學生學習和身體健康成長需要,根據《益陽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辦法》(益價費〔201480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印發《沅江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辦法》。

       

      附:沅江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辦法

      沅江市中小學伙食費審批表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沅江市教育局

               

                             20201014

       

       

      沅江市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防止教育亂收費問題的發生,切實維護學生利益,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市相關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等文件規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劃內所有公辦中小學校。

      二、基本要求

      第三條 學校要嚴把學生食堂安全和衛生關,為學生提供安全、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的食品。學校食堂必須經過食品衛生監督等有關部門檢查達標,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關資質證書。

      第四條 學生食堂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單位,必須由學校自主經營,不得出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第五條中小學學生食堂飯菜價格應遵循保本不贏利的基本原則,做到學生自愿,安全優質服務,質價相符。不得從學生伙食費中賺(提)取費用用于公務和福利支出。

      第六條 化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從2020年秋季開始,規范伙食費收取和票據管理,學生伙食費收費即開具財政票據,繳存非稅,伙食賬單獨立賬,專賬核算。嚴禁在伙食費中開支與食堂無關的費用。學校食堂要建立學生開餐天數臺帳,要逐月、逐學期結算并公示學生伙食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廣大學生家長及社會監督。

      第七條 有條件的學校,學生食堂與教職工食堂必須分設,財務要分別核算。學生食堂用水、用電裝表單獨計量,嚴禁教職員工在學生食堂免費或優惠就餐。

      第八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學生自愿就餐原則收取伙食費或飯菜加熱服務費,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

      第九條 學生伙食費按月收取,學校開具財政非稅票據。農村留守學生需按期一次性交納的,須經學生家長書面申請,并與學校簽訂自愿交納協議,申請及協議存檔備查,伙食費期末按實際開餐天數結算,學校多收的要清退給原交費者。

      三、成本核算

      第十條  學生食堂伙食費開支范圍:

      1、購買糧、油、菜、佐(配)料、燃料、水電等所需費用。學生食堂對物資的采購要做到精打細算,對物資購買建立驗收、管理和內部監督機制。實物采購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等3人以上簽字后方能入賬。

      2、用于支付學校臨聘食堂員工的工資。食堂工作人員屬學校編制內正式員工列入財政保障的,不得從學生伙食費中計付工資。

      3、用于學生食堂易耗物品開支,如餐廳用碗、筷、桌、凳和廚房用餐具等購置費、維護費。

      4、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把應在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的費用放在學生伙食費中列支。

      四、服務方式

      第十一條 學校食堂的餐飲服務方式,根據學校食堂建設標準確定,具備學生配餐服務條件的學校食堂,可采取預售飯(菜)票或餐卡的方式供應餐飲;不具備統一配餐條件,根據學校食堂實際情況,采取提供飯菜加熱服務的形式為學生提供餐飲服務。

      五、價格控制

      第十二條  公辦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生伙食費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根據“保本不贏利”原則核定。結合我市實際,從嚴核定全市學生伙食費每餐最高限額。

      1、學生食堂要按照科學、合理、營養要求搭配飯菜,為規范伙食標準,早餐花色品種不得少于2個,并且備干菜(咸菜)不少于1個,中、晚餐至少121湯或21素。

      2、小學最高限額標準:早餐4元每餐,中、晚餐7元每餐。

      3、初中最高限額標準:早餐5元每餐,中、晚餐8元每餐。

      4、高中實行學生刷卡消費,學校應提供每天三餐合計不超過23元的基本就餐消費,學生加餐,學校應控制每天每生刷卡消費最高不得超過30元。

      5、實行學生刷卡消費的學校,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沅江市中小學伙食費審批表》和上一學年度食堂收支情況報教育局、發改局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 全面推行餐票制和餐卡制。學校對學生首次領取的餐卡,不得收費,對學生遺失、損壞需補領餐卡的,學校可按照不超過15/.生收取補辦成本費用。

      第十四條 學校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在伙食費繳費處張貼伙食費標準,在學生食堂就餐窗口把每日的菜譜及價格公示,逐月和逐學期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十五條 學生伙食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確因物價變化、伙食費成本變動等因素需要調整學生伙食費標準的,應由市價格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對貧困寄宿生伙食費補助政策,市屬高中和市職業中專要嚴格執行國家助學金政策。

      六、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學生食堂伙食內部監管機制。各學校要成立由學生及家長代表、學校校風政風監督員代表、教師代表等參加的學生食堂伙食費監管小組,全面監督伙食采購、飯菜品種、價格、質量,及時向學校和食堂反應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每月和每學期對食堂收支賬目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每學期對學生餐卡和餐票使用逐個清理,卡票節余金額要求學校食堂及時足額退還原交費者。

      第十八條 市價格、教育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查處:

      1、擅自提高伙食費標準的;

      2、違反自愿原則強制收取學生伙食費的;

      3、沒有按實際開餐天數結算多收學生伙食費的;

      4、侵占挪用私分學生伙食費、學生食堂結余款、中小學生寄宿生生活補助款和高中學生助學金的;

      5、對學生餐卡、餐票結余款不及時清退的;

      6、未按要求公示菜譜品種、收費標準和收支情況的;

      7、違反票據使用規定、不按本辦法進行成本核算和開支的;

      8、其他違反價格、教育、財政法律法規和政策行為的。

      第十九條 本市公辦中小學校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規定。本市范圍內民辦學校以及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等教育機構學生伙食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收費標準經教育局審核后,報發改局備案。

      第二十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沅江市教育局。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10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上級對學生伙食費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沅江市中小學伙食費審批表

      申請單位名   

       

      編號

       

      申請單位地   

       

      聯系人

       

      聯系

      電話

       

      申請審批內   

       

      (公章)         

       

      教育部門意   

      (公章)         

       

      發改部門意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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