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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瓊湖街道財政所財務管理制度
      2023-06-12 11:13來源: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為規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肅財經紀律,保障和促進全所工作正常開展,根據《會計法》、《統計法》以及國家財政部制定的財務制度及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及上級制定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崗位責任制,分工明確,協作密切,運轉協調。

      第三條 認真編制年度預算和季度財務計劃,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年報。

      第四條 按照 “部門集中核算”、“村賬街代理”規定管理收支,收入及時解繳,支出按權限申報。

      第五條 各項支出必須按審批原則辦理,對超范圍、超標準和無計劃的支出必須拒付。

      第六條 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健全、記載不正確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或補充更正。

      第七條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 “部門集中核算”、“村賬街代理”規定的備用金限額,不得“白條”抵庫,不得挪用公款。出現差錯或短款應及時如實反映,報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研究處理。

      第八條 賬務處理應做到日清月結。

      第九條 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嚴格控制債權增長,努力化解街道債權債務。

      第十條 為街道政府當好參謀,加強預算執行分析,掌握經濟活動情況,及時匯報財務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做好財務會計核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一條 管好財務會計檔案,做好原始憑證、賬簿、工資清冊、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