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政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01 11:08 信息來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瀏覽量:

       

       

       

       

       

       

       

       

      沅發改價費〔20212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下達2021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政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心學校,高中:

          為加強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切實維護中小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湖南省《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7〕771號)、《益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1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政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益發改價費〔2021〕55號)、《關于公布中小學春季教輔材料指導價格目錄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51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7〕668號)、《關于加強湖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工作的補充意見》(湘教發〔2017〕25號)、《關于印發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7〕915號)、《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湘發改價費〔2019〕97號)、《湖南省體育局、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奧林匹克主題教育閱讀等活動的通知》(湘體青字〔2020〕7號)、益陽市《關于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益發改價費〔2019〕260號)、《關于印發益陽市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科書目錄的通知》(益教通〔2020〕62號)、《益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17〕99號)、《益陽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小學校閱讀教育工作的通知》(益教通〔2020〕74號)和《益陽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關于2020年全省初中實驗教學質量抽查情況的通報>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1年春季我市中小學收費政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收費管理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按規定代收教輔材料費、作業本費和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標準。

      1)教輔材料費。按《關于加強湖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工作的補充意見》(湘教發〔201725號)文件執行。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或家長自行向有資質的出版發行單位購買。

      2)作業本費。在小學12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7元、小學36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1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過15元額度內,按同級發改部門核定的具體標準執行。中小學作業本費已由財政負擔的,繼續由財政負擔。

      3)伙食費。按沅發改價費〔202019號文件執行;不具備統一配餐條件,只提供飯菜加熱服務的學校,可按每生每期不超過50元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4)校內課后服務費。按市發改委、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益發改價費2019260號)文件執行。

      5)公參民辦學校收費按規定報同級發改部門審批后執行。

      6)民辦學校收費按辦學審批注冊層級報同級發改部門備案。

      二、高中教育階段收費管理

      公辦普通高中,除按規定收取學費、課本費、教輔材料費、作業本費外,還可向自愿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伙食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

      1.學費。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期800元。

      2.課本費。學校根據教學計劃在附件中選定課本,按省發改委核定的價格據實收取。未列入省發改委選定的教材目錄的教材不得在我市銷售。與教材配套的光盤、通過互聯網下載形式取代磁帶的數字音像材料等由學生或家長自愿購買。

      3.教輔材料費。按《關于加強湖南省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工作的補充意見》(湘教發〔201725號)文件執行。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或家長自行向有資質的出版發行單位購買。

      4.作業本費。按每生每期不超過25元的標準執行。

      5.住宿費。按益陽市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6.伙食費。按沅發改價費〔202019號文件執行;學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贏利”的原則提供餐飲,實行打卡或購票(卡)就餐的由學生自行選擇伙食標準;不具備統一配餐條件,只提供飯菜加熱服務的學校,按每生每期不超過50元的標準收取服務費。

      7.校服費。按同級發改部門根據相關政策核定的標準執行。

      8.就餐卡補辦費。對自愿在校就餐的學生,首次辦卡免費,補辦就餐卡按不超過15/卡標準收取。

      9.校外活動費。學校組織開展校外活動,須在每學期期初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校外活動費的收取范圍僅限于郊游、看電影和參觀展覽,收費標準報經同級發改部門審核,學校按次代收,據實結算。

      10、公參民辦學校收費按規定報同級發改部門審批后執行。

      11、民辦學校收費按辦學審批注冊層級報同級發改部門備案。

      三、規范中小學教育收費行為

      1.嚴格執行教輔材料政策。各學校要按照“限年級、限學科、限范圍、限數量、限總額”的五限原則落實一科一輔政策。《課堂內外》中的創新作文,面向學生公開發行的《高中生》、《初中生》、《小學生導刊》、《幼兒畫刊》、“學習新思想,做好接班人”“愛國主義主題閱讀”等教育刊(讀)物和閱讀類圖書,各學校不得將其列入教輔材料,由學生或家長自愿訂閱。各學校(包括民辦學校)要嚴格杜絕非法出版物進校園。教材、教輔須統一到當地新華書店等合法渠道征訂,并積極探索線上、線下等征訂模式的改革。

      2.加強學生伙食費管理。學校食堂按照“保本不贏利”的原則經營,不得對外承包,并按規定建立伙食臺帳,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保證學生伙食質價相符,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監督。

      3.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嚴禁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超標準收費和搭車收費;嚴禁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和電子閱覽、午休管理服務、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飲奶、商業保險、校園安全保衛、軍訓(含軍訓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嚴禁任何社會團體、群眾組織、企業和個人進入學校宣傳經營服務性項目或通過學校向學生收取任何經營服務性費用。

      4、加強自愿收費項目管理。學校所有自愿收費項目應充分體現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

      5、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湘發改價費〔201997號)規定在學校繳費處、學生住宿區、食堂等學生相對集中的醒目位置設立固定公示牌(欄、墻)將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公示,公布12315投訴舉報電話。

      6.加強教育收費監管。發改、財政、教育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落實教育收費政策,優化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切實維護教育收費秩序。

      7、教材、教輔征訂嚴格按《關于下達2021年春季中小學教材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165號)、《關于公布中小學春季教輔材料指導價格目錄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51號)內的目錄及價格等文件執行。

      本文件執行期間,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2021年春季義務教育教材價格表

      2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教科書價格表

      32021年春秋季義務教育同步配套類教輔材料參考價

      格表

      42021年春季高中同步配套類教輔材料參考價格表

      (此頁無正文)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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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局                         20212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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