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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沅瓊辦發〔2023〕35號關于調整《瓊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10 09:53來源: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沅瓊辦發〔2023〕35號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關于調整《瓊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直屬各單位:

      經辦事處研究決定,現將調整后的《瓊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瓊湖街道辦事處

      2023年8月3日

       

       

       

       

       

       

      瓊湖街道防溺水工作實施方案

       

      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和教育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生(幼兒)安全管理體系,督促各級、各部門依法履行學生(幼兒)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學生(幼兒)安全網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聯防聯控機制,現根據我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切實增強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的責任感,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按照分級負責制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

      、目標任務

      宣傳教育全覆蓋,隱患排查全覆蓋,警示標志全覆蓋,巡查監管全覆蓋,全方位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網,實現“零溺水”的目標。全面防控,強化工作措施,做到重點水域有警示標志,重點時段有人巡查,重點人群有人監護或代理監管,堅決遏制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的發生。

      、工作職責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明確職責分工,形成齊抓共管、多方聯動、配合密切、落實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工作。

       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地方負責”的原則,村(社區)書記干部親自抓,村委相關負責人具體落實,在本轄區內實行村、組包保責任制。要利用“村村響”、社區“網小格”、流動宣傳車電子顯示屏、微信網格群、廣播、警示標語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大力營造防溺水工作的宣傳氛圍,各村(社區)宣傳標語不得少于5處;有重點水域的村(社區)要建立應急分隊,并公布應急電話,配備必需設備,確保危急時刻能及時應對,有效處置。建立轄區內所有水域登記、巡查制度,對重點水域進行地毯式摸排,夏季高風險期每天至少開展次巡查,認真填報重點水域排查情況登記表及水域巡查記錄表。將轄區內所有危險水域都設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標識,重點水域、溝塘等要明確安全信息員,責任到人,分片負責;進行青少年兒童安全教育監護責任的家訪,督促學生(幼兒)家長履行監護費任,建立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臺賬,組織開展結對幫扶。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充分利用(居)干部、退休老黨員、水塘管理員、森林防火員等多種力量,開展本區域內學生(幼兒)溺水安全隱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社會事務辦:統籌調度部署,督促指導各級各部門單位開展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專項行動。指導各景區(點)加強內部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隱患,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護欄,安排專人巡查,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完善公眾急救技能知識普及機制。

      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深入開展防溺水工作隱患排查和巡查監管工作,將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工作納入考評內容,引導和推動各級各部門落實防控責任,維護學生(幼兒)生命安全。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指導參與學生(幼兒)溺水事故應急救援,依法組織指導有關學生(幼兒)溺水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督促非煤礦山、工貿企業設置涉水生產區城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健全防護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辦:督促建設、施工及相關企業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及時回填危險水池、水坑,無法回填的設立安全警示標識和防護設施。督促有關地方對閉坑式山遺留的坑、洼、塘進行回填或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隔高帶、防護欄(網、墻)等防護設施,并擺放救生圈、繩索、竹竿等應急救生物品。加強轄區內的城市公園涉水區城安全管理,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加強巡查管理工作。

      綜合執法大隊:加強碼頭、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強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施工生產過程監管,排查整治相關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設立安全警示牌。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統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重點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制,依托村(社區)“兒童之家”,加強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壓實村(社區)專干職責,及時發現家庭監護缺失和暫時無人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指定近親屬代為監護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門臨時監護明確一對一幫扶責任人,加強幫扶和監督提醒,減少留守兒童的安全意外。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加強對農田水利設施、林場、瓊湖漁場、榨南湖漁場、魚類良種繁殖場等安全管理,在易發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管理機制,配合有關部門或單位加強溺水隱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水利事務中心:加強河流、湖泊、權屬水庫的安全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在易發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城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合有關部門或單位加強溺水隱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黨建辦:將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列入宣傳工作計劃,在每年4月-10月,組織黨員干部深入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入戶宣傳。通過媒體、網絡等制作播放公益廣告,加強學生(幼兒) 安全宣傳,營造防范學生(幼兒)溺水的良好社會氛圍。

      經濟發展辦:每年4月-10月配合教育部門,協調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企業,以短信形式發送防學生(幼兒)溺水提示信息。

      團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范溺水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充分發揮青年志愿者的作用,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活動。積極發動團員青年參與防溺水宣傳提醒、勸導和巡查工作。

      婦聯:發揮婦聯和村(社區)家長學校作用,開展防溺水主題家庭教育、安全知識宣傳和兒童關愛活動。配合民政部門結對幫扶農村留守兒童。

      關工委:發揮新時代老同志的優勢和作用,開展關愛幫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組織“五老”積極參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聯合巡查、宣傳教育與監督工作。

      委:牽頭組織對防溺水工作進行督查、督辦。

      中心校:統籌推進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工作,完善考評機制,落實防范措施,認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增強防范責任。組織開展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專項行動。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健全防范學生(幼兒)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扎實開展防范學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個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專題片、掛一張圖、唱一首歌、發一封信上一節課、寫一篇作文、開一次主題班會、開一次家長會搞一次演練、走一次家訪活動)活動,4月-10月學生(幼兒)在校期間每月安排1課時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納入教育教學考核,提高廣大學生(幼兒)安全意識和知險避險、自救自護能力。

      學校:持續開展學生(幼兒)防溺水安全常識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訓,教育學生(幼兒)做到 “不兩會”(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發現險情會相互提醒、勸阻并及時正確呼救和報告,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開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個一〞 活動,全面落實 “每天放學前三至五分鐘” “周末離校前五至十分鐘”放假前專題安全教育課,加強學生(幼兒)常態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強校內水域安全管理和學生(幼兒)在校期的日常管理,落實學生(幼兒)請假、缺勤追蹤報告、班級安全信息員制度,嚴防學生在校期間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等特殊學生(幼兒)群體臺賬,完善家訪和關愛工作機制。密切家校溝通聯系,通過家長短信微信群、QQ群、《致家長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諾書》家訪等方式,督促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派出所:明確駐村(社區)輔警的學生(幼兒)防溺水安全管理職責,開展防溺水宣傳教育,參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聯合巡查。配備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繩等救援設備,加強民警、輔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學生(幼兒)溺水事故救援并組織指導現場。會同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對塘壩任意改造等違法行為。

      衛生院:及時組織對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學校做好預防溺水教育工作,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救人自救常識。組織醫療衛生力量第一時間趕赴學生(幼兒)溺水現場進行救援,及時啟動綠色通道進行緊急醫學救援。

      家長:家長(監護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責任人,應常教育,多陪伴,切實履行監護責任,特別要加強對孩子放學后,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看護管理,加強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沒有大人陪同的情況下私自下水。

      四、溺水事故發生時的應急預案

      (一)如果少年兒童因游泳而發生溺水事故,第一個發現者應立即呼救并設法營救,但應當注意保護自己。同時要報告當地村委會或附近學校,必要時撥打110、120求救。

      (二)村(社區)、派出所、學校或其他部門單位接到少年兒童溺水的報告后,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立即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動用一切器材對溺水者進行現場營救,給溺水者做人工呼吸,盡快救醒溺水者,減少傷亡程度。 

      (三)第一時間通知溺水少年兒童家長。及時將溺水者轉移到附近醫院治療。

      (四)如果發現溺水者死亡,必須馬上如實地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辦事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死亡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是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站在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切實把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瓊湖街道成立以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相關事務。

           長:劉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長:龍李志    黨工委委員、常務副主任

      湯陽新    辦事處副主任

           員:各二級機構、派出所、中心校、衛生院負責人各村(社區)書記

      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建立健全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工作組織領導,認真部署、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傷亡事故。

      (二)強化措施,加強督查。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要圍繞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目標,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制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識、隱患整改、巡查監管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制。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信息報送,不得有情不報和緩報。凡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事故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